因为既然荆小强负责大都会歌剧院的黄金场演唱。 还要呆一周左右时间。 歌舞团其他成员就在文化中心安排下,负责对接各家剧院配合排练。 也就是各家剧院掏点指导费给各位团员,大家可以放松休闲下。 汪茜美其名曰要多培养自己的文化艺术气质,单独拉荆小强去逛中央公园周围这几个著名的博物馆,每两天去一家。 慢慢走,慢慢看,明显很享受这种静谧的时光。 荆小强还专门为此去买了个单反相机。 大光圈的人像镜头,很适合随时捏一张记录下美丽的倩影。 潘云燕那就有样学样的拉着单独逛商店。 也没少拍照,还教育了兰欣欣不要来打岔,要当个可爱的醒目仔。 因为杜若兰要求陪着去书店,荆小强也陪得乐淘淘。 还给杜若兰讲了《电子情书》这部发生在这个小书店的热门电影故事。 汤姆汉克斯跟梅格瑞恩主演,当时票房相当不错。 这家林肯中心不远处的小书店,就是曾经的电影外景地,也是荆小强撩刚来薪乡的舞蹈员必备战场。 舞蹈演员几乎都是文艺女青年,欧洲姑娘特别吃这套浪漫打卡的劲儿。 很快就到酒店去趁热打卡抒发下情怀。 当然现在讲,就是书信联络的笔友。 92年别说聊天软件,网友见面,连电邮都要94年才正式在欧美市场成为热门时髦科技。 而国内差不多要到电影拍摄上映的98年左右,才体会到互联网科技。 所以在杜若兰听得悠然神往的时候。 荆小强忽然反应过来来,为什么不拍这部电影呢? 实际上这个98年讲述网友见面的新潮桥段电影,也是脱胎于四十年代的笔友见面电影,自己把两部电影捏把捏把的合成一个故事拍了。 杜若兰还帮他谋划:“安宁和乔恩演?”
乔恩演完西城剧院的最后一场,就立刻返回西海岸,他的家在华人最多的旧金山,收拾好东西搬沪海去。 马上就先开拍和兰玲的《情归沪海》。 所以荆小强摇头:“乔恩最近三部电影,这个频率已经太高,而且这种混脸熟的浪漫爱情片,也不适合安宁,嗯,陈丹尼和罗莉演就很合适!”
杜若兰都敢调侃他了:“我听见你说陈,还以为要请陈港姐来演呢。”
荆小强就事论事:“她太美艳了,演不出小书店老板可怜巴巴的感觉,这种爱情片是故意给满世界的普通女观众代入感谈恋爱的。”
杜若兰哦:“那我到时候也去代入下,你陪我去看。”
荆小强叹气:“你都普通了,别人还怎么活,你如果想演这个电影……我另外想个电影给你演……” 杜若兰也学他叹气:“我说了,一直陪着你演舞台剧就是我最大的意义,仔细想想你眼睛真的毒,当初开学时候一眼看罗莉,后来看安宁,都看得那么准,我和死狐狸都是花瓶。”
荆小强连忙捏两张赞叹:“你就是太美了,留在舞台上吧。”
杜若兰满意的低头看看,四月的薪乡,崭新的棒球运动衣加百褶裙黑丝袜的穿着,在花旗都时尚前卫,更别提国内了:“你觉得美,那就好。”
荆小强悄悄在内心说,把羊赶走就好。 当然,这个没有数码相机的年代,优点就是姑娘不会马上要求看成片。 那种不允许不漂亮照片留存的坏习惯,一点都不浪漫。 杜若兰明显就是个比潘云燕更文艺更浪漫的,荆小强也乐得带她去帝国大厦之类的地方挨着打卡。 不过回头遇见布莱克,邀请荆小强跟他去布鲁克林玩,他就谁也不带了。 不光因为那边是黑人区,罪案爆发率一直很高,更是九十年代出了名的对亚裔充满敌意。 南丽人,就是在这一役打出了名声,也彻底打离了布鲁克林。 顺带让一贯忍气吞声的华裔也备受歧视。 荆小强也是这些日子待下来,才逐渐咂摸出现在的薪乡,实际上跟上一世他十年后抵达的薪乡,有很大差别。 起码曼哈顿、百老汇这片儿街区,现在还充满了跟东京歌舞伎町差不多的涩情场所。 几年后的市长才彻底清理这片迎合旅游产业,变成了全世界熟悉的样子。 也就是说连欧美文化的中心,薪乡这样的地方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永远美好,也是在不停进化或者衰落。 为什么还非要用顽固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祖国呢。 反正这年头,到处充斥着的都是我们多么浮躁粗鲁、急功近利、拥挤喧嚣,人家这啥啥都好。 他就想去看看这时候的布鲁克林又是什么样。 还能不能遇见什么老朋友。 可俩小姑娘心照不宣的你半天我半天,留点中午给汪茜,现在才下午四五点,不愿分开,早就听说那是薪乡南区,也是最大的区,带我们去看看呗。 荆小强对美女其实一直没抵抗力。 心理上把这俩当小孩子,其实他们仨都是同龄岁数。 主要还是对布莱克很放心,想想问他要了支CZ75揣后腰上,一起坐上那辆破旧的雪佛兰轿车,风驰电掣的避开晚高峰钻到布鲁克林。 昨天演完了西城剧院,迈克尔找荆小强约定,只要他搞定剧院继承权,就第一时间安排团队到沪海去演出,全力支持沪海歌舞剧院的发展。 毕竟大都会的价位、档次都是沪海承担起来很吃力的,从林肯中心搞钱还差不多,请那边演出太浪费。 西城剧院才是以后的友好单位。 所以荆小强也答应会尽量帮忙从大都会歌剧院拉资源过来。 布莱克在卖包包之余就是标准的薪乡嘻哈兄弟打扮,白色紧身背心,戴着头巾、墨镜、金链子,一身腱子肉跟饶舌一样的叽哩哇啦,主要是他吹嘘了自己认识报纸上到处都有的罗伯特.KING。 所以他的兄弟让他把音乐天才邀请过去玩。 言谈间,外面已经接二连三窜过两三部招摇的越野、皮卡,车窗上挂着招摇的黑人弟兄,对这边吹口哨打招呼。 布莱克也探头炫耀,还呼叫着指自己旁边。 然后就越来越多的车前呼后拥包围跟随。 争先恐后的故意滑过副驾驶对这边热情挥手。 荆小强摸了摸后腰硌着的CZ75,觉得基本可以摘掉了。 上一世他就跟这些大兄弟关系挺好。 俩小姑娘在后座相互挤靠,好奇的观察外面仿佛换了个地方,曼哈顿那边摩天大楼参差不齐,挤得跟狼牙棒似的,这里忽然就变得老旧宽敞很多,全是她们在中西部内陆地区看到的上百年历史老楼。 最主要是曼哈顿那边锐利难缠、活力拼劲的气氛,到这边突然就懒散起来。 那种花旗常见的四五层老建筑楼下,台阶边,都坐着三三两两闲散的年轻黑人。 闻声不是跟着发动汽车追上来,就是在路边结队叫喊。 其实跟百老汇就隔着一座桥的距离,没多远,但布莱克去的不是荆小强熟悉的以前那片篮球场聚集地,而是到湾边码头公园,人头攒动的在玩音乐! 对嘛,上一世的荆小强从来没有音乐细胞,前女友们也大多是舞蹈专业,也就从未参与到过黑兄弟的音乐天地来。 这就彻底安全了。 音乐的世界,荆小强觉得自己就是神。 呃,不过这时候布鲁克林区的神仙也不是一般的多! 94年是整个花旗黑人音乐的爆发点。 之前大多黑人音乐都最多只是在乡村爵士、抒情摇滚、说唱等门类丰富发展,但没有到席卷市场,形成主流的态势。 就在那一年,吹牛老爹、亚瑟小子、JAY-Z这些黑人歌手如雨后春笋般爆发涌现。 所以这会儿的布鲁克林,随便一堆音乐人、制作人、歌手扎堆,都是龙蛇混杂,什么都有可能。 荆小强从破旧的轿车车窗直接爬出去,这种很布鲁克林的方式,得了外面一大片欢呼! 绝大部分黑人,少量白人,极少数拉美裔的场面下,不停有人过来跟他握手。 然后所有人又惊奇的看到,荆小强用他们熟悉的那些黑人兄弟握手抱臂手势接触击掌。 完全不像个外人,又迎来更多喝彩声。 这还没唱呢。 气氛就好成这样,对他的认同感也无比强烈。 等看到他左右手搂着两个亚洲小妞儿,在一片欢呼中登上黑色幕布的音乐舞台。 所有人都开始期待。 荆小强简单的给乐队沟通下,只留下了鼓手。 就抓过一支贝斯挎上,然后站到键盘旁边,先弹旋律,在人声开始的时候换成贝斯…… 还是那首摇滚经典的《What I've Done》! 杜若兰更勤奋,她现在能拿着民谣吉他跟着弹奏,但上不得台面,还是和潘云燕一起站在人家的和声位,一起负责吟唱和声。 愣是把这首原本充满暴躁气息的音乐,镀上一层圣洁的味道。 主要还是荆小强自己的歌声没有愤怒。 而且他那种略带嘶哑的烟熏口味,不可能嘶吼。 太游刃有余了! 全场吃惊,然后仿佛被点燃一样,跟着兴奋不已,狂呼迎接这么充满了花旗味儿的歌曲! 好几个原本在前排的墨镜黑哥,都踊跃上台,跟随伴奏! 更让整个现场狂热! 只是场边有个粗壮的花臂黑大汉,吃惊的观察下,带着好几个人挤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