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市,江南区,乡下。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华少数民族村落,一条正在维修的公路从村子边上路过,拉出一条黄色的纽带。公路边上的叶子都带着黄黄的一层泥土,无精打采地耷拉在树上。一条歪歪斜斜的小分岔路从公路上分出,七扭八歪地一头扎进这个村子里,在岔路的边上有一座泥巴房子,一个老太婆正弯着腰在喂鸡。手里抓着米粒,有一把没一把的撒在地上。一个小姑娘正在院子里滚铁环,小脚丫子转的飞快两条冲天辫不断地上下起伏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在一旁的竹竿上晒衣服。三个人各弄各的,看上去独立而又统一。 “云胡啊!看看水烧开了没。”
老太招呼了一下正在晒衣服的楚云胡,楚云胡应了一声,把手上的衣服架好,一边抹着手上的水滴一边走进了厨房。灶台上架着一口铁锅,腾腾的热气正透过锅盖往上翻滚着。楚云胡拿起锅盖看了一下,水已经烧开了,大大小小的气泡正从锅底往上窜,在水面炸开一层层的水雾。 老太抬头看了一下天气,从鸡笼里抱起一只鸡往厨房走,看这样子这只幸运的鸡是晚上的桌上佳肴。厨房里烧开的水正是给这位幸运儿洗澡用的。 “云胡姐!双儿来帮你啦!”
院子里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收起了铁环,拿着葫芦瓢站在楚云胡后面。那乖巧的模样像极了楚云安小时候。 “谢谢啦!你一会帮忙拔毛好不好?”
楚云胡拿走了双儿手上的葫芦瓢,这可是开水,不能让小孩子玩,太危险了。双儿见自己喜欢的葫芦瓢被楚云胡拿走,脸上不开心了一下又很快消失不见,蹦蹦跳跳地跑去看任奶奶杀鸡去了。 “准备要走了啊?”
任老太看到楚云胡身边,擦着手上的血迹问道,声音不急不缓,听起来有一种禅修的宁静。 楚云胡沉默地点点头,看着一旁蹲地上胡乱捋着鸡毛的双儿不说话。 “两年多了,是该回去了,我这把老骨头啊,有你陪这么久也该知足了,你有你自己的青春和未来,着实不该跟我耗在这里。去吧!去吧!”
任老太帮楚云胡顺了顺额头有些凌乱的头发,苍老的手把楚云胡和她的脸衬托得充满生机和希望。 任老太风风雨雨几十年过来了,能培养出任腾飞这么优秀的人,又在村子里静心修养了这么多年,早已经练就了一双洞察人心的眼睛。昨天楚云胡在和她聊天的时候接了个电话,后来整个人的气场就变了,变得极不稳定,说话也开始变得前言不搭后语。任老太就知道,这个陪伴了自己两年多的小姑娘已经到了离开的时候,而且很可能是一生不见的离别。 在楚云胡刚来的时候,任老太就从她身上看到了一种佛性,一种温柔的慈悲。有楚云胡陪伴的这段时间,是老太婆除开儿子孙子来看自己以外最开心的日子。 她知道楚云胡会有离开的时间,只是没想到这一天已经来了,很突然,一个电话的时间。电话是谁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离别正在发生。 “行李我已经收拾好了,明天就走。家里的一切我也给您准备好了,需要什么或者找不到东西你给我打电话。”
楚云胡吩咐着任老太,还给不少地方贴上了标签,放在显眼的地方。 “好。”
任老太笑着回应,看着楚云胡里里外外又检查了一遍。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双儿还在睡梦中没从家里来着,楚云胡就离开了这里,踏上了归去的列车。 电话是吴群打来的。这些年来吴群一直没打电话来跟他说什么事,只是偶尔在微信里说一两句话。 而楚云胡,似乎在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变得不爱说话了,也不找吴群聊天了,经常一个人坐一整天,或者忙碌一整天,只有在陪着任老太的时候,她才偶尔变成当初那个楚云胡。时间似乎在她心上捅开了一个大口子,需要太多时间去愈合。就在她好的的差不多的时候接到了吴群的电话。 张海贝醉驾,出车祸了,断了一条右腿,刚才医院出来不久。 楚云胡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得知消息的时候她并没有一种恶有恶报的感觉,反而是一种说不出的空旷感。 虽然她曾经很讨厌他,虽然她对他不理不睬,甚至于他对她做出了可以说是伤天害理的事,可终究他们是领证了的,他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 其实这些年楚云胡也想明白了一些,张海贝之所以失控,或许也和当初自己的某些行为有关系,换成自己,如果新婚丈夫这么对自己,又何尝不会伤心欲绝呢?更何况她选择了逃避,连告别都没有就离开了他,楚云胡觉得张海贝之所以因为车祸断了一条腿,她有着一定的责任,所以她要回去。逃避了这么久,有些事情终究还是逃不过的,不如面对。 带着这两年存下来的积蓄,彷徨不安的心情,颠簸不定的班车,穿梭过喧嚣的山洞和汹涌的人海,如风的林原和无垠的平野,最终缓缓停在了汽车站里。 楚云胡走出汽车站,呼吸着熟悉又陌生的空气,汽车、自行车、行人在她身边组成了另外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声音从那边呼啸而来,钻进楚云胡的耳朵里。 故乡,我回来了。 楚云胡默默在心底呼唤一声,背着行李融进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