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宁打招呼,猴子脸微微颔首,二人站在石拱桥上看热闹,彼此谁也没有再搭理谁。桥下,众人兴致勃勃地围观,深感佟德运气不好,先是被人无故推下水,好心救了落水少女,又被少女家人赖上。“小伙子啊,既然你是好心,不如好人做到底,把丫头娶了吧。”
周围看热闹的老大娘叹口气道,“这世道好人难做,你既然选择救人,就不能不顾丫头的名节啊!”
“就是,难道长得胖就没有名节了吗?”
胖妇人手中拎着棍棒,怒不可赦道,“还是说你看不起我闺女?”
佟德甩了一把头上的水,没有理会胖妇人,而是看向劝说的大娘,问道:“大娘,您有孙子吗?”
“当然有,这年头谁家没有香火?”
大娘不明所以,吹嘘道,“我孙子是读书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既然是读书人,那必定学识,品行都相当过关,定然是个好人。”
佟德歪歪嘴,讽刺地道,“既如此,不如大娘把这位姑娘娶回家当个孙媳妇如何?”
“我那金孙是读书人,将来若考中进士有官身,怎么能娶一个蠢胖如猪头一般的女子,传出去还不让人笑话!”
大娘听佟德如此侮辱她的孙子,气得不轻,立刻跳脚争辩道。“瞧瞧,这话可不是我说出来的。”
佟德来一出祸水东引,把矛头指向说风凉话的大娘。与其劝说别人积德行善,不如自己以身作则,把亲孙子献出去。胖妇人嫌弃佟德长相黑,正在问闺女的意见,被救上来的胖少女如小鸡啄米一般点点头,她很愿意。虽说这是早设计好的仙人跳,可不过人在水里挣扎的滋味不好受。黑暗中,有一双手伸向她,她紧握住那只手,成为她在极其恐惧下的救命稻草。闺女看着黑脸顺眼,胖妇人改变了态度,她正想对佟德说起自家的条件,她家做米粮生意,是汝城粮食大户。她还不等开口,听见一个老婆子大放厥词。“老虔婆,你说谁蠢笨如猪?”
胖妇人怒了,她在汝城还没受过此等闲气,竟敢公然辱骂她的闺女,老虔婆活腻味了!“你那读书人的金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一天三顿饭顿顿不少,考上进士了?考不上在这哔哔啥,就是个小白脸吃白饭的!”
胖妇人最讨厌酸腐书生,弱不禁风,身上没二两肉,看着就倒胃口。“你说谁吃白饭?士农工商,商排最末,低贱的商人也敢侮辱读书人,我要告官,到知府大人面前评理!”
对于胖妇人的阵仗,大娘心里有些打怵,本不想与之论长短,况且,她开始是为猪头说话。结果可倒好,对方不领情,反过来辱骂她的金孙,这可忍不了!孙子说过,人为一口气,读书人最讲究风骨,贫贱不能移,宁可饿死,也不与锱铢必较的商人为伍。大娘不甘示弱,以告官威胁,和胖妇人杠上了。“你们别吵了,黑脸早跑了!”
周围人还想继续看逼亲的热闹,见佟德开溜,赶忙通风报信。七夕百花节,大街上人满为患,佟德躲避在人群中,立刻淹没在人潮,消失不见。胖妇人气得直拍大腿,她纠结很久才决定让闺女落水,白费了工夫,套到的女婿却跑了,好没担当!“百花娘娘要来了,咱们快去看百花娘娘!”
百花娘娘的花车,已经出现在角落,众人一窝蜂地向前拥挤,大娘又辱骂几句,跟着人潮向前。沈清宁看戏看全套,正要挪动地方,只见街角冒出一伙人,比胖妇人带来的人还要多。“抓住那两只猴子,咱们小姐有重赏!”
一群家丁手中带着绳索等物,跑得飞快。沈清宁毫无察觉,根本忘记所谓的猴子,竟是她自己。“快走!”
一旁,洛云斓伸出一只手,握住沈清宁的手,穿过人群,快速地向桥下跑去。“等一等,确定抓的是咱们?”
对方的声音很年轻,并不是沈清宁误以为的齐伯父,她心中了然,自己被齐宣那厮给忽悠了,猴子面具数量稀少,却也不是只有三个。“就是他们,快抓人!”
沈清宁的疑问,家丁立刻给出答案。这下,沈清宁确定了,定然是方媚的人察觉不对,秋后算账。早知如此,她就该多收银子,被家丁抓到,打一顿都是轻的。二人在前面跑,身后的家丁紧追不舍。无奈之下,洛云斓带着沈清宁进入到小胡同里。“兄台,这是你惹的麻烦吧?”
沈清宁给对方泼脏水,坚决不承认是她引来的人。“不是。”
洛云斓很肯定,他被佟德念叨烦了,出来走走,并没得罪人。“那你跑什么?”
沈清宁挑了挑眉,白衣人倒是很机灵。若是被家丁追到,不管是谁,先打一顿再说,戴着猴子面具,注定遭受无妄之灾。“不跑等着挨揍?”
洛云斓很淡定地在胡同里七拐八拐。“也是。”
对方说得很有道理,方媚仗势欺人定然不是一日两日了,汝城百姓见到方家的家丁,害怕躲避倒也正常。白衣人带着沈清宁在小胡同兜圈子,追来的家丁兵分几路,对二人围追堵截。“兄台,你是汝城人吧,对地形这么熟悉。”
二人轻松应对,甩掉一伙人后,沈清宁略显轻松地问道。“不是汝城人,不熟悉。”
洛云斓机械地回答沈清宁的疑问,说话间,二人走进一条死胡同,而身后,围堵了十几个跑得气喘吁吁的家丁。前方是一堵高墙,沈清宁和白衣人被逼到角落,二人面面相觑。“大兄弟,你确定和他们不是一伙的?”
沈清宁很无语,方家的家丁追赶她,她只需要跑到人群中,并且扔掉面具,就可轻松躲避追捕。大晚上的,衣裙的颜色看不真切,方媚寻人全凭面具,又没见过她的长相。白衣人拉着她跑,沈清宁本能地跟随,她犯下一个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