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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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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少暮看着看着床上一动不动的白色身体,突然觉得这个姿势睡这么久一定会难受要死的。在家时他偶尔撞见过念寻的睡姿,真不是很老实。那她现在一定也是想换一下,动一动的。如此想着,他便轻轻去挪她的腿,让她微微屈了起来,又将她垂直的手臂稍稍弯了弯。他尽量去想什么样的姿势于她而言才是最轻松最舒适的。挪完之后少暮站远了再去看床上的念寻,倒觉得不再像是个植物人了,只是在床上睡个午觉,马上就能起来的样子。他嘴角一勾,心情忽的就轻松了许多。便又去轻轻抬起她的右手,让它搭在她自己的身上。那柔软的小手被他一握在手心后他就不肯放下了。他揉揉她的掌心,捏捏她的手背,仗着她不醒有些放肆。如果她是清醒的,会立即抽回去吗?还是会愿意被这样握着?他抬身去看念寻的脸,她整张脸除了眼睛鼻孔和嘴,剩余部分都被纱布缠得严严实实。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唇上看了很久。他想用指肚去触她的唇瓣,终于还是忍住了。当年念寻脸部过敏时他给她涂抹药膏时的情景突然闪在他眼前。那时的痛苦有别于现在。那时他需要极力克制方不至于失态,而现在他想怎么看想看多久都可以。不同的是她那双大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那曾是一双会说话黑漆深沉的眼,是她和他情感互通的心门。现在它已经关闭很久很久了,他再也进不去了……少暮终于放下那只被自己握了很久的小手。他俯下身,唇落在念寻的眼睫上。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却并没有马上移开。他甚至想就此把她弄醒,可是念寻既没有脸红也没有躲开回避他。少暮的唇划过念寻的脸颊,停在她耳根处。“念寻,我知道你很累,需要长长地睡一觉。你慢慢睡,我等你。”

少暮贴着念寻耳垂说。后来少暮开始给念寻念书。他从家里拿了一本《小王子》,轻声地念给床上的人听。“假如你驯服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就是举世无双的,对你而言,我也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你驯服了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少暮合上书,想着刚才这段话。纯子驯服了我,她是我的唯一,举世无双。可是念寻还没有驯服我。……《小王子》已经读了大半本,床上的念寻始终面无表情毫无改善。少暮渐渐习惯了不再去期待。这天少暮在画室刚上完课,家长们陆续进来接孩子。他一边同大家打招呼一边整理要带去医院的东西。“钟老师你好!我把苗苗带走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对他喊。少暮抬头看,念寻的班主任陆珍珍正牵着苗苗走过来。“陆老师好!不好意思前段时间都没给大家上课,耽误大家挺久的了。”

少暮笑着表示歉意。“哪里的话,前面你不是忙嘛!哎……”陆珍珍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她咯咯咯的高跟鞋,转过身来问:“秦念寻现在怎么样了?好久都没去看她了,实在是太忙了。”

陆珍珍说这话时未免底气不足。“她已经好多了,你放心。你工作太忙了,就别操心了,有我呢。”

少暮道。“唉……”陆珍珍叹了口气,“真没想到啊,可怜的孩子……”陆珍珍声音低缓连连叹息,少暮正想劝慰她,忽听她又激动起来:“哎呀,可惜了我们班走了这么个好生啊,吃亏死了都!现在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都大受影响。唉,没办法,运气不好……走了,钟老师!苗苗,快跟老师再见。”

苗苗极乖地向少暮道别,被他妈妈领着踏着咯咯咯的节奏出了门。少暮愣了一下,随即笑笑继续收拾他的东西,随后便开车去了医院。这条路少暮已经熟悉到能知道每个红绿灯口亮绿灯的时间,运气好的话可以不用停一路开到医院。每次快到医院时少暮便会生出一丝紧张,在电梯里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心里头会跳出许多设想:她是不是已经醒了?四目相对时,俩人会相拥而泣还是会心一笑?无数个场景纷纷跳到脑子里来,没等他想完电梯就到了。每次他忐忑地走进病房时,床上的人还是他离开时的那个姿势,想象中的场景从来都没有变成过现实。少暮将念寻轻轻翻了个身,调整了一下睡姿。他把她的手臂弯到颈部,手腕挨着下巴。乍一看像极了马上就会醒来坐起来的样子,倒是调皮可爱,少暮自己也笑了起来。他在念寻床边坐下,仔细看她睡觉,听她呼吸。“是秦念寻吗?”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少暮回头,只见两个医生进来,后面那个手里捧着医疗盒。“对。”

他答。“今天头部拆线。”

医生说了一句,就开始规范地摆开医用器具准备工作。少暮退到一边看他们忙。两个医生互相并不多说话,很是小心翼翼地一层一层揭开纱布,直到整个头部完全暴露出来,然后极细心地进行拆线。医生用剪刀头剪断黑线,再将它们一根根从皮肤里抽出。其中两处还重新做了临时缝合。只见他用持针钳夹住缝合针,灵活地引线,打结,针距均匀手不抖,动作细致规范手法精准无误。少暮当年虽然也是学的医学,但主要是中医临床,实操这一块一直比较弱。现在眼前这两个大男人竟能将一份细活干得那么娴熟流畅,那严肃认真的神情又让人心生敬佩。病房里只听到镊子,剪刀,铁盘相碰时极轻微的金属声。拆完线后医生在伤口处来回搽上碘伏,再一一把器具归类到盒子里原来的位置,对少暮说了句“可以了”,就离开出去了。少暮站在三米外的地方看床上的念寻露出青皮的光脑袋,完全就是一个男孩子的模样了。他摸出随身的项链,轻轻地环在念寻脖子上。那上面的血迹怎么也洗不干净,好在并不十分显眼,倒像是贝壳自带的颜色。少暮又拿起床头的书,翻到夹页的地方,坐下来开始继续念书:……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话也别说。语言是误会的根源…………时间越来越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你看见那边的麦田了吗?我不吃麦子,那对我没用。可是你有一头金发,麦子使我想起你,我甚至会爱上风吹麦浪的声音。……如果你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少暮放下书默念道:冒着掉眼泪的危险。他看了看念寻,站起来走出了病房。街上一派迥异的热闹景象。人们忙忙碌碌张罗着生活,明媚亮堂,生动鲜活。少暮在附近的商店给念寻选了一顶浅蓝色绒线帽,又提了一箱酸奶。他并不着急回医院,只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里还想着刚才念过的那句话:冒着掉眼泪的危险。当年当他意识到纯子完全没有了记忆之后,他有一种深深的被抛弃的感觉。现在念寻一个多月昏迷不醒人事不知,这种被抛弃的感觉又涌上他心头。如果她永远不醒,自己该怎么办?他不禁想起陆明贤那凌厉的问话和眼神。自己到底是想要她的身体回归还是她的灵魂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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