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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诗酒趁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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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后,已经步入九月,再过几天便到了这里的重九节,众人都要登高望远,孝敬老人遍插茱萸,分外热闹。小男孩蹦蹦跳跳,总角一晃一晃,上来便抱住了她的腿:“姐姐,你是仙女吗?”

风夜灯笑着摸摸他的头:“不,姐姐只是个凡人。”

车非顾扬起小脸,呆萌的眼神闪烁着疑惑,挠了挠脑袋:“爷爷说,您是来拯救我们的仙女呢!”

风夜灯眉眼带笑,却是很严肃地蹲了下来,一本正经道:“小顾,你记住,这世上,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无论如何,定要多靠自己的努力。接受好意自无需推辞,但要记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车非顾似懂非懂,只说:“姐姐,我虽然不太明白,但一定会记住你的话,我会努力让爷爷和妹妹过上好日子的。”

风夜灯伸出手:“好,男子汉说话算数,我们拉钩!”

大手与小手勾在一起,拇指相对:“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小狗。”

车非顾眉开眼笑:“姐姐,你快教我们弹琴吧?”

风夜灯笑了笑:“好,今天给老伯教一首曲子,也是很欢快的曲子,刚好适用于现在节日的喜庆。”

霜降已然摆好了筝,放好了软垫。风夜灯素手翻飞,乐曲悠然,从开始的欢快旋律到了紧张的节奏,像是一群神采飞扬的人们正在比赛,满是生机勃勃的味道。勾弦、滑音……一切都无比自然,更多的是喜悦和热闹,清明的乐感,愉悦的调子,无不显示着弹曲人的心情。车非玥听得很认真,不禁开口发表起了感慨:“这犹如马场般,每个人都容光焕发,带着欢乐的情绪。”

最后一个音符怡然而止,为曲子填上圆满的句号。风夜灯看起来很开心:“老伯,您真是厉害,这曲子名为《赛马》,讲述了蒙郡一带的重要节日,那达慕大会有摔跤、赛马、射箭、歌舞等等,跟滇国火把节一样盛大,那达慕每年七八月正热闹呢!对了,浥朝汉人亦称那达慕为那雅尔。”

那雅尔他知道,是北狄人特有的节日,不过蒙郡与朔州的狄族人自领土属于浥朝之后,便被称作胡人了。车非玥兴奋至极:“灯姑娘,老朽给您弹一次,您先听听对不对。”

二胡拉起来的感觉到底是不一样,风夜灯先打住车非玥,教他拍底部模拟马蹄声,手艺卓越的车非玥学得非常快,几个来回便将曲子拉得很好了。“老伯,您将上次的《偷功》和这次的《赛马》都给拉一遍吧!”

“好嘞!”

一刻钟后,两首曲子都演奏完毕。风夜灯笑道:“接下来这首,叫《奇迹》,第二首叫《睡莲》,第三首叫《雨碎江南》!”

她没办法讲解,《奇迹》是她最喜欢“女子十二乐坊”的一首曲子,也是她们的成名曲,她最喜欢她们这首曲子;《睡莲》是她听过的最早的二胡曲,她一直不太喜欢二胡,幼时觉得难听,后来觉得太过悲伤,直到青年才发现,原来二胡拉的曲子是返璞归真,二胡拉出太多的曲子,像极了人生!车非玥不愧是老手艺,学起来极快,新曲子不过两个时辰便能贯通自如。风夜灯两只眼睛弯成了新月:“老伯,接下来的这首可以称作曲子,亦有作词,名曰《随缘》,我先给你们唱一遍。”

她想了片刻,歪着脑袋说道:“老伯,我顺便给您耍一套太极拳吧?这首《随缘》是上次那个故事的主题曲呢!”

车非玥不懂主题曲是什么,但他知道一定很重要:“姑娘请。”

风夜灯双腿迈开一步,看似稳稳的马步因为脚晃显得有些虚浮,双手先从起手式开始:“刀光剑影不是我门派天空海阔自有我风采双手一推 非黑也非白 不好也不坏没有胜又何来败没有去哪有来手中无剑心中无尘 才是我胸怀随缘而去乘风而来 才是我胸怀唇枪舌剑不合我姿态天空海阔才是我风采双手一推 非虚也非实 不慢也不快没有胜又何来败没有动哪有静手中无剑心中无尘 才是我胸怀随缘而去乘风而来 才是我胸怀”车非玥愣住,霜降愣住,梅也愣住——太极拳是什么功夫?看起来是遵循的道家思想,清静柔弱、淡泊无为。风夜灯将学来的一套太极拳整个来了一遍,歌也是唱了数遍。这是她在京城北京考口译证时,遇到了一位武术大师,刚好跟他的孙女是同期考生,才有缘学了完整的一套。她笑眯眯地看着众人:“我没有内力也没有武功,所以只学了点皮毛。太极拳是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的一门内家功夫,讲求刚柔兼济、内外兼修,以阴阳五行、中医经络为骨,引导术和吐纳术为气,适合中老年人与体弱多病者。它是针对意、气、形、神的锻炼,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的三宝修炼法则。”

言罢,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只会空架子,呵呵呵呵……那个,老伯,我是上次看见您拿东西的身法很不错,觉着您可能会比我更懂,或许会一朝悟道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朝悟道……她不知道,只是善心之举,却意外令某个人的生命延又长了数年,从武林高手,变成了唯一仅用七成功力,便与秦楼楼主打成平手,废了贺兰雪七成功力的人;而这个人,又成了棹隐烟波里无法超越的那个人,并且变成江湖中一个永久的传说。她自己,正因为有那样随缘的心态,被那个人,惦记了一辈子……风夜灯已将歌曲唱了许多遍,车非玥自是记住了,坐下便开始了完整的古代穿越版《随缘》,又将准备好的小鼓给了车非顾,亲自系在他的腰间,并且自己系着一只大腰鼓教他。她一边解释一遍传授:“这是安塞腰鼓,哦不,这里叫金明。大鼓你敲不动,便用这个代替,配着《随缘》与《偷功》用。”

风夜灯蹲着身子,双手轻轻按在车非顾肩上:“小顾,姐姐教你唱儿歌好不好啊?”

车非顾眨着眼:“姐姐,儿歌是什么?”

风夜灯再次尴尬,满脸无奈:“就是童谣,姐姐教给你,你也可以陪在爷爷身边表演了,妹妹满七岁就不能再总是出门,只靠爷爷会很辛苦。”

她和颜悦色道:“英雄不问出处,只要你不觉得丢脸,我便教你。”

她说这话有别的含义,毕竟小孩子的自尊心都强,更何况是男孩子,又是在这样男尊女卑的时代,不见得愿意卖唱。车非顾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我不怕丢脸,我要当大英雄!”

风夜灯莫名地感动,将车非顾紧紧抱在了怀里:“好,姐姐教你唱《鲁冰花》,这是姐姐最喜欢的一首童谣了,姐姐幼时一样没有父母的陪伴,有时候也会想念他们。但是,不管有没有陪伴,都会很坚强地笑对生活,姐姐希望小顾也坚强。”

车非顾懵懂地望着她,咧着嘴笑得憨傻可爱:“姐姐,我会的。”

没有人知道,风夜灯说的是在现代的身份,她是留守儿童的一员。即便是穿越过来,也没有原主的记忆,只知道自己是在一条古道上穿过来的,那个古墓是一整座山,幻界幻林深处,四条古道,她们四个一人一条,不知道其他三个朋友是不是跟她一样,也在大浥朝。因着车非云患了风寒,风夜灯便与车非玥定了十日后再会,临走还命白露与霜降同去看望车非云。霜降性子执拗:“姑娘,你一人不安全!”

风夜灯笑道:“无妨,那边还有一个会功夫的树懒呢,肯定不希望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事发生!快去保护白露吧,辛苦你了。”

见霜降已经离开,她去了车里换上男装,将长发高高挽起,又加粗了眉毛涂黑了脸庞,将脖子也细心地抹黑,直裾仍然是浅绿色,让她看起来更黑了,松松地系着墨色腰带,不仔细研究根本瞅不出身段和容貌。没办法,谁让渭城郡守是个大色狼呢!只能全副武装了……桂树上的那只树懒以为她要离开,连忙尾随其后,却见那只小花猫大喇喇地进了一家酒楼,买了四坛子兰陵酒,若非提不动,大有一掷千金为佳酿的势头。风夜灯再次来到短亭里面,从车上取出两只玉碗,看起来并非价值连城,却色泽透亮。她倒满了一对玉碗,看着琥珀色的兰陵酒,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须,笑容烂漫:“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李太白所言非虚啊!”

风夜灯端起酒左右大幅度晃了个来回,然后深深地吸口气:“啊~真是好酒!好酒!”

说完,她恍惚间想到了什么,刚喝到嘴里的一口酒猛地喷了出来,呛了个半死:“娘耶,我是想到哪里去了,怎么会这么污!果然是跟那群婆娘们待太久了,满脑子都是荤段子!可是……噗!”

她已经笑得止不住了,这厢树懒很无奈地脑补了那只小花猫的思维,很诡异——好久、好久?他居然也被某只花猫带到了沟里——多久才是久呢?风夜灯却已经天马行空地跳跃到了别处,自言自语道:“要是我有经商的头脑就好了,可以快点赎身云游四方了!”

然后,她开始埋头苦掰手指:“娘了个腿,原本是十两银子卖到惊鸿楼的好吧,为嘛赎金是五百两!现在每天陪一个人喝酒至少一两银,怎么也得一年啊!”

她手抵着下巴:“想不到穿越的这个时空跟我们的古代地形一样,只是没有确切与哪个朝代相似罢了!难道这就是渠漫上次说过的那个‘走阴’——两个时空如同阴阳两界在某个地方重合,所以两个时空对同一个地方的称呼也有些不同?那个古墓和那片树林是重点啊!这样一来的话,我数数除了云南、西藏、内蒙古、新疆、湖北、湖南和江西,貌似其他地方有兴趣的地方都去过了。要是我也能傍个大款,或者有土豪当朋友就好了!”

“唉……如果能早点脱身,先去西藏和内蒙好了!”

她边遐想边转着眼珠子,“哦,不对,浥朝把西藏叫做雪域,其实跟我们那里也差不多的嘛!先去雪域高原喝喝纯正的青稞酒,哦不,元麦酒!然后再去蒙郡的大草原找个套马的汉子,赛个马神马的……咦?我貌似不会骑马?咳咳,白日做梦的感觉真是不要太好!”

某只正眼花缭乱地边喝酒边瞎想,眼前突然出现的朱砂色让她吓得一个激灵:“我靠了!人吓人吓死人好吗!”

树懒无辜地眨眨眼,然后耸耸肩,倒满另一只玉碗:“是你想得太过专注了嘛~莫非怪我么~”我靠,满满的骚气肿么破?风夜灯愣头愣脑地看着那人:“哥们儿,咱能不这么娘么?”

树懒微怔,继而大笑起来,松松垮垮的交领 裸 露 着胸膛,胸 肌与腹 肌在薄衫下愈诱人。他微抿一口,笑意清浅:“你说什么?”

风夜灯只觉得牙齿打架,别问她为什么。MD,老子从那娘炮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缕快如闪电的寒意!我凑,该不会遇到了某个杀手吧?她暗暗地咽口唾沫,硬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那个……英雄,我请你喝酒,咱们一笑泯恩仇哈?”

话音方落,男子眸中忽然掠过一丝悲凉,稍纵即逝的哀伤恍若浮云消散。他挑挑眉,笑了笑:“好啊!多谢姑娘盛情款待!”

一碗酒下了肚,风夜灯开怀大笑,因着平日里要陪客人喝不少酒,四个丫鬟便下了其余时间滴酒不沾的规定,还让楼惊鸿一起给她施压。她明白,她们都是为了自己好,可是,生活环境太过压抑,穿越之前又经历了一场失败的感情,她是真的爱上了喝酒。那是二十五年来唯一深爱过的男人,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原以为没有什么第三者插足,也没有什么世事变迁,只是爱到最后才发现,原来一直深爱的那个人,从一开始就不能陪你走到最后……后来联系到一起的朋友才知道,那个人早就变心了,甚至脚踏两条船,移情别恋迅速到极致,只有自己一个人爱的死去活来而已。特么是谁说小说里才是遇渣男穿越,现实更坑爹好吗?这命运真是日了狗了!尽管,你为了爱他,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从来没有被他感动过,甚至到了最后除了性,连爱都成了奢侈。可是啊,只要是他,就算最初的爱情变了质,自己还是会妥协,直至死心塌变成了伤痕累累。爱终于碎成了一面破镜子,心也终于硬到了麻木不仁。怪他么?不,选择不同,路也不同,分别就已注定,只是最初的自己没看透。像当时自己对秦帅所说的,自己已经爱的鬼迷心窍了……分手时隔两年多,甚至到了异界都半年多了,竟然还是会偶尔间想起他,简直想说一句求放过。原以为虽然也有追求者,却从来没有动心过,可哪里能想到,一动心便付出了所有,就算明知没结果,还死死地不愿放弃。后悔吗?没有,只是不经意会突然特别想喝酒,抑或突然就笑得落了泪。她从来不是容易哭的女子,不论遇到多少困苦艰难,都不会呢!可自从遇到了他,她多少年来第一次醉得不省人事,第一次哭得泣不成声。如今呢?新的世界,新的生活,也是新的开始……一切的一切都是新的,只是夸张的直接被卖进青…楼,每天面对着不同的男人演戏,真是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样的生活了。自个儿疗伤了一会儿,她又笑了起来,只是半个时辰,三坛子酒便入了她的肚子。一开始还用玉碗,后来直接举起酒坛子灌……她不是那么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更不会死揪住过去不放,只是偶尔想起来会伤感,只是偶尔罢了!她却并未觉察,那只树懒根本没有喝酒,相反,一直在旁边仔细地观察她,远山眉拧成结,一言不发,也并不打扰。因为他知道,这姑娘不是深陷悲伤无法自拔的人,能拥有随缘的心境,便不会只一味地发泄。果然,不稍片刻,风夜灯举起最后一坛酒,一饮而尽后,摘下了腰间的那柄剑,开始舞剑,这是在穿越前的那条羊肠小道拾到的,大概是有什么用处,她一直留在身边。半醉半醒间,风夜灯随心所欲舞出的剑花,与剑身剑影一同化作虚幻的彩蝶,带着淡淡的光芒,几欲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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