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应该给你回信,有点晚,在这里过得挺糊涂。我在这作息不太好,清闲起来没有事,忙起来就没时间喝水吃饭,你上次给的那个小玩意儿,前些天我以为丢了,找了挺长时间,后来发现在对面小张的桌子角那,窗帘挡着,没看见。我把它带回住的地了,要不然丢了就找不着了。昨天队里来了个报案的,长头发,穿一个绿色的毛衣,和你挺像……我想着你工作也没空过来。等到过年的时候,队里应该放假,你们也应该放假了吧,我有几个朋友最近和我联系了,说过年的时候能不能见个面,那个,我想着如果没事的话能不能和我一块去,都是和我从小在一块儿的,不去也没事,我就和他们叙叙旧。上次你来信说,家里还没冷下来 ,这边已经挺冷了,队里的人也开始穿毛衣了,我没在家里带,小张说他的是女朋友给买的,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叫你。我看了队里放假时候回去的票,南站的应该好买,过年就回去了,天冷的话多穿点衣服。”
这是苏知旭去队里第二年写来的,他的信,我已经翻看了太多遍了,折的地方已经开始磨损,我怕它破掉,就拍下来看。我给他织了毛衣,我和他朋友见面时,他也穿着,是蓝灰色的,他收到之后来信说谢谢,后来他和我说他很喜欢。我也去南站接他了,他见到我时挠挠头,向我走来时,我真的挪不开眼。我和他认识一个月,他被调到队里,第一封信是他写来的,说刚认识就得写信和你说话,也见不了面。我收到那封信时很惊讶,我以为被介绍的人,见不了面应该就不会想着了,我给他回信,就这样我俩写信,写了两年。我害怕那些信被磨坏,不敢翻看。我很想他,我太想他。明天我去他的墓地看他,我不想他在墓地里,我想他可以在路口走过来,我想他脸红着和我说话,我想他可以活着永远不和我分开。我想他,我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