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绝色女郎的凄惨年华 > 第十三章 亡命天涯

第十三章 亡命天涯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2自从陈豪杰和张小雪踏上逃亡之路的那一天,他们就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之中。这恐惧,浓的像雾,稠的像汁,永远都化解不开。宛如掉进了一个污浊的大泥坑。又好似空气一样,紧紧地包围着他们两个。撕也撕不碎,躲也躲不开。白天,恐惧就像阳光一样在陪伴着他们两个,夜晚,恐惧又似黑暗一样监督着他们两个。他们两个整日里提心吊胆。偶尔上一次街,如果在大街上看见警察,他们就会非常紧张,非常害怕,他们会连忙躲开,藏起来。如果有人无意中在背后碰了陈豪杰一下,他就会惊得跳起来。对于异乡人来说,乡音往往是亲切的,温暖的,熟悉的。但对他们两个来说,乡音,却会让他们心惊胆战。一旦听到熟悉的家乡话,他们就会在第一时间躲开,然后再偷偷地观察,直到确认那些人不是警察,而且又不认识他们,那些人又根本没有注意他们,才会把咚咚直跳的心脏,放回肚子里。看到家乡的车牌,他们也会连忙藏起来,害怕万一是警察来抓他们的。直到发现这车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才能长出一口气。更不能听见人家说到“逃犯”二字。一听到这两个字,他们就会面红耳赤,心跳加速,多少次,别人看到他们这种反应,都会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就不得不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过去。这种恐惧已经深入到他们的骨髓里,熔化进他们的血液里,渗透进他们的潜意识里。偶尔上街,他们也从来不敢和别人发生冲突,因为他害怕警察。他们被别人欺负,也只能打掉牙齿吞进自己的肚子里。就是别人骂他们,他们不敢还嘴,恐怕别人打他们,他们也不敢还手。因为一旦冲突起来,他们害怕别人打110。他们基本上不出门,更不敢去公共场所,像歌厅,迪厅,酒吧这一类的地方,他俩更是躲得很远。那种地方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打架斗殴事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们即使是旁观者,也有可能被请进派出所作证。那样,他们杀人逃亡的事情就会败露。街头发生各种各样人们聚堆的事情,他们都是绕着走,从来也不围观。他们同样害怕万一被作为旁观者,去派出所作证。将来他们就是有钱了,出门在外,也不能住宾馆,因为那里会有警察查夜。还有就是,以后也不能打麻将,他们害怕抓赌的警察。总之,凡是能和警察打交道或者容易接触的地方和场所,他们都躲得远远的。在梦里,陈豪杰经常被警察逮住。所以,他时常被这种噩梦吓醒。有时候,在梦里,他被警察捉住,他反而觉得非常轻松,终于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东躲西藏,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反正,杀人偿命。陈豪杰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早晚有一天,他会被警察抓住,早晚有一天,他会被警察枪毙。但是,梦醒了,他陈豪杰仍然是个逃犯。每当这时,他都非常沮丧。多少次,他想过自首。但想到监狱里面,被警察打,被犯人揍的悲催情况,他还真的很害怕。而且,进去以后,恐怕很快就会被枪毙。现在,在外面躲一天,就是多活一天。自首,还是算了吧。何况,一旦自首,这些天偷偷摸摸,躲躲藏藏,担惊受怕,吃的苦遭的罪,不是全白吃白受了吗。陈豪杰觉得,自从他在省城高级人民法院的光辉饭店里把王新民杀掉以后,他就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自从他踏上逃亡之路,这一辈子,注定了他不能再在大庭广众之下出头露面,不能在亲人,朋友,同学,战友,熟人之中堂堂正正地做人。他是个逃犯,他永远成为了另类。唉,想想,真的不如去坐牢,万一他不会被枪毙呢?毕竟自己杀的王新民是一个强奸犯,杀一个强奸犯不一定就是死罪吧?自己杀人,是为民除害啊!那样至少出来之后还能在大庭广众面前生活,即使那样也是有污点的人。但总比这样战战兢兢,东躲西藏,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日子强啊!在梦里,陈豪杰也并不都是逃犯。有时,他也和正常人一样。不过,就是这样,他也会感到别人歧视他。每当这时,他都会和人争执:我和你们一样,我不是逃犯!我是正常人!他都觉得在同事、朋友、同学、亲戚面前十分得意和自豪:我和你们的身份一样!我不是个逃犯!在梦里,他会回到他原来工作和生活的地方。人,还是那些人,但是,人们会歧视他,会瞧不起他,他也经常是灰溜溜的。有时,人们会夸他两句,他都会十分欢喜。这真不是他妈的人过的日子!但他又有什么办法,本来,他也已经不是个正常人了。因为,他是个杀人逃犯。如果人生有卖后悔药的,不论多少钱他都会买!甚至他都愿意拿命去换!他坚决不走这一步!他绝对不走这一步!这一步,不能走啊!他不应该杀人,不应该逃亡。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旦走上,这一辈子,你就永远成了另类,那就永远不能再过正常人的日子,而且一辈子不能翻身。那时时包围你的恐惧,能够把你压死。那心惊胆寒的日子,那永远暗无天日、永无出头的日子,能把你逼疯啊!还有,你将永远愧对你的家人,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会让所有人为你蒙羞!是你,让他们脸上无光,是你,让他们丢人,是你,让他们几乎是永远抬不起头来。是你,让你的祖先也为你丢脸!在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什么比出逃,对家人,对亲人造成的伤害,罪孽深重啊!你那是用刀子捅他们的心啊!你把他们的心捅得千疮百孔、血流不止啊!你是安全了,可是,亲人们受到的伤害,遭到的痛苦,受到的耻辱,你能体会得到吗?他的老母亲,就只有他这一个儿子啊!她还指望着儿子给她老人家养老送终呢!现在,这个不孝之子却逃得远远的。曾经,自己是母亲的骄傲啊!不管怎样,他在省城的高级人民法院的饭店当厨师长,一个月八十块钱,有面子着呢!你想想,一个大学毕业生才五十多块钱的工资,还不管吃。他每年都能给母亲寄回去五百块钱呢!现在,对于老太太来说,不仅儿子的工作没有了,工资没有了,就连儿子都没有了!她能受得了吗!妈呀,儿子不孝顺啊!实在对不起你老人家啊!还有他的姐姐们。本来生活平平安安,大家在平时还能有个关照,照应。他这一逃,不仅从此再也不能给他们帮什么忙,还让她们蒙羞,让她们丢脸,让他们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同时也让他们为他牵肠挂肚,担惊受怕,为他揪心,为他难过。还有他的那些朋友们。他的突然逃亡,让几乎所有的朋友们都没有想到,让他们措手不及,让他们担心,让他们牵挂,让他们不知所措。这一辈子,他欠的人情实在太多太多。就因为当时的一念之差,使他成为了逃犯,成为了一个罪人,成为了一个见不得阳光的人,成为了一个像耗子一样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如果他不逃跑,现在应该和大家一样,至少也是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男人吧?他学会了忍让,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他从来也不和人发生冲突。有一次,在一家饭店吃饭。有个家伙大概是喝大了,很粗鲁地撞他一下,他抬头看了一下那个酒鬼,眼神中丝毫没有流露出不满的样子,但那个酒鬼还是不依不饶。酒鬼蛮横地破口大骂:“看什么看?他妈的,找抽啊,你?”

他心里腾地窜出一股怒火,他几乎就要跳起来,劈头盖脑地给那个酒鬼一顿拳脚。可是,他突然想到自己的身份,不得不强压怒火,忍气吞声,继续低头吃饭。那个酒鬼看他不吭气,才骂骂咧咧地走掉。这种忍辱负重的事情,对他来说,几乎成了家常便饭。还有一次,在大街上,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满脸横肉,敞胸露怀,胸前画的老虎好像就要跳出来。这个家伙也许是看他不顺眼,故意撞他一下,他不满地嘟囔一声,对方扑过来抓住他的领子,就要打他。“我就撞你了,我就骂你了,怎么地?我还要揍你呢!”

说完,不容分说,“啪”地一声,就是一个大嘴巴子。他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苦笑着把泪水咽进肚子里。真的很难咽啊!不管多大的事情,无论多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也许普通人根本就无法容忍,他也得伸伸脖子,咽进肚子里。“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

每当这时,他都会默默地念着这句话。“忍字心上一把刀。”

心上有一把刀,是多么地疼啊!忍!忍!!忍!!!很多人都会说,他这个人真有涵养。那是涵养吗?他在心里说,那叫被逼无奈。他妈的,如果不是自己逃犯的身份,鬼才愿意有这种涵养呢!他身上开始发痒,慢慢地,满身都是红疙瘩。水土不服,需要打针吃药。这时候,他才真正体会到背井离乡的滋味。而且,最让他受不了的是这里的饭菜十分难吃,他常常是看着饭菜,难以下咽。他看着那些本地人津津有味,十分香甜地狼吞虎咽,他非常纳闷,这么难吃的东西,他们怎么会有这么好的食欲?他想老母亲,想姐姐。那种想念,是疼,疼,是那种丝丝拉拉地疼。揪心揪肝,撕心裂肺地疼。他泪如雨下,他呜咽不止。他非常后悔,我为什么要走这一步啊!傻呀!我是天底下第一号大傻瓜!现在,他啥都没有了。家,没有了,老母亲,没有了,姐姐们,也没有了。安稳的工作,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没有了,名字,没有了,户口,同样也没有了。他现在是彻底的无产阶级。一无所有,一穷二白。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他是谁?一个流浪汉,一个逃犯,一个这辈子永远不能见人,不能堂堂正正做人的逃犯!陈豪杰,是个什么东西?陈豪杰,就是一个王八蛋!如果当时能够冷静一下,他绝对不会杀了王新民那个王八蛋的。白天,见了人,陈豪杰还得强装笑颜,晚上想到这些,只能以泪洗面。有时候,他想想,真的不想活了,这种天天提心吊胆,像个耗子似的见不得阳光的日子,真的不如死了算了!不能死啊!因为有张小雪。他想,他是不应该拉着张小雪逃跑的。张小雪并没有杀人,她是不应该成为逃犯的呀!如果她不跑,还是王新民的受害者。自己把她也害了呀!陈豪杰的精神状态萎靡不振。这辈子,自己的一切都没有了,前途渺茫,一片灰暗。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而且是刚刚开始!我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啊?为什么呀?张小雪心里并不比陈豪杰轻松。想想这些年,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啊!难道说,她天生就是这种命?在黑烟洼,她过了几个月的平静日子。在荒古县春风饭馆,她过了一年多的平静日子。在光辉饭店,她过了几个月的平静日子。其他的时候,都是颠沛流离,吃苦遭难的日子。这一辈子,自己就是这样的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