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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第三种犯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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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肢体。所以,犯罪心理学和对罪犯的管理、教育、和改造每个国家都是不一样的。花样纷呈,目不暇接,可以借鉴的东西很多,但是在中国有绝大部分方法根本就不现实。所以,李发财认为,自己是在探索一条对待特殊罪犯或者犯罪现象提出的特殊理论概念。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周延。不能有任何的漏洞。至于这个概念的名称,老李还没有想好。只要这个概念成立,那就可以让罪犯更加心服口服,从心里认可法律对他的宣判。不然,或许可能会让一个可能改造好的罪犯从心理到身体生理上受到伤害。而这种伤害是不人道的。李发财已经陷入思考不仅能自拔。意大利的医生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有个著名的理论,就是“隔世遗传”说。其实就是他的“天生犯罪人”观点。但是,李发财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蒋亮一家四代之内有半个犯罪的人影。至于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的面相说和骨相说更是一种想当然的说法。还有伽尔的颅相说更是全靠主观感觉。三国时期蜀国那个倒霉蛋,大将魏延,就被诸葛亮说成脑后有反骨,最后稀里糊涂地被马岱给砍下了脑袋。李发财在观察了蒋亮的面相和颅相之后,认为他的脸黑是因为每天在田地里劳作被太阳晒黑的,因为他的身子自己全看光了,还是很白的。颅骨也很周正,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比自己被倭瓜称为“尖嘴猴腮”的相貌好上十倍。他还特别摸了一下蒋亮的后脑勺,很平整,肯定没有什么反骨。在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之间,还有没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无意识犯罪?这是个问题吗?两个假设:蒋亮在激怒中,毫不考虑后果地举起明知道可能致死人命的石头朝着被害人砸去,这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或者是,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手里拿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就是想惩罚一下害死他妹妹的凶手?对,这个思考或许是最接近真实的实际情况。看看膀大腰圆,身体魁梧的蒋亮,再看看自己的小身板,李发财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场景:蒋亮随手从身边抓起一个物件,想都没想就朝着那个恶棍砸了下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家伙的脑袋碎了。李发财越发坚定的认为,一块三十斤重的石头,自己提起来或许很吃力,对于蒋亮来说可能和拿起一个几斤重的哑铃差不多。还有一个理论,当一个人面临极大的危险临近的时候,会爆发出几倍的力量。一个人在极度愤怒的时候,同样会出现这种状况。好,很好,下一次,就从蒋亮的过失杀人而且是无意识杀人的这个话题说起。或许,这就是一把开启蒋亮无法说出口,无法表达明白的那一个锁头的一把钥匙。天,又黑了下来,秋天到了,这是一个庄稼成熟的季节。李发财渴盼蒋亮在这个季节开始的时候醒来。在忙忙碌碌中,一天又过去了。一晃,蒋亮的亚木僵状态已经持续了三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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