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狸觉得这真是一个美好的下午。 天空那么蓝,原野那么宽。 骏马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凉爽的风从自己的身边吹过,裹挟得衣衫都猎猎作响。 斯科特上士已经有两天没有打他了。 也没有再逼着他去找点‘大生意’。 前方是有一片湖泊,瓦蓝瓦蓝的,就像是一颗绿宝石一样。 马匹在湖泊便停了下来,稍作休息。 斯科特上士光着身子,裹着弹袋从远处跑了过来。 “河狸,你也是印第安人,难道你就不能去找那些印第安人部落问问,他们现在为什么不买东西了吗?”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太穷了!河狸心想。 “我也没办法,上士先生,印第安部落都被怒风带着北迁啦!”
“该死的怒风!”
斯科特恨恨的骂了一句。然后又习惯性的补充了一句:“该死的河狸!”
斯科特自从升为上士之后,眼界也打开了,不再满足于和那些流浪的牛仔和拓荒者做一些针头线脑的买卖。 他现在最大的渴望,就是找到一个印第安部落,做一票‘大生意’。 他对河狸寄予厚望。 但是河狸却总是让他失望。 白长了一身黑头发黄皮肤,简直浪费资源! “河狸,到时候如果克里斯托弗少校问起来,为什么只有我们五个人,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河狸疑惑地看着斯科特上士,问:“该怎么说?”
“该死的!”
斯科特一鞭子甩了过来,抽在河狸的身上,“我是在问你呢!”
挨了这一鞭子,河狸终于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熟悉的感觉。 “上士先生,要不然,咱们就说,那几名士兵有其它的任务……” “混蛋!有什么任务比运送马匹更重要吗?”
斯科特上士怒到,手中的鞭子跃跃欲试。 “那就说他们遇袭了,死了!”
河狸急忙大叫到:“咱们在运送马匹的过程中遇见了该死的印第安人,上士先生带领着大家英勇奋战,牺牲了七名士兵,才击退了印第安人,又经历了千辛万苦,保护着三百匹马毫发无损的来到了克里斯托弗少校的面前!”
斯科特上校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一匹马都不损失?并且,死掉了七个士兵,可是咱们剩下的人却都活蹦乱跳的?”
“那要不然……杀几匹马?”
河狸试探地问到。 “你还得带一些伤才行!”
斯科特上士说完,就高高地扬起了手中的马鞭,然后又收了回去,重新取出刺刀来:“印第安人可不会用马鞭这种东西!放心,我很快的,你忍一忍!”
“不要啊,上士先生!”
河狸急忙大叫了起来。 挨鞭子是一回事,挨刀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在这个时候,河狸看见山丘上,一个不高不矮的身影,正举着手中的火枪,朝着自己的方向。 啊? 天啊!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 河狸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来。 虽然,自哈里森河谷一别已经一年过去了,但是,这一年以来,河狸无时无刻不在回想着那个人。 那个狡猾的骗子! 那个歇斯底里的狂徒! 那个站在石头上举着一杆火枪对着七八个白人士兵,一边不慌不忙的装弹,还一边猖狂大笑的疯子! 斑鸠! …… “别动!别动!举起手来!举起手来!”
河狸大叫了起来。 河狸率先举起了手来。 斯科特上士被河狸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给搞懵了一下,不知道河狸到底在干嘛。 “上士先生,快举起手来,你被瞄准了!”
河狸急忙大叫到。 斯科特上士顺着河狸的目光看过去。 他也看见了那个人。 那个人骑在马背上,身下的瘦马正慢慢悠悠地向着自己行进过来。而那人的手中举着一杆火枪,对着自己的方向。 “他想干嘛?”
斯科特取下了手中的枪,手搭凉棚地看了过去,一边疑惑地说到:“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想打中我吗?真是可笑——” 斯科特中士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河狸好像是在搅乱他的注意力,好避免挨打! “——好你个河狸,你等着,我去收拾了他再来找你!”
论起骑术,斯科特中士不输任何人。 当年他也曾是荒原上大名鼎鼎的牛仔,后来过腻了餐风露宿的生涯,还是觉得体制内好,这才找个了机会,成功上了岸。 一晃都十多年过去,他也成了一名中士,手底下挂着十多名士兵的编制。 比起之前的流浪生涯来,简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斯科特上士轻轻地踢了一下马腹,顺势提起了手中的火枪。 真正的骑兵,是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开枪的精锐,斯科特上士自认他是精锐中的精锐! 马儿‘嘶昂’了一声。 “上士先生,他就是斑鸠!斑鸠啊!”
河狸大叫了起来。“就是哈里森河谷那个斑鸠!就是艾奇逊山丘那个斑鸠!斑鸠部落里那个斑鸠!”
河狸的话如连珠一般响起。 随着河狸的话音响起,斯科特胯下的骏马竟然人立而起,在半空中打了个弯,又落了回来! 斯科特毫不迟疑地丢下了手中的枪,举起了手来! 别的人也许不知道谁是斑鸠,但是斯科特上士知道。 哈里森河谷的真相,掩埋在一重又一重调查报告里面,斯科特上士因此官升了一级。 可是斯科特上士自己知道,曾经有一个人,在哈里森河谷,独自用一把火枪,百发百中,干掉了一个十三人的捕奴团! 艾奇逊荒原上那只三百人的贩奴团的覆灭,大人物们最终都认定是由大树酋长袭击了他们。可是在斯科特上士的暗中调查之下,结果却让他心惊:也许,那些黑奴们说的才是真的! 乔治上尉亲自带着一个满编步兵连前去扫荡布兰卡山里的印第安部落,却全军覆没。战斗报告至今还没有泄露出来,但是斯科特中士猜想,肯定又是那个斑鸠! “别开枪!别开枪!自己人!”
斯科特上士急忙大叫到。 “我是斯科特!印第安人的好朋友!十字路口的良心人!基督的信徒!羽蛇神的子民!我的身上至少有八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我爱阿帕奇!我爱纳瓦霍!我爱印第安……” 斯科特连续叫了几声之后,他又低声问河狸:“他应该听得懂英语,对吧?”
…… “砰!”
枪声响起。 来自于另外一边,斯科特手下的一个士兵。 他离着斑鸠已经很近了,大约只有五十多米的样子。 当时他正坐在草地上休息,斑鸠的马从他的侧面经过。于是,他就自然而然地站起来开了一枪。 斑鸠身下的瘦马照旧不紧不慢的向前。 他坐在马背上连动也没动一下。 只是将枪口调转了个方向,稍微停顿了那么半秒钟时间,扣动了扳机。 只听见‘砰’地一声枪响,那个正举着手中的左轮朝斑鸠冲过来的家伙,便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一枪毙命。 …… “这位就是斯科特中士吧?”
“不,我是斯科特上士!”
斯科特举着双手,纠正了斑鸠的说法。在任何情况下,一名上士都比一名中士活命的机会要大。 “哦?”
斑鸠的瘦马已经来到了斯科特上士的面前,一米五长的枪管抵在了上士的胸口。 “等一下!别激动,老兄!”
斯科特上士急忙说到:“我猜你肯定是想要这些马……” 斯科特说的是纯正的阿帕奇语。弹舌和翘舌甚至比斑鸠还好,如果带上面具,他简直是印第安人中的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