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苟的,你竟敢跑?”
老板娘还以为老板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忤逆自己,刚要发火,就顺着他逃跑的方向看到了异常,赶紧也跑下去查看。“他娘的!早知道这样,老子刚才就该把你们都给扒干净,看你们还能从哪儿变出火来!”
跛脚老板瞧自己的柴房门被烧出了个洞,火势熊熊,已经蔓延到了旁边,他气得脑子嗡嗡的,连忙抄起水桶打水来灭火,嘴里却仍不停地咒骂:“狗娘养的,你们俩最好已经死在里面了,等我将你们拖出来,定让你们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老板娘看着火光冲天的现状,心疼得手脚发软,半个身子靠在楼梯扶手上,缓缓走下来,她捂着自己的心口,哭得不能自已:“哎哟哟,要命咯!我的皮囊啊我的美人儿血啊!你既连命都要舍弃了,为何不成全了我?在这荒郊野岭等了这么十来年,才看到这么一张绝美的脸,你宁肯被烧成碳,都不愿让我如愿,你们怎能如此狠心……”“现在最重要的是脸吗?”
跛脚老板双眸猩红如血,“里面装的可都是一点就着的柴火,照现在这火势发展下去,咱们这间客栈都得被烧完!这可是我们多年的心血啊,你竟敢放火!我定要你们二人生不如死!”
回应跛脚老板的是一阵哐当哐当的声响。原来,早在门板被烧到一半的时候,沈南意就已经放弃了叫醒沈瑭,打算把他扛出去。可是沈瑭一个九尺的男儿本就沉重,在昏迷之时全身更是像灌了铅一样,即使沈南意使了吃奶的劲儿,也扛不起他,甚至还因此而屡次摔倒在地上。正当她还欲要想其他法子的时候,就隔着快要被烧完的门板,看到老板和老板娘先后下楼,她想都没想便开始把木柴往火中扔。与其落到那变态的两人手中,还不如烧死在这场大火中,至少还能全了尸身,不逼遭受歹人折磨。跛脚老板一怒之下将桶里的水都往自己身上倒,就要不管不顾冲进去,可惜被如雨点般砸过来的木柴给拖延了速度,以至于他被在火中烤了一会儿,遂本能地退离了火门。“你别得意!里面没有水,连窗户都小得很,把火烧大了,只能烧死你们自己!”
“烧死了又怎么样?我们就是死也不给你们吃!我告诉你们,我和我弟弟自小养尊处优,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浑身上下都嫩得能掐出水儿来,保管是你们这辈子都碰不上的!”
反正不管出去与否,都是死路一条,沈南意索性破罐子破摔,死之前也让自己把气给出了。果然,老板娘听她这么一说,直接被气得七窍冒烟:“他娘的小贱人!还不快给我滚出来!你以为死了就一了百了吗?我告诉你啊,这火还能灭,只要你不是完全被烧成碳,我就能一层一层地扒开烧焦的地方,然后取内里尚完好的肉,没了皮囊没了新鲜的血,但还有肉,有血块,一样能助我永葆美貌!”
炽热的大火将周围的空气都烧得模糊不清,沈南意抬手将挡住眼睛的鬓发拂开,指腹上的黑色碳粉在红润的脸上划出了道黑印,她眼含泪花却笑得格外痛快:“你这屋子里装了多少柴火你不知道?别说是把我们俩里里外外都烧成碳了,就算是把你这处客栈烧成灰烬也不在话下,就让我们死在此处,纠集成百上千的怨魂从地狱爬出来找你们夜夜索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