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底也受了伤,几乎丢了半条命。看到伯中吓傻的样子,任夫人才长呼一口气,就算谁死,他儿子都不可以死,再把目光放到场中央的少年身上,一身血痕,眼看就快不行了,却眼神灼灼,这眼神,她心一动,拳头抓紧,那边府兵已经朝着场中的畜生射箭。“说不准的,夫人,当年是奴婢亲自带到山里扔掉的,按理来说刚生下来的孩子,应该死掉了才对。”
“那脸是我亲手划的,错不了。”
任夫人对着铜镜看到眼边的细纹,微微皱眉,拿起一柄红宝石簪子,这簪子是母亲给她的,在金家,每一个出生的女儿都会有一枚簪子,可金家衰落,说话不敌从前了,空有个名头,她年少也曾雄心壮志,可到底连自己的母亲都比不上,血统已经不纯正,金家的人再也不是为先祖占卜的预言家。说到底巫族人泄露的天机太多,遭到了反噬,现在和废人又有什么区别。所以她也只能当人家的续弦,粉饰金家的太平。“看来那并蒂生莲的话没错。”
当年金家派了个巫蛊婆子,一眼就看出池塘里当时妖异的生了一朵并蒂莲。厨房里果然有个和小姐同天生产的贱货,被人强暴了,东躲西藏竟然还生下孩子。“他怎么可以和我的儿子比。”
“可他竟然活到这么大了,许是真的?那还需要?”
奶娘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正说着,丫头来请示,“二少爷说想留下那个男孩当小厮。”
奶娘看向夫人,后者皱皱眉,“那孩子也算是救了子华,他若喜欢就留下当个最下等的仆从。就当给子华解闷。”
丫头赶紧答应着小步跑回去,二公子一定高兴坏了。“夫人这?”
“既然这都死不了,那并蒂生莲许是真的,虽不同根却是同命,现在野竹林那边已经虎视眈眈了,竟然刚进京城就对我儿子下手。”
“许是大少爷无心。”
“他无心?这些年玩了多少花样,老爷的心都被猪油给抹了,总是念着他母亲,不然我早就动手了,还能留着这等祸害,有那个孩子留在我儿身边也好,必要时候能顶我儿子一条命。那个小子活着就是给我儿当垫脚石的。”
“就是,传说并蒂生莲的两个人,总是能护住对方的命,那小子能沾上咱们二公子的光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记住了,以后谁都不要提起,谁都不能说。”
“奴婢知晓了。”
任伯中听了丫头回报,简直不敢置信,母亲向来严厉,这个少年原也是想要试试看,想着母亲要是不许自己就把他藏起来。他还没见过胆子这么大的小子。他趴在仆人床前看那少年,头上都是汗,已经上了药处理过,包的和个布娃娃似的,他真担心他死了,救了自己的命呢,想到这点,任伯中越是兴奋,自己这算是有个过命交情的朋友了吧,朋友?他又想到了那些武侠小说里的情节,越加的兴奋。小四在他身边,“爷,这都看了半个时辰了,又不是大姑娘有什么好看的。”
“没听大夫说吗,他身上好多伤疤,都是动物的,好像还有狼的,你看他脖子上挂着狼牙,许是他以前杀过狼,这样的人多帅啊,他要死了,我肯定会难过的。”
“咱们爷就是心地善良。”
就看那少年眼珠在眼皮里滚着,像是难受,“他是不是疼了。”
手在司庭头上来回扇着。“干嘛啊爷?”
“扇风啊,扇风就不疼了。这和撞到头喊两下是一个道理。”
“爷懂得就是多。”
小四赶紧拿起扇子扇风。司庭就是被这股凉风给次弄醒的,一睁眼就看两张脸好奇的在自己眼前放大,“他竟然醒了。”
任伯中兴奋不已,司庭坐起来上下看着一身华富少年和自己身上的破衣烂衫形成鲜明对比。他一晃,伸手去摸自己脸上的纱布。却看任伯中索性蹲在他床边,“一个大男人还要用姑娘家的遮布,和你光辉的形象太不附了,你以后不要带着了,我倒觉得不丑,挺帅的,江湖大侠脸上不都有疤吗?”
司庭好笑的看着眼前公子哥,一张娃娃脸,十三四岁的年纪和自己相仿却是眼神天真,让他想起了以前捉过的一只兔子。“我以后干嘛用不着你管吧。”
从未有人顶撞过他,任伯中一下瞪大了眼睛,竟然有种不一样的滋味,挺有趣的。“当然归我管,母亲已经答应了你以后要当我的小厮,陪我去学堂。陪我读书炼剑。”
“你母亲答应了?我可没答应。”
他呲牙从床上下来,摸摸口袋里的碎银子长呼一口气,“我要回家了。”
“别啊,你以后就留在这呗。”
“给你当仆人?”
“对啊。”
任伯中天真的点头,要是一般人早激动地磕头了,全府的下人都知道到二少爷房里当差再好不过,吃好喝好还不累,月钱还多。“我不稀罕。”
“为什么?”
“谁愿意当别人的狗啊。”
司庭嗤笑一声,狭长的眉眼眯起来,“我要回去了。”
跳下床就往外走,可陌生的院子他有些蒙,王府真的比他想象的大。“你留下来吧,行吗?你要多少银子都行。”
“我不要,我家里还有阿妈。”
不过说到银子他动了心,阿妈去年把夏季的衣服当了,换了冬天的袄子,本来打算把冬天的袄子当掉换回夏天的衣服,可这回袄子全破了,肯定换不回来了,而且,小红的爹还需要人参吊命呢。看他松动,“你不想当仆人,你当我的朋友总行了吧,我给你双倍银子,行吗?”
司庭转着眼睛,“我要和我阿妈商量一下你先送我出去。”
看他没动,“不是说朋友吗?”
任伯中耷拉着脑袋叫小四送他出去了。一直到吃晚饭都无精打采,好在晚饭过后,司庭就来了。却看到司庭挺着脖子,“叫我当你朋友也好,你要答应我几个条件。”
屋里的小厮丫头都惊住了,还有和主子提条件的,任伯中却是觉得新鲜。“尽管提,你要多少金银珠宝都行。”
司庭却觉得眼前就是个大头傻子,“那好,我有个朋友叫小红,他爹之前因为运那獒犬受了伤,你要赔偿。”
“那应该的。”
“他家劳力没了,小红要出来当差,我和她自小感情,让她当你的丫头。”
“这个,我得问问我娘。”
“那就是不行了?”
“行行行,肯定能来,还有吗?”
“还有她的月钱也要双倍。”
说这个时候司庭有点忐忑,这是他和小红说好的,小红当时觉得自己疯了,他还和她打赌了呢,要是这个大头主子答应了,她就要亲自己一下。“行,我还当多大事呢,行了吧,可以了吧?”
这世界上还真有这样的二傻子啊。看他点头,任伯中高兴地几乎跳起来,“坐坐,小四倒茶,快给我讲讲你当时怎么把那个只獒犬弄死的。”
“你不就在现场。”
“我在就是想知道一下你的心理活动,还有你身上很多疤,你是不是打过野兽,你脖子上的狼牙是你的战利品吗?以后能带我去吗?”
一连串的问题,任伯中对他真是太好奇了。司庭到想保持点神秘感,这二傻子太好骗,“野兽当然了,我以前就在山上打猎的,阿妈给人出诊看病的钱不够养活我俩,我就要上山打野兔子,你知道吗野兔子特聪明跑的快,陷阱是治不了它的。不像麻雀那么傻乎乎的,要有耐心伏击。至于这个狼牙。”
他转着眼睛,“我是不杀狼的,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狼是我的盟友。”
“盟友?”
“你不知道的还多了去呢。有没有吃的,我饿了,你问东问西的。”
“好好好,上一桌酒菜,慢慢讲,以后有你在我一定不无聊了。”
任伯中呲着牙,一脸呆萌样子,司庭竟然那么一瞬间有点愧疚,骗傻子,会不会遭天谴啊?可看到满桌好酒好菜,再看那傻子满眼星星,司庭也只好把天桥下的各种英雄演义都套用在自己身上,隔天整个仁府全知道,新来了个小厮,是二公子身边最得宠的。只不过这个得宠,让司庭颇为心虚。就比如平时小四在他唾沫横飞讲故事的时候,一旁努力憋笑得样子就刺激到他了。“你笑什么?”
后者赶紧摆手。任伯中看司庭不高兴了,回头也对小四怒目而视,后者只能吐着舌头。也有那嚼舌根的说是和天桥说书的一样,司庭听了手都抖了,可任伯中却是很矫情训了那嚼舌根的,直撵出了内院。自此凡是听了司庭白话英雄传的人,都竖大拇指说好。司庭这才放开了在府里,并把有钱人和智障画在了一类。任伯中也当真对他极好,如不是绊在礼数之中,他与他到真可以称兄道弟,有福同享了。门廊下的小四背地里酸酸的称司庭为司少爷,多带了几分鄙夷。可这话是不敢传到内院去的。一日司庭趁着任伯中午睡,终于不用再编故事,溜出了金院,他这些日子,几乎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任伯中的院子那些见过的没见过的奇珍异宝,主人就像是看臭石头一样随处乱丢,一开始司庭还想过顺手牵羊,可惜府里森严,看着乱,却监督的严严实实。但也不知道任伯中是怎么知道自己看上他那玉摆件的,一日领着他到库房,指着里面,“司庭若是带我去那虎山看看,这里的东西随便挑。”
司庭这几日虽在任伯中面前没规没矩,但也看出这任家不是撒野的地方,任夫人一日三餐派人叮嘱,下人一二十个围着转,便知道任伯中的地位,要是出个危险,只怕没好运气了。说书是说书,带他去就等于找死。现在这样便是极好。掏出怀里从任伯中那得来的玉搔头,笑着往外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