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太阳的光线,从天空中划过,将大部分的轰炸机群在顷刻间化为了熊熊燃烧的火球。“蚊”式轻质的木头骨架,在被光束击中的瞬间就被点燃,机舱里的炸弹遭到殉爆,让驾驶者连弃机逃生的机会都无法抓住。“兰开斯特”那引以为傲的全覆式装甲蒙皮,也根本起不到些许防御的作用。机翼被切断,机身被洞穿,翼展十多米的铁鸟如被箭矢击中的大雁一样骤然折翅。“Mayday!Mayday!我被击中了!”
机组驾驶员徒劳无益的嘶叫声里,充满了惊愕与恐惧。而固定在耳框上的,质量优秀的耳塞,则让所有频道里的人连捂住耳朵无视都无法做到。价值数万英镑的巨兽,与数吨的高爆炸弹一起,从高空中旋转着坠落向地面,在下方艾里安的军团里绽放出最后的烟火。天空中绽放出了一个个小小的伞花,那是比较幸运地,从损毁的飞机中逃出的机组成员。“全队紧急投弹!爬升!快爬升!”
急匆匆地卸下了所能甩掉的一切负重的编队,按照对重炮级的标准应对方案开始爬升。四台动力强劲的“梅林”活塞式引擎,推动着宽幅的螺旋桨,让幸存的机组以一种几乎失速的诡异仰角爬升。但是,被重力囚禁在音障之下的飞机,如何能躲过直逼光速的离子洪流。在十秒左右的沉寂后,高塔顶上的水晶再次亮起。紧接着,第二发离子束,击中了正欲逃脱的轰炸机大队。“Fuck!散开!都散开!”
来自护航的航空魔女的呼喊,并没有任何作用。在话语出口之前,一切就已结束。第215轰炸大队的8架“兰开斯特”重型轰炸机,已经全部化为了废铁铸成的墓碑。对艾里安集群的轰炸,只完成了不到五分之一。“HQ至格林—1—1,Phase3失败指令收到。在尽可能收容机组人员后,请跳过Phase4,至Phase5阶段,前往乔治王子港与守军汇合。前来接应的外装部队已经在路上了。”
“格林—1—1了解…”完成了自己使命的高塔,收拢了塔顶的花瓣,将闪烁的四面体重新包裹起来。幸存的几架“蚊”式与并没有被作为目标的航空外装,在空中盘旋了两圈,然后头也不回地加速远离。“收容…机组成员么?”
一朵朵小小的伞花慢慢落入怪物组成的集团。惨叫的声音,被空气与尘埃阻隔,无法传达到其他人耳中。“格林—1—1至全机…进入Phase5,我们走。”
9架克伦威尔紧接着转身离去。以死者为目标的救援行动,没有任何值得实施的价值。……稍早前12月21日凌晨4时13分沙曼城东南角高歌的锡鲁尔人酒馆包厢“来,拉杰,拿着这个。”
红发的青年,将一柄匕首塞到了面前男子的手中。名为拉杰,穿着军服的当地人,哆嗦着后退了一步,并没有去接。“好了,我的朋友,不要害怕。像个男人。”
被拒绝的红发并没有生气,而是像老朋友一样一把拉过拉杰的手,将小巧的带鞘利刃塞到了他的手里,然后帮他攥紧五指握好。“但…但是…凯姆哥……这?”
拉杰的声音里,透着一宿没睡的淡淡疲惫。他带着惊惧的视线,不断瞟向包房角落里放置的椅子。与酒馆里其他破旧的木头椅子,在外观与功能上没什么不同。但它的上面,正绑着一个有点发福,梳着大胡子的男人。大胡子男子的四肢,被铁丝绑在了椅背上,脑袋上裹着一个麻袋,从里头发出“呜呜”的挣扎声。“嗯,没错,拉杰。杀了他,杀了这个叛徒!记住,这是在执行正义!”
红发凯姆的声音异常坚定,“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成天对着不列颠人摇头摆尾!甚至,还协助他们压榨我们的同胞!”
红发青年的手劲很大。凯姆仅用了一只手,就几乎把大胡子男人,整个从椅子上提了起来。来自领口的撕扯与窒息感,让麻袋里的脑袋发出一声闷哼。“这家伙是叛徒,是联合王国的走狗!不,比那还要恶劣百倍!”
凯姆扔下那个男人,双手扶在拉杰的双肩上,小幅度地摇晃,“这头猪!就是他,他竟然去协助那群黑色恶魔!他出卖了好几个同伴,却只为了自己的性命!”
听到“背叛”与“黑色恶魔”之名,拉杰的眼神也冷了下来。那群手持冲锋枪的黑衣恶魔,早已凶名在外。而背叛,则是这片沙漠里唯一无法允许的罪状。但除开这些,只是一个民兵征招团士兵的拉杰,连枪都没开过几次,又何谈杀人的经验?“过来,我的兄弟,过来。”
凯姆褪去匕首上的鞘,拉住拉杰的胳膊,让匕尖抵着椅子上男子的胸口。拉杰的手开始颤抖,抖动到几乎拿不住短刃。刀尖从胸口移到小腹,又向上指着脖子。这是一次试练,年轻的民兵心里完全清楚。作为自己已经于那帮不列颠走狗划清界限的证明,他仅仅需要一具叛徒的尸体来展示自己的忠心,与对民族的爱。明明早就知道的,明明以为自己早就做好觉悟的,明明眼前只是个从没见过的“罪人”,但拉杰却感到,自己心中那“为了人民,可以牺牲一切,哪怕手染鲜血”的决心,正在渐渐崩解。“怎么了,拉杰!你在犹豫什么?难道你说的要为你大哥报仇,还要解放沙曼人的画,都是假的么?!正是因为你眼前的这种人渣在,你的大哥才会死的啊!”
凯姆略带愤怒的声音,如惊雷般在拉杰的脑海里炸裂。对啊,这是复仇…自己为何踌躇?忘不了,根本忘不了,大哥被那群黑衣恶魔杀害的仇恨!就是为了复仇,为了讨伐那些杀人的魔鬼,自己才选择了这里。“不能原谅…绝对无法原谅…”才不是为了民族解放之类的崇高理由。仅仅是想向杀害了大哥的不列颠人复仇罢了。而这个叛徒,将会成为他复仇之路的第一步。“呜…晤是我……”似乎与预计了自己的死亡,被铁丝固定牢靠的大胡子惊慌地扭动了起来。“给我闭嘴!”
不是你的错的话…那错的人是谁?!要去怪没有人性的黑色恶魔么?要将其归咎于联合王国的统治么?太遥远了…那种东西!不是你的错的话…又该如何发泄?!发泄这正爆发而出的愤怒与仇恨!——扑哧。小巧的匕首,毫无阻碍地扎入了大胡子的腹腔,然后又很快地拔出。作为在愤怒的驱使下送出的一击,这次直刺没有任何悬念地偏离了要害。只要现在就送去医院抢救的话,只要创口不发炎,两三个月就能治好。但是,屋子里两个站着的人中,没有任何一个,想要他继续活着。“好了,拉杰,我的兄弟。停下吧。”
由始至终地见证着这骇人暴行的红发青年,将拉杰从那具已经不成人形的尸体上拉开,拍了拍他的后背,“好好瞧瞧,这叛徒已经死了。”
在暴虐的残杀中,套在姑且曾经可以称之为“大胡子男子”的肉块上的麻袋,已经掉落在地。里面露出的,是那个八面玲珑,经常受王国军的军老爷惠顾的商铺老板。但现在,在这里有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哐当!杀人的凶器终于脱手而出,掉到了地板上。在盛大的愤怒之后,杀人的恶心感与让拉杰自己都觉得软弱的负罪感,像大山一样压在民兵的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很好,我的同志,你做的非常好!”
凯姆高兴地给了满身血浆的拉杰,一个有力的拥抱。年纪不到三十的革命者,没有计较这个年纪上小,可以算得上是自己弟弟的民兵,方才完全错误的杀人手法。第一次动手,又用的是匕首这种工具,无法一击毙命也是很正常的。倒不如说,从一开始就能冷静地直取要害的家伙,才是真正的异常。假若可能的话,他并不希望拉杰这种“好人”失去对杀人的畏惧。沙曼的人们,需要的是心怀仁慈的拯救者,而不是黑衣恶魔一样,杀人不眨眼的狂人。“我的朋友,恭喜你!你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男人的誓言,需要用铁与血做担保。在这片弱肉强食的沙漠里,自古以来就是如此。能独自搏杀公牛的勇者,与能砍下敌人头颅的战士,将获得所有人的尊重——包括他们的敌人。这片沙漠需要拯救。畏缩在不列颠人的统治下,将会让沙曼人失去仅有的未来。“那么现在,拉杰,我们真正的英雄啊。等待你去拯救的人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
凯姆并不担心被拒绝。他知道,面前的民兵已经没有了退路。“我的朋友,不用再等待了。就从现在开始,我们将会给黑暗的沙漠,带去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