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歌失魂落魄地出了咖啡店。咖啡店对面正对着就是花店,花店名字也很好听,叫Roseonly。店铺里陈列着许多颜色的玫瑰花,粉的,红的,紫的。倒是没有黑的。寻歌无端想起六个月前,她和陆之南在那个小小的渔村度过的时光,陆之南曾送给她一朵破败不堪的玫瑰花,当时她还偷偷把那朵玫瑰花带了回来,不过它还是枯萎凋零了,她就把那些花瓣压在了《小王子》这本书里。至今还在,虽然已成标本。她不自觉地拿出了手机。“喂,阿朵。我是寻歌。你是不是已经从幼儿园接回卿之了?”
……寻歌抱着卿之来到吴奈给的这个病房号跟前的时候,守在外面的冷面西装男无情地挡住了她的去路,“陆社长现在不见外人。”
寻歌也不知道自己算是陆之南的什么人,卿之却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才不是帅叔叔的外人!妈妈是帅叔叔的好朋友!”
明显那冷面男对小屁孩的话没有一点兴趣,他继续兢兢业业地挡住她们的去路。似乎病房里倒是有了动静,门开了,出来了一个熟悉的脸蛋。寻歌见了,也是微微一惊。“宋……娟?”
“寻姐?”
异口同声。“你怎么在这儿?”
“你也是来看之南哥的吗?”
再一次一起出声。宋娟怯怯地跟一边的冷面保镖说,“这位姐姐是你们社长的妹妹,不要拦着了。”
寻歌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看到宋娟,浑身浑脑的不自在。所以她忍不住又问,“娟子,你也是来看陆……之南的吗?”
寻歌硬生生把陆先生改成了陆之南。宋娟脸红了几分,“我高考考到深城了,然后就打工赚钱嘛,结果有一次刚好遇上了之南哥,之南哥在他的公司给了我一个工作,我听说他受伤了,就想照顾他报答他的恩情。”
寻歌点点头,心里的不适却还是没有缓解。迈向病房的脚步有了一丝迟疑。然而卿之忽地就从她怀里挣脱了出来,先蹦蹦跳跳地跑进去了。寻歌要去追这熊孩子,宋娟却很是惊奇地问,“寻姐,这是你孩子吗?你孩子竟然这么大了!”
寻歌笑了笑,“是啊。”
……“帅叔叔!”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叫唤,陆之南侧过头,就看见了怎么也没想到的人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小姑娘原本还因为妈妈带自己来见帅叔叔很开心,但是看到胳膊上绑着石膏,身上还缠着纱布的帅叔叔,原本笑靥如花的脸一下子瘪了下去,嘴巴一别,眼睛眨了几下,眼眶就湿漉漉的了。“帅叔叔,你怎么比卿之还虚弱啊,竟然受了这么多伤。”
小姑娘心疼地摸了摸陆之南的脸庞,安慰他,“帅叔叔,伤到哪里都没关系,不伤到脸就是大幸,还好还好。”
陆之南眸子一沉,“……”他的女儿是不是品种不太纯正,他怎么感觉有点花痴呢?想到一个更大的可能,他有些急不可耐地问,“谁带你过来的?你妈妈?”
“对呀!”
卿之才答完,门口就走来宋娟和寻歌。陆之南眼神微微一眯,平生难得几回的紧张,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下了逐客令,“宋娟,今天谢谢你。你回去吧。以后也不必来了。好好工作就行。”
宋娟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是没想到陆之南会在寻歌出现的下一秒这样赶她走,但是她不敢违背他的话,马上拿起自己的东西,和两人告别,就走远了。静了静。寻歌低着头,用脚尖在地上胡乱地点。陆之南的声音有一丝紧绷,他试图想解释些什么,但是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说了句,“不是你想的那样。”
“……”最后寻歌遥遥地看着他,问,“饿不饿?”
她的声音低低的,虽然没有从前那种讨好的口吻在里面,但是却给他一种得以平静下来的力量。寻歌见他不答,看了眼VIP病房里还有一个简单的厨房,说,“我去超市买点菜。”
也不等他说话,她轻声对卿之说,“卿之,你陪着陆叔叔,妈妈去买点菜回来。你不要闹叔叔知不知道?”
卿之撅着鼻子,一副小傲娇的表情,“妈妈!卿之哪里是会闹陆叔叔的人!”
……等寻歌买了些果蔬肉菜回来的时候,病房里哭着出来了一个护士。寻歌纳闷,拉住她的手问,“怎么了?怎么哭了?”
陆之南虽然有些冷酷,但不至于把人弄哭啊?护士见到她,似乎是见到了救星,问,“您是病人的太太吧?”
房间里还有个孩子,应该是一家三口。那小护士想着,也没等寻歌回答,护士就把护士车推给她,“太太,您先生屁股上有擦伤,需要上药,但他怎么也不肯配合。”
寻歌瞬间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像陆之南失明的时候,因为看不见,所以什么人不肯见一个道理。有时候他偏执起来,比她还要可怕。这世上脾气古怪的人很多,可陆之南是寻歌遇到过的脾气最古怪的男人了。想了想,寻歌说,“好,那你告诉要擦什么,怎么弄,去进去弄吧。”
……陆之南正陪卿之一起玩手机游戏,见寻歌进来,推着护士车,好看的眉轻蹙,“怎么把这车推进来了?”
寻歌不答,只是柔声对卿之说,“卿之,你先去病房外和那个护士姐姐玩一会,妈妈有很重要的秘密要和陆叔叔讲。”
卿之眼睛一亮,感觉其中一定有情况,“嘿嘿,妈妈,你竟然背着我和纪爸爸与陆叔叔有秘密。”
纪爸爸,陆叔叔。陆之南的脸微不可见的变青。寻歌也同样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大了分贝,教训这个成天就知道八卦的女儿,“寻卿之!你是不是以后都不想看电视剧了!”
话还未落,熊孩子早跑出去了。陆之南也好奇,但口气依旧他寻常要死不死的冷淡口气,“什么秘密?”
寻歌想着自己以前照顾陆之南的时候他身上哪里没看过,轻声说,“把裤子脱了。”
陆之南没动。她的声音细细的,小小的,像一颗小草一样的柔柔弱弱,“不是屁股受伤了吗?我给你上药。”
说完,也不等他答应不答应,就上前去脱他的裤子。陆之南本能地用唯一完好的左手去反抗她的动作。她轻声嫌弃,“以前你视力没好的时候,我也是这么照顾你的,你身上哪里我没见过。”
寻歌说完脸有点红,这种话一般不都是男的对女的说的吗,什么你身上哪儿我没见过……他有些语重心长,“那时候你是我的老婆。”
寻歌心口微微一震。他们几乎是隐婚了三年,连当初他最后公开婚事,也是为了报复秦久。当面承认她是他老婆这件事,他更是从来没有做过。但是寻歌没好气地打断了他回忆的口吻,说,“不就是给屁股擦个药,你个大男人到底在扭扭捏捏些什么!”
陆之南一张脸沉了下去。寻歌继续动作,他也不再反抗,静静地让她包扎了。“陆之南。”
她结束了最后的动作,唤了他一声。“嗯。”
“对不起。”
她说完,又觉得这道歉不够诚意,“我以后接官司会考虑更多情况,不会盲目了的。”
“……”他沉默,沉默得让人难以捉摸。“你以后还会自己开车吗?”
寻歌很担心这一点。良久,陆之南清冷地说,“你做律师也莽撞,我不也不想开车,要不你辞职做我的司机?”
寻歌难得听他讲冷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处理好了陆之南的伤口,寻歌就在隔壁的小厨房做菜。卿之玩厌了手机,就去小厨房闹寻歌,寻歌没一会就能被卿之弄得炸毛一次,厨房里时不时就会传出寻歌大喊“寻卿之”三个字的声音。其实寻歌做的菜很好吃,可能是太惯着他的口味了的缘故,以至于后来寻歌离开之后,他很少能吃到满意的饭菜。心思一动,他摸出了手机,轻轻拍了一张照片。吃饭的时候,陆之南的右手受着伤,一直用左手吃饭,吃的很艰辛,卿之最先看不下去,心疼地说,“陆叔叔,卿之喂你好不好?”
陆之南眉眼舒展,轻笑出声,“不用了。叔叔左手也能好好吃饭。”
卿之瘪了瘪嘴巴,“叔叔骗人,明明叔叔都没怎么动筷子。卿之好心疼。我们上次还说好一起吃饭的呢,没想到陆叔叔竟然受伤了。卿之好伤心。还是卿之来喂陆叔叔吃饭吧!”
为帅哥服务是寻卿之的毕生追求!寻歌忍不住了,放下碗筷,“妈妈喂叔叔就行,你自己吃你自己的!”
卿之笑了,一副小人得意的模样,却不招人讨厌,“哈哈,我就是等妈妈喂叔叔呢!明明叔叔吃饭都不这么方便,妈妈竟然还坐视不理,真是太过分了!”
寻歌佯怒,“寻卿之!”
“妈妈!人要诚实守信,你说过的话可不能不算数。”
寻歌看着对面的小女孩,忍不住想,到底是谁生出来的这么个破小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