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七点,方煜难得的早起,洗漱了一番后换了身昨天买的运动服出门跑步,路上还遇到几个看着眼熟但叫不上名字的明星,错身而过的时候友好的打着招呼。半个小时后,方煜回到别墅门前,就看到一辆宝蓝色的阿斯顿马丁停在门口的停车位上,车是敞篷的,一眼就看到一头金色的长发随着早晨的微风飘扬着。“方,你回来了。”
见方煜回来,森迪推门下了车。她是标准的欧美白人,不像安娜有部分拉丁基因,一双大长腿白花花的极其晃眼,快四十岁的人了,身材却保持的非常完美,小腹没有一丝赘肉,腰细的跟蛇精似的,偏偏胸前却能挤成硕大的两团。“你怎么来了?”
方煜诧异道。“我先去了医院,听说你出院了,就来看看。”
森迪眼神瞟向方煜的左臂,关心而歉疚道:“你的伤怎么样了?为什么不在医院多休息两天呢?”
“没事,都是皮外伤。”
方煜活动了两下胳膊,示意自己真的没事。当然,事实上他也确实真没事,今天早上看了一下,外面都已经结痂了。“好吧。”
森迪再次感谢道。“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救了我,恐怕现在躺在医院的可能就是我了了,也没准不是医院,而是教堂。”
开了个玩笑后,森迪问道。“方,你中午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午餐表示感谢。”
“我一整天都要拍戏。”
方煜说道。“这样啊?我上午刚好也要去录音棚那边,不如等我工作完,中午去找你吧?”
说完也不等方煜答应,就自顾自道。“嗯,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先走了哦,不然八点的洛杉矶会堵车的。”
——方煜确实火了一把,但事实上并不像王婧说的那么火,似乎美国人对枪击什么的已经习惯了,当天表达完震惊,第二天说忘就忘了,该吃吃该喝喝,什么都不耽误。当然,等今晚方煜上完周末脱口秀后,经过节目组的炒作,人气很有可能再次飘红,毕竟美国人就喜欢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英雄。今天的戏份依旧是在唐人街拍摄,单芯只在片场盯了一天,然后就彻底放羊了,方煜和王婧离开别墅的时候她还在睡觉。一上午的时间过的很快,拍摄也进行的很顺利。方煜一旦认真起来,效率是非常高了。就连负责美国拍摄的导演都多次赞扬方煜的专业精神以及演技。快到中午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匆匆忙忙的跑了进来,在导演耳边道:“导演,森迪福克斯来探班方煜了。”
“谁?唱歌的那个森迪福克斯?”
导演大惊,旋即连忙道:“那你还愣着干什么,让她进来啊,然后找人拍照,发回国内去炒作一下。”
本来这部戏就不是奔着票房去的,可如果中间传出有森迪福克斯探班剧组,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宣传,如果能拉着这位歌后客串个角色,那就更完美了。要知道,森迪福克斯在华夏的粉丝数也不少。就冲着森迪这张脸,粉丝怎么也得买票去电影院支持一下自己的偶像吧?胡思乱想的时候,森迪已经跟着工作人员进来了,她还不是空着手来的,手里拎着一个纸袋,跟导演打了声招呼,立刻奔向方煜,从袋子里掏出一杯咖啡递给方煜:“方,今天真是太热了,我给你买了冰咖啡,很好喝的。”
说完还从包里翻出纸巾递给了方煜,示意他擦一下额头上的汗。这一动作被剧组一个工作人员完美的用手机记录了下来,然后飞快的发给国内的同事。这时候,导演一路小跑跑了过来,他英语还不做,热情道:“福克斯小姐,有没有兴趣来我们的电影里客串一下呢?”
说出这句话后,导演小心翼翼的看着森迪的表情,实话说,这种要求很冒昧,要知道,客串是没有钱拿的,大多数客串都是导演或者演员的好朋友被邀请过来玩一下,然后顺便拍几个无关紧要的镜头。森迪这么大的腕儿,据说请她去什么晚会或颁奖典礼唱一首歌的价钱都是五十万美金开外。森迪却有些心动,转头征询方煜的意见:“方,你觉得我可以吗?”
见导演一个劲儿的给自己打眼色,方煜笑了笑,说道:“没什么不可以的,你想玩一下就玩一下。”
“那太好了。”
森迪高兴道。“我还从来没有拍过电影呢,这是我第一次。”
说完,她一脸期待的看向导演。“导演先生,你准备让我演什么角色呢?”
见森迪答应,导演高兴坏了,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想法:“就演你的本行,歌手,怎么样?——你是个在酒吧唱歌的歌手,白天在便利店打工,遇到了方煜饰演的角色饿的实在受不了了,去便利店乞讨,你好心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了个面包,然后忽然有人持枪抢劫便利店,他奋不顾身阻止歹徒救了你。”
“这个剧情太好了。”
森迪有些小小的兴奋。“有的时候,一次小小的善意换来的可能是上帝的眷顾,他总会派来一位天使拯救你,我喜欢这样的剧情,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拍摄?”
“就现在吧,拍完就收工。”
确定了临时加进去的剧情,导演立刻叫道具组去准备具有年代感的便利店,二十分钟后,一切准备妥当,森迪也化好了妆,看上去整体要比之前年轻了十多岁,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剧情进行的很顺利,森迪虽然是第一次拍电影,但以前有过不少拍摄MV的经验,镜头感很强,只被喊停了两次,剧情已经进入到了最后的阶段。“慢点吃,这里有水。”
森迪看着穿的破破烂烂的方煜不顾面包的干涩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吃,不由同情的递上了自己喝水的杯子。“谢谢。”
方煜接过杯子喝水,实在是渴急了,水流了一身也不在意。这时候,持枪歹徒闯进便利店,方煜用水杯砸歹徒,然后扑上去与歹徒搏斗,两人在地上滚成一团的时候,枪响,然负小腹中枪受伤。砰!枪响,方煜感觉到自己小腹上贴着的炸点爆炸,只是在枪响的一瞬间,方煜忽然拉起那位饰演歹徒的演员向一边的货架下滚了过去,同时对森迪大喊道:“趴下。”
枪确实响了,可响的不是一声,甚至都没人听到,在那位饰演歹徒的演员开枪时,同样还有一声“咻”的声音。这是加了消音器的狙击步枪。方煜在滚到货架后的瞬间,他已经确定了枪手的位置,立刻翻身站了起来,撒腿就向外面跑去。枪手的位置在正对八百米左右的一幢六层楼楼顶,这个时候应该一击不中准备逃跑了。“方,上车。”
方煜刚跑出去三百多米,森迪就开着她那辆阿斯顿马丁追了上来,方煜可顾不得多想,不等车停稳,直接跳了进去,指着远处那栋楼道。“去那,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