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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出任西安府推官,后迁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史可法调任右参议,负责镇守池州、太平,崇祯十年,巡抚安庆,十二年夏因其岳父离世而丁忧归乡。史可法为人品质廉洁守信,两袖清风,节俭自律,崇祯皇帝曾怀疑他的廉洁,在他奔丧途中派宦官等待,最后发现史可法带回家的不过是银杯两个,十七柄扇子而已。崇祯帝闻听后感慨万分,从此对史可法有着良好的印象,因此在史可法丧服除后就迫不及待地将他提拔到了漕运总督这个权柄极为重要的大位上。崇祯十四年九月,史可法走马上任,他从河南老家出发,并不着急到淮安总督府就任,而是巡查地方。漕运总督权柄极大,不但总督漕运,掌管漕兵十二万,还有着兼管河道,兼理海防和巡抚地方之职,管理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三州。徐州便是史可法巡查地方的第一站,史可法感于皇恩浩荡,对他如此器重,他此番上任带着十足的干劲和革除漕运弊害,整顿地方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