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荣升干爸的未婚男子心情大好,非要带着干儿子去买玩具。季薇拗不过他的倔脾气,只好把车开到附近的书店,说,既然要买,就给烙诚买书吧。聂靳云高高兴兴的拉着小家伙进了书店,放豪言说只要喜欢就全部买,孩子他妈抱手在旁边看,结果烙诚挑了一套十二册的世界名著和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索全集》……这个年纪的孩子,不是应该看童话故事吗?迷茫着醉脸看向季薇,不用问,一定是她教育的成果……聂靳云深有感悟却没说出来。这只小狐狸,认识她的时候才刚十五岁,老成的语气,过于成熟的神态,又哪有少女的单纯呢?独立坚强如她,她的儿子必然也是这个样子。可是童趣这种东西,错过唯一的一次,日后回想起来会不会感到遗憾?……午夜,回到酒店。聂靳云心情大好,但又觉得还欠了一点点,于是身在五星酒店的总统套房,很跳脱的让服务生给自己扛来一箱啤酒,坐在落地窗前的绒毯上,面对D市陌生的灯火——豪饮!同时,他也是忧心忡忡的。一手握着啤酒,一手拎出手机,调出相册,看今天拍下的照片。镜头里可爱的小家伙简直和那还在T市的讨人厌烦的大家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血缘这种东西,真的好奇妙!又想,今天在季薇的公司里来来回回晃了一圈,喜欢她的人真的很多,虽说能看上眼的半个都没有,可那个叫做陆清泽的家伙呢?筱雪的威胁,他还挂在心上。就算苏熠晨在季薇的心里整整十年,不容易被磨灭,但时间总会在不经意间带走一些什么,你以为不重要的,或是从前根本不在意的,一旦失去,才知道再也找不回来了。五年,这对母子也不容易,那么……“这照片什么时候给他看呢?”
某云,酒气熏天的颤肩笑开了。……回到家,已经过12点了,幸而明天是周末,不用上班,更不用早起送儿子去幼稚园,季薇真心想念睡懒觉的满足感。睡熟的小家伙刚沾了床边,立刻就醒了。一双小手把妈妈抓住,睁着宝石一样的黑眼睛,含着睡意问:“妈妈,你不会和今天一起吃饭的那个叔叔在一起吧?”
不久前还甜甜的叫着‘干爸’,离开聂靳云的视线,真实的心意才流露出来。季薇莞尔,在床边坐下,摸着儿子的脑袋,眸光温柔,认真道:“他真的是妈妈的好朋友。”
好朋友另一种定义,就是永远都没有可能凑在一起成为一对的。从来,季薇都不会用对小孩子的语气和儿子说话,教育他这样不行,那样才对,她会陈述事实,从旁引导,让他按照自己的主见行事。除了生长在单亲家庭的缘故,大概这也是烙诚比同龄的小孩子聪明懂事的原因之一。“那妈妈,你有喜欢的人吗?”
季薇诧异的眨了眨眼,随即笑道:“妈妈最喜欢的人只有你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