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词,便是爸爸。这些小事情都足有证明,安悦真的很喜欢路之恒,哪怕他心里始终藏着个严曼曼。可人是感情动物,会寂寞会空虚,会需要爱需要关怀,也会渴望被慰。这是人的本性,有这种想法并不可耻,关键在于能否控制的住。尤其是这种长期相处在一起的男女朋友,加上彼此都孤单寂寞,很容易产生这样情绪。然而,君子之交发乎情而止于礼。柏少阳和安悦即便在某一瞬间有过这个念头也会及时遏制。比如此时。眉目之间的汹涌暗潮,眼角眉梢的你退我进,无不诉说着一场情与义的缠缠绵绵。垂下眼眸,柏少阳率先从这场汹涌的潮水里退出。别过头,安悦轻咳了声,面色有些尴尬。“我还有点事,晚点去你家接宝宝。”
柏少阳转身出了办公室。坐在车里,柏少阳怔怔的发了会呆,启动车上离开。没什么紧要的事,公司最近一切都很顺利,井井有条。下属们尽职尽责,投资的项目每个都赚的盆满钵满。像是同情,不希望他再为公事烦心,所以这一年他过的相当清闲。漫无目的的开着车,足足游了几小时车河才把车停下。以前的柏少阳很少吃路边摊,脏兮兮油腻腻,看着一点胃口都没有,可曼曼喜欢吃,路之恒也喜欢。所以经常是他们两人生拉硬拽的把他拖过来。他嫌弃急了,拿着纸巾要擦好几遍桌子椅子才肯坐下,坐下后又觉得到处有股子怪味,恶心的直反胃,曼曼却吃的很开心,抓着猪蹄啃的津津有味。其实想想,他和曼曼很多地方都格格不入。他喜欢高雅的东西,喜欢坐在轻慢柔缓的西餐厅里,品着红酒低声耳语,而不是这种到处可见露着肚皮的,吆五喝六的说些天方夜谭的人。改变一个的生活习惯很难,所以他改变不了严曼曼,那么怎么办呢?只好改变自己。就像现在一样,独坐一偶,点上几盘下酒的小菜,耳听周围的壮汉们胡侃,慢慢的,竟也能适应。其实生活于大多数人而言就是这样,闲暇时约上三五好友,饮杯小酒,吹会牛皮,而像柏少阳那样能够精致生活的,茫茫人海,能有几人。浅浅的笑了下,柏少阳把瓶子里的啤酒喝光,驱车去安悦家接她儿子。路宝儿像极了他的爸爸,长的像,性格也像。嘴甜的能把人哄死,每次见他第一句话都是,干爹,我想死你了。后来知道,这小娃见了楼上邻居也这么说。心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