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蛛,一种脸盆大小的蛛类,因为这东西喜欢群居,所以才叫它们狼蛛,但其实,狼蛛群可比狼群凶狠多了。这东西不但成群结队,而且还有毒,要是被它们咬上一口,高阶武师都吃不消。它们还善于结网,喜欢利用陷井,刘啸枫刚才看到的绳子,其实就是蛛网。这东西在登仙峰上就有,不但难缠还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就连初阶妖兽见了它们都要绕着走,刘啸枫父子从来对它们都是敬而远之,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遇上了它们。如果是在迷雾谷外,就算遇上狼蛛群,以他们现在的战力也完全不惧,可偏偏是在迷雾谷,狼蛛这东西虽然也有眼睛,但听觉似乎比视力还要惊人,所以它们的“视力”完全不受影响,反观刘啸枫他们,除了刘啸枫以外,包括银纹部落的野人在黑夜视力都受到极大的限制。刀芒一闪,刘啸枫已经解决了一只“大意”的狼蛛,他坑人的方法不但对人有效果,对野兽也一样,那怕是不靠眼睛的狼蛛,也万没想到刀身会突然暴涨一尺多长的刀芒出来,所以立刻中招,被刘啸枫一刀两断。反到是老叫花子这个先天,等他听到声音再追查看过的时候,那个拖着少年的狼蛛早已经没了影子。刷……头顶上传来刷刷之声,很明显是有什么东西在他们的头顶上爬行,没想到这些狼蛛竟然已经在他们的头顶结成了蛛网。“用暴雷破网,快”耳听着狼蛛越来越多,连老叫花子也紧张起来,如果被狼蛛结成了蛛网,他们这些人都要被困死在蛛网当中,迫不得已之下,他只能让刘啸枫用暴雷破坏蛛网。刘啸枫一点头,抬头看了一眼头顶上的几个狼蛛,一颗暴雷已经扔了出去,轰的一声巨响,头上的狼蛛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直接被炸死了两三只。有道是一物降一物,这狼蛛的蛛网最是怕火,刘啸枫一颗暴雷下去,那蛛网再也结不成了。之后大家一起动手,不过一柱香的功夫,那些掉落的狼蛛已经被诛杀了一个干净。刘啸枫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被拖走的少年,只不过,他现在已经被包了一个棕子,虽然被救了回来,但中毒太深,估计也没救了。就在这时候,刘啸枫眼睛一撇,他竟然看到两个野人,很明显,这两个野人并不是他们队伍里的,这两个野人似乎也看到刘啸枫等人的影子,居然转头就跑。“杀了他们,一个都不能放走”老叫花子听到有外人来到附近,立刻提醒刘啸枫。这两个野人是被暴雷的爆声吸引过来的,当看到刘啸枫等人的数量之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走,他们只是两个普通的血羽野人,那怕是再好战,也绝对不敢对二十几个人下手。不用老叫花子提醒,刘啸枫已经追了上去,他连跑数步,正好追到那个稍微落后的野人身后,刚想要给他一刀,谁知道那个野人尖了一声,跑在他前面的野人竟然突然转身,对着刘啸枫就是一刀。这一下倒真把刘啸枫吓了一跳,别看他只是中阶武师,但经过魂源洗礼的他,实力绝对不在高阶武师之下,就算不用魂修的手段,估计在先天高手手下也能走个十几招不落下风。可这两个野人的配合,确实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可见,这两个野人应该是常年在一起,经常磨合才会有如此精密的配合。仓促之下接了一刀,野人已经试探出来,刘啸枫的实力并不比他们高多,于是转身出刀这个野人也叫了一声,那个已经躲闪开的野人竟然又杀了回来,竟然打算强杀刘啸枫。看到两个野人逼上来,一抹冷笑浮上刘啸枫的脸庞,他突然收刀,然后一刀横扫千军,对着刚刚转身的野人斩了过去。这个野人距离刘啸枫较远,见到刘啸枫一刀扫了过,只是轻轻后退了半步,在他看来,这样的距离刘啸枫的长刀已经扫不到他的,但他还是警惕的把左手的手盾档在了胸前。跟金纹部落不同,玉纹部落的野人手上都有一块盘子大小的手盾,如果说金纹部落是长枪兵的话,玉纹部落就是盾牌手,只不过盾牌并不大,但战斗的时候用来防御,运用的好的话,倒是相当有用。只见白光一闪,本来已经够不到他的长刀突然暴涨出一尺多的刀芒,那刀芒锋利无比,只是轻轻一划,他档在胸前的石头手盾已经一分为二。他连忙低头一看,不止他的手盾,他的手臂,肚子,全都被对方一刀斩断,然后哗的一声,大团的内脏和着鲜血从肚子里流了出来,直接就躺了一地。先前出手的野人先是一愣,待看清楚之后,再也顾不得攻击刘啸枫,直接转身就逃,这一次,却是连叫都不敢叫了。刘啸枫也懒的再追,伸手在小方寸戒指上一抹,涂了蛊毒的羽箭和长弓已经被他取了出来,对着野人就是一箭。如此近的距离,再加上野人早已经吓破了胆子,自然一箭命中,虽然只是射中了大腿,但是箭上涂了蛊毒,在这样的夜里,肯定是活不了了。“你们折腾够了没有,这绕下去,等玉纹部落的人来了,咱们恐怕一个都走不掉,你们如果再这样,我们只有分开走了。”
杀了人之后刘啸枫反回来,先是哼了一声,然后对着银纹部落里的一个混血野人说道。这个混血野人叫白九,是一个类似翻译的家伙,听了刘啸枫的话他脸色有点尴尬,他转身对一个飞羽骑士嘀咕了几句,说话的时候还看了看刘啸枫他们。“我跟他们说过了,其实也不是我们要故意绕圈子,毕竟这件事对我们银纹部落太重要了,就怕你们被俘有人把营地的位置暴露出去,我们的计划就付诸东流了。”
“靠,你们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怎么就不是你们的人被俘呢,我们有花子爷爷,先天高手你知道不知道,你们野人有先天高手吗?”
秦宗辉一听,立刻反唇相讥,因为要夜间赶路,他已经憋屈半晚上了,他可不管什么野人不野人的,嘲讽是他的个性。刘啸枫瞪了他一眼,“好吧,我知道怎么回事了,那咱们赶快走吧,要不是我们需要你们的人做向导,我真的不想去你们的什么秘密营地。”
众人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上路了,狼蛛不是妖兽,除了身上毒腺还有点用处外,身上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所以就直接放弃了。又走了大概一个时辰,终于来到一处所在,这里看起来像是一堆乱石,但是在乱石之中,有一个洞口,据白九说,这里可以连通到峭壁附近,因为峭壁附近都是吸血滕,所以峭壁后面的山洞反而成了一个安全的所在,但其实说起来,这迷雾谷也没有什么绝对的秘密所在,毕竟迷雾谷里太小了些,上千年的发展,三个部落早已经把迷雾谷里摸得通透,这个地方,玉纹部落偶尔也会有人过来,只是,因为银纹部落位于两个部落之间,所以,相对于金纹部落来说,这里算是安全的地方了。“好了,已经到了,各位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再走吧,就这么离开,很容易迷路,也容易遇到玉纹部落那些家伙”刘啸枫等人点点头,迷雾谷里本来就危险丛生,他们这一晚间只遇到一波狼蛛,已经算是好运了,这还是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多数独自狩猎的生物对上他们也比较谨慎,这真要坚持离开的话,少了飞羽骑士他们,真的很容易出事。搬开几块碎石,乱石堆里的洞口显露出来,洞口后的通道,狭小的连身体都不能站直,有些地方还要爬行,但是走了一段路之,前面就豁然开朗起来,居然是一处宽阔的所在,就好像是两块巨石之间的夹缝,中间甚至还有一些地方可以看到外面有雾气渗进来,所以三四十人挤进来也没感觉发闷。留下两个野人守着外面的通道,剩下的人都钻里了“秘密营地”里。入夜之后因为光线的原因,他们恐怕连十里的路都没走上,所以,这里离着他们的刚才遇伏的地方并不算远,众人也真是累了,大家吃了一点干粮,没一会就躺了一地。照比于他们,刘啸枫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困意,自从他被魂源洗筋伐髓这后,或者说他被万魂塔寄住之后,很少会有明显的困乏感,即便是有,只要休息一小会,就立刻变得生龙活虎起来。看着大家都睡了,他拿出那块巫术纹骨研究起来,既然已经有了虎族的烙印,而银虎又没办法消除,那修炼巫术肯定早晚的事,晚修炼不如早修炼,如果他能在迷雾谷里学会一两的巫术傍身,到也算是多了一种保命的手段。巫术和术法不同,通常修仙者所用的术法,都是通过法诀,也就是用手结印来激发术法。但是巫术不一样,巫术施法的时候需要先画纹阵,而且必须是鲜血才行,再通过纹阵来激活巫术,虽然是殊途同归,但一个是掐法诀,另一个却要画纹阵,速度上巫术自然慢了许多,所以巫术才会渐渐的没落,三大部族才会沦为野人。但巫术也有巫术的好处,就是不需要修炼,修仙之人,必须通过修炼,在身体内储存足够的仙灵之气,这才能施展法术,如果体内的仙灵之气不够,就没办法施法。而巫术则不同,巫术的优点在于不用专门修炼来积攒施法所用的仙灵之气,只要身边有足够的鲜血,就可以一直施展下去,不过,这也不是没人限制,每次施展巫术,都会消耗一点的魂源,所以祭司才会越施法越疲惫,其实他相当于在用生命施法。两相比较的话,术法就像加满燃料的车辆,在燃料足够的时候,机车绝对能甩巫术八条街以上,但是燃料耗尽,就必须加油,才可以再次施法,而巫术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巫术更像是野马,只是累不死,就可以一直跑下去。巫术所需要的,就只有鲜血和书画纹阵的速度,只要手法够熟练,巫术的威力和术法相差不多。刘啸枫找到一小块石头,坐在那里就练习起来,巫术所绘的纹阵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就是讲究一气呵成,这一点跟他们刘家的刀法很像,只要一等成画,就会引动天地间的元气,激活纹阵,再引天地元气入阵,按照施法者所绘的纹阵引导巫术就可以了。一开始还达不到一气呵成的时候,他还没有什么感觉,等渐渐熟练了,一次次周而复始,他体内的魂源竟然被调动起来,随着他一次次勾勒,竟然有丝丝的魂源顺着他手指注入到纹阵当中,后来有一次,他真的达到了一气呵成,只见面前的纹阵一闪,一片绿光按照他刚才所画的图案亮了起来,紧接着呼的一声,一团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因为一直专注练习,刘啸枫虽然也感觉到了体内魂源的调动,只不过他专门练习,并没有去想这些东西,当火焰在手心亮起的时候,他自己反到是吓了一大跳。他连忙甩了几下,把手上的火焰熄灭,这才开始思考起来。后来又试了几次,发现每一次都可以利用魂源激活纹阵之后,他才终于明白,巫术其实并不是一定要鲜血书画纹阵,而是要利用鲜血里的魂源来激活纹阵。人的魂源虽然存在于身体各部位,但只有鲜血才是人体内最方便当成染料的东西,所以,千年传承下来,所有的野人都知道祭司用鲜血来书画纹阵,却并不知道为什么非要用鲜血不可,时间一长,就连三大部族的祭司都不知道根本原因了。为什么三大部族会有魂器?因为他们需要调动魂源,虽然他们看不到魂源,也没有刘啸枫这么强大的魂源,却可以利用魂器,达到他们施展巫术,调动魂源的目的。想明白这些,刘啸枫心情愉快起来,要想使用巫术,就必须用活人的鲜血,他对这个一直耿耿于怀,现在终于有了解决的办法,由不得他不高兴。心情愉快了,自然就想再练习一会,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一阵脚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