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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万事开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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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己想到闵沃一直津津乐道的“诸监”,心中就有了一些自己的小算盘。  闵沃看她看的紧,明面上的对抗是不可能,但是给鲁国对莒国的作战下点绊子却是对的起自己的身份,想到这里的仲己就开始给南方还在抵抗的莒国写了一封家书。  这家书闵沃自然是知道,他也没有让人看里面的内容,一个春秋战国完全是男人的战场上女人能有什么手段?  闵沃当下的主要工作就是计算着多少年可以回本。  大力发展近海渔业确实是一桩五利而无一害的手段,可闵沃事后算账的时候却发现这里面的问题太大了——收不回成本啊!  不说从内陆获得各种制船原材料花多少钱,光是培养一批现代工厂化管理的造船工人都要花费巨大。  可除了分散劳动力之外(他还不知道东夷人可以再近海上没有监视的碰头),鱼干产业的收入大夫领的官方却是收获不到多少!  投入和产出完全成不了正比啊!  闵沃之前是尝试着构筑一套模仿唐代的户曹、法曹、和仓曹。  户曹掌管户籍和收税,法曹主官司法,仓曹负责收储粮食。  可在实际过程中闵沃发现就是这个制度中也是困难重重:  第一个问题就是收不上来税啊!春秋诸侯国基本上是农业国,也就齐国有点制盐产业,在这种情况下鲁国基本上是就农业税一项、  而且这单一的农业税征收手段还相当单一。  以往按照井田制就是野人国人耕种完自己的私田之后耕种公田,底层封建主以公田收入为主,中上层封建主靠着底层封建主的进贡为主要收税途径。  后来鲁国实行的初亩税政策,对私田再征收百分之十的农业税,但是史书并没有记载增加的税吏,基本上可以认定这多征收的农业税也是通过封建主一层一层的上交。  要不是闵沃注意到要安排户曹收税,这制盐运盐还真没有人想到收税。  可户曹收税的时候遇上的问题也不少,一方面是识字率的问题导致征收困难,另外一方面是姬周贵族甲士收受好处,庇护底层不缴纳盐税。  反正就是征税困难。  第二点就是法曹的问题,闵沃之前设置法曹是想解决纠纷,可却是忘记了无法可依,导致在晋国漂泊大半年之后回到领地内一阵手忙脚乱才勉强平息。  对于前者闵沃并没有太多办法——毕竟从别人口袋掏钱这个问题是所有政体共同的大问题,闵沃又不是神仙,自然是无法解决这个大问题。  眼下识字率阻挡无法进行官僚化,闵沃唯一能借鉴的只有两条:  要么就是玩欧陆中世纪的包税人策略,要么就是玩“武装征收,在线分成”的美式收税方式。  包税人制度说白了就是私人承包给官方一个价格,至于包税人怎么征收那是他的事情。  而美式收税是建立在一支特权武装部队的基础,只要你不是统治者该交税还是得交。  平心而论的话,闵沃更加青睐符合封建体制的“包税人”制度,毕竟欧陆的先进经验证明了这玩意就是个防火墙,封建主们收税过多民怨沸腾也用担心造反,把包税人推出去就可以了。  这种政策搞的后来只有犹太人这个外人敢玩,也因此引发了欧陆的排犹思想。  可闵沃还是有点犹豫——这可是春秋战国,很多政策思想都是从这里发源。  闵沃要是真的放出“包税人”这个制度,对未来的华夏是好是坏就完全不在他自己的掌握之中。  可要是玩武装征税,分成给武装激励的话;闵沃也有些不敢:  现在一来是农兵制度,大部分人既是农民又有步卒甲士的身份,你征税过去那是会闹出火拼了的!  二来,武装的一部分甲士有了征税权,还有征税分成,有枪又有钱,这不是在威胁他的地位了吗?  这春秋可是遍地的小奉先!  在征税的问题上闵沃犹犹豫豫,在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上,闵沃同样也是相当的苦恼:  这玩意同样是一个雷区。  按理来说十多年后无论是郑国子产还是晋国的赵鞅都是开始将秘藏的刑法拿出来铸造刑鼎公之于众。  可你也得看看人家是啥下场啊!  郑国子产是第一个将秘藏的刑法拿出来的,在此之前所有统治者都认为刑法应该秘密收藏起来,不让被统治者知道其中的内容,只有这样,被统治者才会小心行事。  这种不正常的逻辑直到郑国子产十一年后的“铸刑鼎”才被打破,后人看史书觉得这个是历史的进步,可在当时却是引起轩然大波。  羊舌肸愤怒的写信责问:“我本来对你寄予厚望,但你却让我非常失望。”

“古时的圣王,都不公布法律,而是一事一议,由贵族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律适用,那是因为害怕民众有争辩之心。这样还怕驾驭不了民众,又以义、礼、信、仁等来约束他们,设置高官厚禄劝诱他们服从,用严酷的刑罚来震慑他们。这样还不够,还要有圣明贤哲的君主、明察秋毫的官吏、忠厚诚信的长者、慈祥智慧的教师,这样民众才能听从驱使而不生祸乱。”

“民众知道了法律的内容,就不再害怕我们这些贵族和管理者了,开始心存侥幸不服从管理,并会引证法律和我们争辩,这种情况是万万要不得的。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这三部法律,都是乱世的产物啊。现在你作为郑国的宰相,改革土地赋税,制定了三部法律并把它们铸在大鼎之上公布,想以次使民众顺服,不是在痴人说梦吗?《诗经》中说,文王以德使四方万邦臣服。哪里提到了什么法律啊?民众一旦知道了争辩的依据,就会抛弃礼仪而引证法律,即使是一些蝇头小利、细枝末节,也会争执不休。于是乎,混乱开始滋生,贿赂开始盛行,在你的治理之下,郑国必将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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