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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禽兽】兵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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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马蒙眼这一点,李孟羲倒是能想起,在许多古代战争片中看到过。  可是,此法到底是骑兵战术常法,还是谬传?  敌军若有虎皮骑兵,毫无疑问,我军战马必须蒙眼,以抵消劣势。  但若是敌军没有虎皮骑兵,再蒙马眼,其还有无意义?  蒙马眼意义何在,是战马怕尖锐物体,故而蒙马眼,不使战马害怕,增强战马冲击力?  还是,在没有合格战马的情况下,普通马匹会害怕尖锐物体,不敢冲枪阵,迫不得已,牺牲战马的机动能力,蒙住马眼,避免战马因本能避让尖锐物而使冲击力度大减。  蒙马眼之举措,在遇虎皮骑兵时有用,在冲枪阵时,可能也有用,可毫无疑问,蒙住战马眼睛之后,战马的机动能力,速度,骑兵部队的应变能力,必然大打折扣。  战马,李孟羲不知,可拿人来代入思考一下也知道,一个人,睁开眼睛,他敢玩命的跑,可是,把他眼睛全蒙上,就算他知道四周全是平地,没有墙,他也断然不敢跑太快。  再者,蒙上眼睛之后,就算是在平地上奔跑,也很容易摔倒,因为失去了视觉信号,很容易失去平衡。  人这样,战马也一样。  战马蒙上眼睛之后,其速度将大打折扣,野外战场的路面又不平,坑坑洼洼,看不到的情况下,战马四蹄就没办法调整姿势平衡重心,因此可以肯定,蒙住眼睛之后,战马失足摔倒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这只是,一个战马一个骑兵,战马蒙上眼睛之后的劣势。  于军阵来说,一群视力正常的人,排一个齐整阵型,很容易,但一群失去视力的人,再要求保持阵型,千难万难。  没蒙住战马眼睛的时候,骑兵部队冲击时能维持很整齐的阵型,但蒙住战马眼睛之后,骑兵阵型的齐整严密度,立刻下降一个层次。  毫无疑问,给战马蒙上眼睛,实则是降低了骑兵的战力,不管敌我。  由此,李孟羲倒想到了屈兵之法。  何为,屈兵之法?  “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上策也。  虎皮,可用于屈兵之法。  何为屈兵?  假设,敌我对垒,敌骑兵强势,步兵弱势,而我骑兵只三五骑,但我步兵强势。  此时,若能,使敌我骑兵皆屈,则胜算在我。  我骑兵屈,只屈三五骑而已,残损三五骑战力,敌骑兵屈,屈千百骑,残损千骑战力。  此时,我屈三五,敌屈千百,以少换多,大利我军。  故,虎皮有屈兵之用,可使我有屈骑兵之主动权。  只要我有虎皮数具,便可强屈敌骑。  敌骑要么无备,其千骑见我虎皮骑兵,千马惊惧,其骑兵战力屈也;敌纵有备,能以长布蒙马眼,然马眼一蒙,其骑兵部队,必然机动协调应变大减,战力亦大为屈损。此阳谋也。  故,有虎皮,可仗之屈兵,胜用于敌骑众而我骑极薄寡之时,以【卒】兑【马】,强换其子。”

虎皮竟然有大用,是能给骑兵部队加负面buff的神器宝物。  自然,这个负面buff,不分敌我,其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战争中“虎”的用处,不在活虎,却在死虎虎皮。  ……但或许,活的狼虫虎豹,也能用于军事,比如,汉末,南蛮兽兵……  “南蛮据闻有驭兽兵,蛮人御狼虫虎豹作战。  此御兽战法,大抵隶属兵家之【奇】战法。  应对奇战法,要么,以堂堂正势,枪如林,盾如墙,弩如雨发,强横压之,料想,铁甲尚不能御锋矢,徒以狼虫虎豹之皮毛,又焉胜钢铁,此以正胜之法。  又或,以奇攻法,克南蛮兽战奇法。  何为奇攻法?一为火攻,二则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三为黔驴法。  一,火攻法。百兽无不惧火,百兽见火惊惧,且狼虫虎豹多有皮毛,虎豹皮毛粘些许火星,立刻燎燃而起。以火箭击百兽,能有奇效。  再者,南蛮兽军之中,狼虫虎豹皆有。百兽之中,猛虎称王,百兽见之惧走。若以树枝粗扎虎型,上蒙虎皮,假为猛虎,此假虎放于阵前,则彼之兽军之中,除虎之外,狼豹熊豺皆惊惧,不战而溃。假虎于阵前,南蛮兽军百兽之中,些许猛虎,纵不至被假虎惊走,可也屈了三分凶势。  为何?  俗语曰,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盖,狼群居,虎独行,虎不能群,见之必斗。因而,我阵前有假虎,南蛮兽军之虎见假虎岂能无视?真虎必大忌惮假虎也。如此,猛虎纵来袭阵,其凶悍,十不存五。  御南蛮兽军奇攻法之三,为黔驴法。  何为黔驴法?黔之驴,虎不识驴,惧驴。驴叫,虎惊走,驴弹蹄,虎惊走,驴甩尾,虎惊走。待其三者尽,虎知驴只有此三技耳,不足为惧,于是扑驴啖之。  此寓言耳。  然此中另有真意也,盖野兽之类,突遇其奇形怪状陌生之物,便忌惮不敢与之争杀。  闻在偏僻封闭之地,猎人每入山,必戴一涂红绘紫,颜色靓丽,形容古怪狰狞可怖之恶鬼面具,此法自古传承,用于惊惧猛虎也。  此法有实用,且能实用。  所谓黔驴法,既为,做木兽,其状竭尽恐怖古怪之能,上画大眼,狰狞面彩,以惊惧猛兽。  亦可制鬼怪面具,分于士卒,以吓退兽群。  ”  “【猛兽】用于军争,大抵此二,一者驱兽作战,二者,与兽军对敌。  于第二,与兽军对垒之时,有正战,奇战两法。  再细思之,能用兽军之敌,必多能捕获猛兽,能多捕获猛兽之地,必荒蛮险阻之处,此间,地势险峻散乱,当无有布置枪阵盾枪列阵大战之大片开阔平地。  故而,制兽军,实则正战法或无用,只能用奇攻法,既,火攻法,以假兽反制之法,以鬼怪惊吓之黔驴法,此三法。”

猛兽于军事,大概如此。  不过,说到猛兽,李孟羲记起,象兵好像在冷兵器战争史上出场频率比其他猛兽高的多。  无论东西,东方有象兵,西方也有。  印度长时间有象兵,商朝也曾使用象兵。  “【象】于军事,象温顺,能驯服,故而,象可用于象兵,有时,象亦可用于托运重物。”

象兵实非战争主流,其于作战,是非主流,在某些地区,用于驼运货物,效率不如骡马,也是非主流,无特意记录的必要。  到此时,李孟羲从最初的鸡鸭,联想到现在的大象,已经扩展太远了。  再之后,李孟羲绞尽脑汁穷尽思考,他又想,又有什么动物,可以与军事关联到一起。  许久之后,他仅能想到另外的几个物类。  李孟羲想起似乎曾经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故事大概是这样——  一个将领要去攻打某个地方,可是半路遇到大雨和洪水,前路被洪水阻隔,眼看,军粮日益损耗,就要无功而返。  这天傍晚,满怀愁思的将军在帐中发呆的时候,看到帐篷上有一只蜘蛛在结网,将军正烦闷,便把蛛网捣毁。  可过了一会儿,蜘蛛又把网捕起来了。  将军又一次把蛛网捣毁,可蜘蛛锲而不舍的,再次把网缝补起来。  渐渐的,将军被蜘蛛的永不放弃锲而不舍的精神打动了,他自忖,一只小小的蜘蛛都能有如此坚毅的毅力,难道我还不如一只蜘蛛吗?  于是,将军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坚持下去。  终于,将军在军粮耗尽之前,终于等到雨停了,然后挥军扑去,消灭了敌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看傻逼鸡汤文。  这个故事是自以为是一知半解的傻逼写的。  而故事真实的真相是这样的——将军在军粮殆尽,进退两难之时,他看到蜘蛛在结网,猛然意识到,蜘蛛开始结网,那说明,天快晴了。有了此判断之后,将军才坚定了继续想法,等到第二天,雨果然停了,将军这才得以继续前进。  这是真相,而不是什么百折不挠,什么永不放弃。作为一个将领,需要的永远是冷静和敏锐的判断,如果只有自己,中二热血一点无所谓,可担负着千万人的生死,仅因为不能轻易放弃这一毫无意义的信条,就至大军生死不顾,此乃蠢猪将领也。  蜘蛛,于军事的用途在于,不知蜘蛛这个小东西,漫长的进化赋予了它怎样的神奇能力,蜘蛛总是能预感到雨何时停,蜘蛛结网总是在神奇的晴天。  因此,野外,蜘蛛一旦开始结网,那么必然,马上天就晴了。  “如傍晚之时,可通过林鸟,知晓树林之中有无伏兵。  天若将晴,蜘蛛必出而结网,由此知,若野外蜘蛛结网,则久雨必晴。  凭此,汛期大雨,可知何时架桥渡河安稳,可知何时穿山过谷稳妥。  【蛛】之用,在此。”

既然李孟羲都想起了蜘蛛这个可怖恶心又多毒的小动物,李孟羲自然也想到了,如蛛类,蛙,毒蛇之类的毒虫于军事的用处。  “蛇蛙蜈蚣蝎等,多剧毒,有时,可取其毒,淋刀枪箭头,以毒伤人,若猎杀高价值目标,箭支之上,也应涂剧毒,以使敌将必死。”

汉末,是有用毒箭的。  关羽就被毒箭射了胳膊,毒素很凶猛,一般军医还治不好,只好请名医华佗来治,然后就有了关二爷刮骨疗毒的千载佳话。  “闻南蛮岭南等地,其地多蛇蝎蜈蚣,其人多善用毒箭,若有朝入南蛮,应多备防治五毒之药,以备不时之需。”

【蛛】一类,于军事方面的关联,凭蛛知雨,用蛛蛇之毒,防蛛蛇之毒,大抵如此,没有别的了。  随后,李孟羲只又想到了,战马的一个特殊用途,此用途,张飞于长坂坡用过。  “战马于马尾之上,拖曳大树枝,其一者,可以大起尘土,一骑拖枝奔走,烟尘如若千军万马,可为疑兵之计。  二者,行军之时,树枝扫曳地面,或能扫平马蹄印(或不能?待一探究竟。)”  最后,李孟羲只想到了,犬类。  若说战马听觉敏锐,夜晚十几里外有动静,战马立刻能警觉,那么,犬类的听觉能力,毫无疑问,更远强于战马。  犬类听觉之敏锐,在动物界排的上号的。  若说,林中或者荒草丛中有伏兵,战马不一定能听到声音,但若有人声,犬类则大概率能听到。  犬类除能作为生物雷达以外,好多民族,有带战犬上阵杀敌。  李孟羲曾玩过一款名为《全面战争》的战略游戏,其第四款游戏《罗马二》中,某个势力,就有成建制的战犬兵团,是色雷斯战犬,还是罗马的战犬,记不清了。  虽然这是游戏中的兵种,不排除有杜撰的成分,但以一款拟真和战争为卖点的游戏,战犬大概是有历史原型的。  故而,战犬有一定的作为战斗单位补充作战体系的价值。  “战犬听觉敏锐,十倍战马。  军中若带军犬,一则能预警,二则,军犬或可作战时用。  至于携带犬只之拖累,则可分述。  若只为用犬之听觉,则不必带大型犬,只带小型犬一只则可。犬小,士兵装背篓中,背之可走,并不累赘多少。  若犬类用于阵战,要成规模,则不知战犬驯养训练及维持成本几何,其战力用于战争又是否划算。  至于行军时,携带犬类是否有暴露我军踪迹之可能,此不需虑也。  一者,大军行军,蜿蜒显眼,不可能不被敌所知,纵无犬声,人亦藏不住。  二者,若需人衔枚,马裹蹄,密而夜袭,此时,必是军中一部精锐前去袭敌,而非我大军全军冒险夜动。军中军犬袭营不带,怎会因犬声暴露行踪。  故,综而虑之,纵战犬不堪阵战,军中带一战犬,用其耳目,则大有必要。  纵行军之时,带战犬可能不妥,然于边关城寨处,养犬用处多也,汉军边关将士养狗一可起警示之用,年关杀之可得狗肉,两全其美。  此,【犬】之用也。”

终于,李孟羲再去冥思苦想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动物能和军事相关,他回头审查所写,看有无错字疏漏等。  回顾一遍,李孟羲发现,写这卷新的东西时,恰好拿的是一卷新的布匹,等写完,竟恰好把一卷全新的布匹完全用完了,写的满满当当。  前后过了一遍,李孟羲豁然觉察,此一卷,写的,鸡,战马,鸽子,猛禽,牛,虎,猛兽,象,蜘蛛,犬,竟然,全是飞禽走兽。  此一卷,便被李孟羲命名为【禽兽兵法】。  意为,专研知用禽兽的特殊兵法。  李孟羲之前自悟到,为将者,不仅要能排兵布阵,还要能知医,知匠。  知医则能知疫防疫。  知匠则能知工巧,知工时。  不然,若不知匠力,不知造军器所需的时间,强令军中匠官范疆张达一日之内作十万白衣白甲,若做不出,斩首示众。十万白衣白甲,此神仙也完不成。知绝无活路,范疆张达铤而走险,剁你人头投东吴去了。  前知,为将者能知用医、匠。  现在李孟羲又悟到,为将者,还应知【禽兽】。  不然,至一雪山峡谷,战马鞭打不前,你不知战马为何如此,然后,强令大军继续前进。  好嘛,大军全军走进山谷,轰然一声雪崩,全被雪崩埋了,全军覆没。  好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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