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园,方愚提出进去逛逛。公园入口处有导游图。导游图上有几处别致的景致,比如梨园唱晚,明清古建群,以及情侣园。方愚问路笙,“从来没听你说过公园有情侣园,有意思吗?”
路笙说:“没什么好看的,里面都是小树苗,树上挂着牌子。”
“牌子?”
方愚不明所以。路笙解释,“感情好的小情侣,在情人节相约过来,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牌子上。这是现在的玩法。几年前,市政提议种树,小情侣得扛着锄头过来种情侣树。”
回忆起过去的事,声音哑了。方愚眼神一闪,试探问道:“你和顾城也在这里种过树?正好过去看看。”
路笙扯出牵强的笑,“不用了。都砍了。”
方愚见她情绪实在太低落,不忍心揭她伤疤,主动提出,“玩了一天,饿了,去吃饭吧。”
两人的车停在路边,准备离开时,车周围停了五六辆黑色奥迪。正对着他们的车,拉开车门,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下车,迈着八字步走来,“路笙,女士要见你。”
墨镜男说完,其他车的车门也被拉开,一众相同打扮的墨镜男下车。场面堪比港台剧中的黑帮老大出场。围观的路人怕事,躲得很远。方愚挡在路笙面前,“你们女士是什么人?你们这种行为属于拦路绑架,是犯法的。”
墨镜男不答,只重复一句话,“路笙,女士要见你。”
路笙挽起袖子,活动踩着高跟鞋的脚踝,歪了歪脖子,“上个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的人,你知道是什么下场?”
墨镜男看不清表情,像机器人一样重复,“路笙……”路笙甩起铆钉包包,砸在墨镜男头上。墨镜男下意识用手挡。路笙抓住他胳膊,小腿发力,一下子跳到他脖子上,抱着他脑袋,捏着铆钉包敲他脑袋。其他想冲上来帮忙的墨镜男,都被路笙踹得人仰马翻。尤其脸磕在她鞋跟上,立刻破了个血窟窿。方愚看的目瞪口呆。他听妹妹方雪梅说过,路笙拳头硬,性子更硬,敢和拿警棍的狱警对着干,把自己打进ICU,都没服过软,但他没见过路笙真正动手。路笙身材纤细,眼眸清澈明亮,笑起来很甜,怎么看都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他一直想保护她。没想到她动起手,真的很凶残。眼看路笙大咧咧踹在一个男人的裤裆。这男人佝偻着腰,嗷嗷叫着单脚跳。方愚倒吸凉气,默默后退一步,顺便同情地点评这男人的际遇,“好惨。”
这些男人打不过路笙,就找方愚麻烦。方愚不怕打架,只是懒得动手,毕竟年龄大了,活力大不如从前。刚解决了侧面来的拳头,方愚注意到背后有个墨镜男搞偷袭。刚摆出飞毛腿的起手式,凌空飞来一个铆钉包,砸在墨镜男脸上,墨镜男的脑袋偏移方向,身体随着脑袋栽倒。方愚的飞毛腿没有用武之处,而拽着铆钉包带子的路笙则向他抛了个媚眼,“没用谢。”
很快,十几个墨镜男都倒地呻吟。路笙跳下来,原地踩了两下,确定高跟鞋的鞋跟没坏,才优雅地把包带挎在肩上。方愚双手竖起大拇指,“厉害。”
接着,全身僵硬。小腿上,抵着一管黑黝黝的枪。持枪的墨镜男……眼镜框架在鼻梁上,框架的一脚搭在耳朵上,另一脚掉在嘴边。“路笙,夫人要见你。”
方愚和路笙被墨镜男包围着,进入一家咖啡厅。咖啡厅清场,只有一个女人坐在窗边。砍袖旗袍勾勒出女人的妙曼身段,搭配着皮草披肩,珍珠首饰,手执着咖啡杯的杯耳,小指微微卷曲,高贵气质显露无疑。路笙眼中爆出炽烈的火苗——乔翠兰。时隔多年,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