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外套,晋墨纶还不愿意用别的男人的衣服,盖在乐向暖身上,至于把沾有乐向暖气息的衣服还给他,更是做梦。“不行,鑫鑫还在小鱼那儿,林特助,送我到小鱼那儿吧。”
于小鱼的住所,林常熟悉不过,想当年,老大和乐向暖一吵架,她无处可去,就跑到于小鱼那儿,每次都是自己载着老大,把人拎回去的。“没有你,别人就照顾不好了?”
为了乐鑫鑫说讨厌自己,为了乐鑫鑫顺蛋糕,还是为了乐鑫鑫回来的,十句话里,九句都是那个小屁孩,晋墨纶绝不承认,自己和一个小孩子吃醋了。“我可不敢再让鑫鑫单独和小鱼过夜,你忘了,上次她都把人照顾到医院了,还好有子云和徐芒,不然我都不知道会怎么样,晋墨纶,鑫鑫和别的小孩不一样。”
晋墨纶对鑫鑫的不满,乐向暖理解也颇感无奈。“林常,送我们回去后,把人接到你那儿。”
真不管那个孩子,乐向暖一定又跟自己急,可要是把她也接回别墅,好不容易才拥有的二人时光又被破坏了。“不是吧,林常一个大男人,会照顾人吗?”
面对乐向暖的怀疑,林常也觉得老大的决定不靠谱,自己说一百句,也未必会回答一句话的小孩子,真的很难沟通的,可又不能破坏了老大和乐小姐来之不易的和平共处,只能以幽怨的眼神,硬着头皮应下,“乐小姐,你别看我单身,亲戚家的小孩都被我哄得一愣一愣的,你女儿看起来就很乖,一定很好带的。”
谁知道林常内心的苦啊。林常在乐向暖心中,一直是个靠谱的存在,他这么说,自然也就信了,“林特助,那麻烦你了,明天一大早我就把鑫鑫带回去,还有啊,你像以前那样叫我向暖就好了,一口一个乐小姐的,听着怪难受的。”
“好,向暖,我是觉得,鑫鑫跟着你上班不太妥,我姐姐一直在家里带孩子,不如你白天就把鑫鑫放我家。”
林常腹诽,还不是老大让自己改口的,想着帮老大做件好事,上次在商场看到杨茗凡抱着鑫鑫,已经极度不舒服了,这要是知道鑫鑫一直被乐向暖带到公司,不得疯了,然而,几句话就把自己卖了。这主意,乐向暖觉得不错,可林常毕竟是晋墨纶的下属,晋墨纶对鑫鑫的态度,又不是十分友善,不知道林常会不会因此被金墨纶刁难,想着想着,不禁转头看向了晋墨纶。“就按林常说的做,又上班又带孩子的,你真以为自己是铁人。”
对于三年前她的决绝,晋墨纶应该恨的,可终究是抵不过心底对她的怜惜,比如眼下,低头见她翘着脚跟的模样,伸手就把她的脚拎到了自己的腿上,脱下她脚上的高跟鞋,“知道自己不习惯穿高跟,还非要弄双这么高的,怎么没把你摔死?”
晋墨纶说话难听,手却是轻轻揉捏起了乐向暖的脚跟,他记得,乐向暖对高跟一直是又爱又恨的,每次逛街,每次看到又高又细的鞋子,眼睛都会发光,而每次都是拿起看了看,又放回去,最终买一双不超过五厘米的粗跟,往往最后,买的这双也因为穿着不如平底舒服,没穿几次,就被搁置了。狭小的空间里,乐向暖脸色绯红,“你别弄了,我没洗过脚,很脏的,可能还会有点味道,别把你手给糟蹋了。”
乐向暖想往回缩,可晋墨纶就是不放手,好像为了惩罚她,还故意加重了手中的力道。“别动,脚底都硬了,不给你好好揉揉,明天还能走路?”
气她,一直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冰冷的语气,配上他坚硬的脸庞,乐向暖的心里,却是暖暖的,以前晋墨纶开玩笑说,自己是他的小太阳,可晋墨纶不知道,他才是真正给了自己光亮的人,乐向暖想过,如果用二十二年的晦暗,换来与晋墨纶的相遇,自己是愿意的,可惜,好景不长。“其实,你妈妈说得没错,我配不上你。”
一个在公司,可指点江山,分分钟产生千百万收益,在家,会放下架子低头的男人,确实该有一个完美的妻子,而自己,别说完美,就连存在也是一个污点。“按照我妈的标准,我就该打一辈子光棍,她眼里,没一个人配得上我的。”
墨敏,对自己也好,对墨凝也好,都是高标准严要求培养的,对儿媳妇的要求自然也高,“你该不会以为,杨家父母的要求就不高了?乐向暖,你要记得,你是离过婚的女人,没有一个豪门愿意让没结过婚的儿子,娶一个再婚的女人,别被杨茗凡的花言巧语给骗了。”
“我有那么傻吗?配不上你,就配得上杨茗凡了?他只是我的老板,你别想多了。”
乐向暖没说的是,自从与你离婚,再未想过结婚,不是一定找不到比你对我好的人,只是在心里,别人再好,也及不上你,也会沾染你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