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瑜知道这个年代虽然好起步,但要守住生意真的很难,因为八十年代初创业还是非常艰辛的,把握好了行,如果把握不好,就会满盘皆输。不过赚钱哪有不冒风险的,顾瑾瑜现在还年轻,就算是赔钱了她家大业大的还可以从头再来。生产队解除后她家分了上万元人民币,还有一堆粮食跟一堆动物,她把这些换成钱也换成了一万元,现在她们家现在的总资产超过两万了。八十年代的两万块钱可谓是暴发户了,她拿着这笔钱做什么买卖都能做了。“你要去省城我不反对,但我们这个家不能这么扔了,这才盖房没几年的房子,如果没人住就可惜这房子了。”
这房子可是段煜晟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如果就这么走了不要这个房子,几年甚至十几年以后回来这房子不倒也差不多了。“那我们不能为了这个房子什么也不做啊!孩子们都大了,柔柔马上就上中学了,这个村子中学不行,我就要带她去省城上学。”
现在别说段静柔要上中学了,就连段寄灵小学也快毕业了,现在只有他们的儿子段荣轩年龄最小,小学还没上呢!“去省城我没意见,我陪你去,但我要把家里这一切安排好,不然我是不会去的。”
段煜晟有点念旧,他舍不得这个地方,毕竟他在这里生存快四十年了。以前他总是幻想着自己能走出去,毕竟在这里没啥出息,除了种地就是种地,他不想一辈子都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现在改革开放了,他可以走出去了,却舍不得了。想想以前的生产队,他还是非常眷恋的。“怎么安排啊!把地给你那些兄弟分了,让他们给你地租不就得了。至于这房子……给那个邓萧仁住吧!正好他家里条件不好,盖不起砖瓦房,而且他家那房子也快塌了,媳妇天天因为房子跟他干仗……”“他的房子我会想办法,这个房子不能给别人住,给别人住给我造完了。”
他可是知道邓萧仁的媳妇,可能霍霍东西了,如果这房子给她住,几年以后不得给自己这房子拆了啊!“要不然让二姐回来住吧!她现在孩子都大了,已经进场了,生产队还没给她分地,如果她要种地还得花钱租地种,还不如来咱家有房子有地的,她在这也能生存下去。”
段苗欣这么多年一直是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的,日子过的苦不堪言。分地的时候因为婆家人数众多,把她的地都抢过去了,就因为她是外来户,村里的人都不向着她。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老公没了,一个寡妇在村子里真是不好生存。这些年要不是大姐段苗芬接济她,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段苗芬因为丈夫能干,现在又下矿出力,现在一个月百头八十的挣,再加上她家地多,因为公公婆婆的地都给他们种,一年收成不少。因为段苗芬能干,对公婆还照顾有加,现在婆家可重视她了,他们把自己的积蓄全都给了他们,其他儿子一分都没有。所以现在段苗芬的日子过的比段苗欣好多了,现在最该接济的段苗欣。其实段煜晟也这么想过,但他一直没说出来,就等着顾瑾瑜这句话呢!其实顾瑾瑜知道段煜晟的心思,所以就把他的想法给说了出来,这就给他吃了一个定心丸,让他光明正大的管他二姐。“瑾瑜,这房子跟地都是我们这些年辛苦的财产,就这么给我二姐住房子种地你不心疼吗?”
这些年他们的日子过的虽然比别人强,但这些年过下来也很辛苦。有的时候他们没有粮食了也挨过饿,每天起早贪黑爬半夜的,就是为了一年到头能有个好收成。现在日子虽然过好了,但顾瑾瑜想要创业,那以后的日子过的肯定会更辛苦的。“给自己二姐住有什么心疼的,熠晟哥,我跟你过这么多年了,你不会认为我是一个很小气的人吧!”
这么多年段煜晟对孔福义非常好,顾瑾瑜也要做到对段煜晟的家人非常好,要不然他心里就会不平衡了。其实两口子过日子时间长了就是将心比心,你对我好我对你好的,这样日子才能过的长远。要不老话常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情绵绵无绝期!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是结发夫妻,他们这辈子能结为夫妻都是彼此最幸运的事。“我就知道我老婆最好了,我奶奶生前就说,我这辈子能娶到你是我最大的福气。”
段煜晟把顾瑾瑜深深的拥抱在怀里,这可是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他一定要好好珍惜。一个星期后段苗欣过来了,好几年不见她头上都长出了白发,要知道她还不到四十岁,本应该是个壮年,现在看上去却像个暮年的老太太……“小晟晟我听说你们要走是真的吗?外面可没那么好混,在家守着一亩三分地多好啊!你们在这条件都算好的了,如果去省城,你们手里这点钱不说是穷鬼也差不多了。”
段苗欣最清楚外面有多难混了,这也是为什么她宁可在家吃苦也不去外地受罪了。“二姐我知道你担心我们,但人这一辈子总的有改变的时候,如果一直原地踏步那还怎么进步啊?”
顾瑾瑜上辈子就没活明白,这辈子她可要好好的见识一下这个世界。“二姐你就放心的在这住,我家还有地,你种地这么好,这一年到头的收入足够你跟我外甥的吃喝了。”
“你外甥现在上班了,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基本上不用我管了,我自己一个人怎么都能对付了。如果你们选择要走,家我给你们看着,种地的收入我要一半给你们留一半。别拒绝,如果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回来还有一口吃的,如果你们混好了,这钱我就留着给壮壮娶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