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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为生命之树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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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夜色已深。  送走前来觐见的封臣后,洛萨返回到领主大厅的主殿。  大厅内,燃着数十根蜡烛,依旧显得有些阴暗。  在酒宴上喝的尽兴的让娜,脸颊上生出两朵红云,但她的眼神却依旧清澈,明亮,正举着酒瓶畅饮。  “哈,真是甘甜的酒水。”

“大人,你看今晚月色多美,又有美酒佳肴,快来与在下畅饮一番吧。”

洛萨拿走了她手中的酒瓶,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这一瓶可是波尔多(高卢地名)修道院产的葡萄酒,价值十枚苏勒德斯金币,再算上运费,起码要翻三倍,是阿尔贡男爵送给我的礼物,我本来还想拿来招待客人的。”

“在下也是客人啊。”

让娜有些不甘心,絮絮诉说:“以前,教会为我准备了十几座酒窖,里面堆满了来自世界各国的酒水,我最喜欢喝的是罗斯人用马铃薯酿造的那种,够烈,一口下去,就仿佛在冰天雪地里狂奔一样。”

洛萨轻叹道:“如果喜欢蒸馏酒,你可以筹备着酿一批,多余的酒精可以拿来为士兵处理伤口,需要钱就去找制衣官要,我给你三百枚苏勒德斯金币的额度。”

“多谢大人。”

他暂时没有推广蒸馏酒的想法,并以此形成一个全新产业的想法。  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接受不了高度酒,麦酒的酒精含量普遍低于百分之二,被视作一种补身体的营养饮料。  洛萨走上楼梯,来到了书房——雷纳德不需要书房这种东西,它原是为他的税官所准备的。  他来到桌前,取出墨水瓶,用羽毛笔蘸了墨汁,开始写信。  他打算再去信一封给奥地利的利奥波德伯爵。  上次从他手中获取的资助,包括约五百枚苏勒德斯的钱币,一船谷物,些许粮食种子,熟练裁缝,铁匠,泥瓦匠等工人,对初期约格律斯堡的发展还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的。  首先自然是感谢一番。  其次就是告知他,鲍德温四世已经与异教徒的国王萨拉丁签订了停战协议,他已不必急于赶来参加十字军。  最后要提的,是自己已被晋封为外约旦伯爵,治所在希伯伦,若他前来朝圣,请务必来此作客。  跟利奥波德,洛萨还是希望能维持一个友好关系的。  虽然洛萨已是耶路撒冷王国名义上最大的封臣之一,但他很清楚,自己跟奥地利边疆伯爵的利奥波德相比,硬实力上还差得远。  他现在就属于吃撑了的胖子,得先把身上的肥肉,肚子里的食物,全部转化为肌肉,才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另一封信是给维尔纳以及他的兄长奥托的。  他记得自己离开阿尔高的时候,曾对自己的兄长奥托说过——以后回到鹰堡时,要以更尊贵的勋位接受他的致意。  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阿尔高伯爵领,土地贫瘠,商贸落后,这个伯爵头衔的含金量,完全没办法跟外约旦相媲美。  但维尔纳伯爵手底下有不少人才,还是挺让洛萨眼馋的,所以这一封信里,也提到了希望维尔纳伯爵能派几个心腹过来帮忙的想法。  ...  希伯伦城内,因一位新领主抵达所掀起波澜,正如水面上的涟漪,缓缓扩散开来。  翌日正午。  两名城卫军坐在酒馆里,喝着小酒。  他们其中一人,穿着全套的锁子甲与龙虾盔,披着标有双头鹰纹章的罩袍,衬托的整个人越发英武不凡。  如果不是酒馆内的酒保认识这两位常客,恐怕非得把他当做这是一位高贵的骑士老爷和他的侍从。  城卫军的同伴仅穿着一件破旧的皮甲,脸上带着浓浓的羡慕。  “嘿,兄弟,你被那个叫莫德尔的治安官选中,我并不感觉意外,毕竟你生来体格就壮。但那位老爷就这么轻易给了你们这副坚固的盔甲和刀剑,还给了你一把金鹰标旗,就不怕你转手卖掉逃跑吗?”

士兵紧握着手中的鹰旗,神情肃然:“我不允许你侮辱我们的荣誉,这把鹰旗,哪怕是我付出生命,也绝不会使它丢失,你居然觉得我会把它变卖掉?”

他的同伴忍不住调侃道:“哈,你这个嗜赌如命的家伙,还荣誉?总不至于换上一身新衣,就真以为自己是高贵的骑士老爷了吧。”

“我警告你,不要同我开这种玩笑,我已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手握鹰旗的士兵,神情郑重:“从今日起,我不会再参与赌博,也不会与妓女厮混,天父将见证我的改悔。”

他的同伴,不以为然道:“得了吧,我才不相信你能管住自己摇骰子的手和裤裆里那玩意儿。”

街上。  一队翼骑兵疾驰而过。  几个行人望着他们的背影指指点点。  “看到那些羽饰骑兵了吗,那是新来的巡境官和他的翼骑兵,据说他们在跟异教徒的战斗中,以一敌十,轻松就能击败那些奴隶骑兵。”

“这位洛萨伯爵还真是个厉害人物,我听说他率领八百名骑士,硬生生击溃了萨拉丁的三十万大军!”

“三十万?我怎么听说是三万?”

“当然是三十万!异教徒军队根本不堪一击,只是击溃了三万人,那位麻风王又怎会慷慨地赏赐他一座城市?”

“可惜厉害归厉害,他抢了雷纳德伯爵的头衔和领地,雷纳德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的确,唉。”

人们的语气中隐含同情。  虽然不知为什么,他们提起这位领主时,下意识就产生了些许好感,但他们又一致认为,要不了多久,这位新领主就会被雷纳德赶跑。  乌尔姆跟丕平大声交谈着。  “丕平,你愿意成为一名翼骑兵吗?就跟我们一样。”

“当然!”

“那我们得去一趟约格律斯堡,一方面护卫马勒斯先生到希伯伦,另一方面,也要负责选址…大人想要修建一座城堡。”

“修建城堡?大人都有希伯伦了,为什么还会想着修建一座城堡?”

“我哪知道大人的想法?”

…  塞戈村。  马勒斯面色凝重地蹲在地上。  一个巨大的脚印呈现在他的面前。  他将中指抵在脚印最前方,把整个手肘放下去,大概只填进去了一半。  也就是说,这头怪物,脚印都有一米多长。  再结合它在地上留下的痕迹,这绝对是一头体型超过十米的巨兽。  悲痛的领民们,正在试图找回自己亲人的遗骸,但它们大多只剩下了断掉的手脚,被啃过的头颅。  一名约格律斯堡新招募的翼骑兵,来到他的面前,禀告:“先生,没有幸存者,行凶的应该是一头怪物,他…吃掉了所有人。”

“它应该不是因为饥饿才出来觅食的,否则,连遗骸都不会有。”

“这应该是一头居住在矿井下的怪物,而且,拥有着某种在泥土,岩石中穿梭的魔力。”

推测很简单,因为矿井的宽度,连他都无法进出,根本无法容纳一头体型达十米长的怪物进出。  “立刻把这个消息报大人!”

马勒斯站起身,下令道。  …  漫漫荒漠中。  一小队翼骑兵正站在高坡上眺望着沙海。  奔波一整天的众人,在此驻足,休憩。  丕平满脸疑惑:“我很难理解,乌尔姆,大人为什么想要在荒漠中修建一座城堡?”

“这里连一粒小石子也没有,如果只是为了看守南边和西奈半岛上的敌人,成本未免也太高了。”

“或许是跟蒙特利尔一样,为了做一个物资转运中心,好为收复迄今仍处于异教徒控制下的艾拉港和阿兰德勒,总之——大人自然有自己的想法,这一点,无须我们来考虑。”

生命古树于荒漠中萌发,这是性价比最高的一件事。  能为他增添领地内的绿洲,相当于平白获得一块新的领地,尽管前期要投入一定的钱财和物资来经营。  还有一点,正如乌尔姆所说的那样,他打算在此修建一座军堡,作为未来收复艾拉港与阿兰德勒主教区的前哨。  这两片领地,都是他的法理领地,在当初雷纳德“旱地行舟”,试图劫掠汉志的两座拜火教圣地时,被萨拉森人的反扑所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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