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非墨点头:“没错,你们两个,包括兰姨,可能都不会回去了。”
这一次,不仅仅是姜雨柔和姜雨彤呆住了,就连文兰都愣住了。“雨柔和雨彤是要相亲留在这边,难道我也回不去了?”
文兰确实是很惊愕。之前自己说过,不会回国跟文红争抢什么,还想着这次即便是留的久了,以后也不会再留在国内,早晚都要回去的,可是,姜非墨这么一说,文兰就有些搞不懂了。姜非墨看着文兰,沉声说着:“兰姨,本来我不想说的,但是,今天也不得不告诉你了。”
文兰拧眉:“是不是你父亲跟你说什么了?”
姜非墨点点头,又继续说着:“没错,是我父亲跟我说了一些事情,我也确实是该跟你说的,之前我想过段时间再跟你说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就必须要先跟你说了。”
文兰也是一脸凝重的看着姜非墨:“非墨,你说吧,是不是我们这次都回不去了?不仅仅是雨柔和雨彤?我也回不去了?”
“兰姨,我父亲单独找过我,让我在我这边附近,给以购置一套房子。”
姜非墨不得不告诉文兰。文兰一惊:“什么?给我购置一套房子?”
“没错,就是让我帮着找一套房子给你住,而且,还说让我以后离着你近一些,多照顾一下你。”
姜非墨之前本来是等过段时间再说的,至少等着四十周年庆典之后,但是现在,不得不说了。文兰真的非常震惊的看着姜非墨:“给我购置房产的话,我就不得不留在这边了,可是你小弟还在国外,而且,我也跟文红说过,我不会留在国内的,我早晚都要回去的。”
姜非墨摇摇头:“估计是回不去了,父亲也让我抓紧时间给小弟办理转学手续呢。”
“回国的话,就必须要把学校的关系都办理回来,但是我跟父亲说小弟的事情不急,所以他也没催着我,只是让我在这附近给你看看房产。”
姜非墨之前也没想过,姜烈居然要让文兰常住国内。文兰这下真的是彻底的呆住了,整个人都蒙了:“不应该吧,你父亲之前知道我在国外住的好好的,你可能想要回国的,为什么突然间要让我回国?”
“而且,你父亲也知道,文红那边是绝对不会同意我回来的……”文兰有些猜不透姜烈的想法了。姜非墨却大概能够猜到一些:“我想,我可能应该是猜得到为什么。”
“为什么?”
文兰就很想知道,为什么非要让自己回来?“大概是因为,父亲这些年,对文红也是有些意见的,所以,就想着让你回国来常住,你也知道,父亲对你还是很关心的,你一个人在国外以后也没个人照顾你,毕竟父亲已经下定了决心,想要让雨柔和雨彤留在国内了。所以就趁机也把你带回来了。”
姜非墨猜测过合格问题,觉得自己想的应该是准确的。姜非墨对姜烈多少是了解一些的,也知道姜烈可能是这样的想法,之所以让文兰胡来,就是为了这个。文兰听了姜非墨的话,脸色变得有些犹豫:“可是,我真的不想回国的,你知道,非墨,你红姨在这边,压着我这么多年都不想让我回国,我不可能想回来就回来的。”
“更何况,我在国外生活了十几年,都已经习惯了……”文兰皱眉:“难道你父亲让雨柔和雨彤回国,也是为了这样可以牵制住我,让我也不得不跟着回来吗?”
文兰觉得,姜烈可能是用两个女儿在钳制自己,让自己不得不回来。姜非墨看着文兰有些纠结的样子,安慰着文兰:“兰姨,其实你回国也不错的,至少雨彤和雨柔还在这边,你可以留在这里,互相照顾一下,小弟等到大学毕业之后,想去哪里,他自己选,如果想回公司的话,公司里永远给他留一个位置。”
文兰听了姜非墨的话,感动的鼻尖儿一酸:“非墨,兰姨真的很谢谢你,如果是文红的话,是绝对不会让你小弟回国,还在公司里任职的,为了不让你小弟回来,文红还说过,以后要让你小弟读大学的时候,去读医科。”
姜非墨笑了笑说道:“姜氏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我从来都没想过,要自己一个人独吞了姜氏,但是,文红母子可就不是这个想法了,他们母子就是想要独吞了姜氏,但是,想要独吞姜氏,有一个问题点,那就是我们两个,还有大哥。”
“而且,这次父亲坚持让大哥回国,其实心里的想法,已经很明显了,就是想要让大哥也参与到公司的更多决策中来,包括将来公司分家。”
姜非墨很清楚,姜烈不会只让自己跟姜非白两个人均分公司,毕竟,姜非峻也会父亲的儿子,而且,还是大儿子。就算是姜烈同意了他和姜非白两个人平分公司的话,姜家其他人也是绝对不会同意的。文兰无奈:“我们从来没想过什么回来跟姜非白分家产,你小弟确实是有想要读医科的想法,所以在文红知道以后,就几次的跟你父亲说,让你小弟去读医科,就是怕将来你小弟来公司里。”
“文红是个什么女人,我们心里都知道,她自私自利,就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根本就不考虑其他人,不管是父亲,还是我们,心里都是清楚文红的为人的,也知道她的最终目的,就是独吞姜家。”
“所以,父亲才让你回国,让你照顾雨彤和雨柔。”
姜非墨很冷静的分析过这件事情。文兰沉默了一会儿:“那看来,我是真的回不去了……刚才我还在跟文红说,我不会留下,我早晚都会回去的,看来……我要让文红失望了。”
“兰姨。”
姜非墨看着文兰:“我和文红之间的恩怨更深,你留下也不用担心文红对你怎么样,毕竟还有父亲那边撑着,文红就算是想要对你下手,都要考虑一下父亲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