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吗,毫不紧张,经验比我来老道。上来就对人家姑娘东问西问,小嘴巴巴个不停,又不领回家结婚过日子,管那么多干啥大家是来玩的,花钱买高兴而已,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贤弟,差不多得了。”
裴承先咳嗽几声,以眼神示意,李成元才住了口,尴尬地挠挠头,感觉自己是有点话多了。说着,倒了一杯温茶递过去,脸上挂着自以为很帅的笑容:“姑娘请用。”
“公子,这可使不得,只有妾身服侍客人的份,哪有客人服侍妾身的道理。”
李成元倒是不以为意,到这来就是为了寻开心,听了人家一曲琵琶,回敬一点也算礼数周全。直到这时,裴承先轻轻拍了几下巴掌,旋即驾车的驭手端着托盘推门而入,恭敬的道:“公子,都准备好了。”
“嗯!”
点了下头,裴承先看着那姑娘笑道:“小小礼数,不成敬意,请笑纳!”
喂呀——!李成元没到到,这小子还留了一招,直接把他比下去了,看着那姑娘对他眉开眼笑,心里很是不平衡。要知道,他事先根本不知情,什么都没准备好吧。那托盘上面摆着几匹丝绸布帛,绣着花纹图案啥的,边缘缝隙处露出耀眼的金黄色,不用问都知道是啥。【小兔崽子,一不留神让你装起来了,不知道这本谁是主角吗?】李成元内心疯狂的吐槽,看着那姑娘对裴承先报以柔情的微笑,聊得还挺欢畅,羡慕要死。有意攀比一下,可惜身上没带钱。但这可难不倒他,眼珠滴溜溜一转,立马有了主意,起身问道:“姑娘,敢问房中可有纸笔?”
“有,有的。”
清倌人除了要精通吹拉弹唱,丝竹管乐,懂得礼仪优雅,还要陪客人舞文弄墨,吟风弄月,文房四宝自然必不可少。“公子,需要妾身为您磨墨吗?”
过了片刻,那姑娘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殷勤的问了一句。“也好。”
装模作样的点了下头,李成起身把头探出窗外,故作沉思状,实则在想今天该抄谁的著作。虽有剽窃之嫌,但至少他心里敢于承认。“公子,好了。”
直到雪竹姑娘回头喊他,李成元才不紧不慢的坐回原位,裴承先见他要动笔,下意识询问:“贤弟,你不会要写诗吧?”
大唐文风豪放,写诗逐渐成为了一种潮流,无论有名的文人雅士,或是籍籍无名之辈,闲暇时都喜欢作两首诗词,沾沾自喜。但说李成元这个年纪的会写诗(七岁写《咏鹅》的骆宾王还没生出来呢),哪怕死上十次,裴承先也不愿意相信,毕竟太耸人听闻了。不仅是他,就连对面的雪竹姑娘亦眯着杏眼,不知道李成元要干啥。李成元却不以为意,从容的铺开纸张,提笔蘸墨,狂草疾书,一晃眼的功夫,便递到了那姑娘面前:“来的匆忙,无以为资,偶得拙句,请姑娘品评。”
【小兔崽子,瞧把你能耐的,还写诗,能看懂诗再说吧!】一旁的裴承先眼眉微皱,虽然放下姿态,与一个市井小民交朋友,但那是受父亲的安排,并非自愿,多少是有点不服气的。并且,暗暗发下毒誓,若今天这小子写出一句对仗工整,能读通顺的诗词,他绝食三天,水米不进。雪竹姑娘亦是眉头深皱,看着纸上那一笔乱糟糟的字迹,以及几个未干的墨点,觉得很是头大,字写成这样,还好意思拿出来见人。但有一说一,字是真的丑,这诗句的确值得一读,只见他红唇轻启,声音柔和的念道:“《静夜思》——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低头思故乡。”
恰好此时,夜空中云层散开,明月皎洁无暇,光芒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洒下一地银灰.很是应景。全篇二十余字,用词淳朴,大巧不工,看似通俗易懂,却在简洁中透着不寻常(笑话,李太白的诗,能差吗),读完之后,雪竹姑娘咬着嘴唇,轻声问道:“请恕小女子眼拙,公子妙笔生花,的确令人叹服,但不知灵感来源于何处?”
一般情况下,写诗是有感而发,可能看到秀丽的山水触景生情,又或者言物咏志,抒发胸中豪情,极少有空穴来风的。而李成元写这首诗词的本意更简单:一是字数少,好写又好记,认字的都能读明白其中的含义。二是、他的确有点想家了,想自己的父母亲人,但两边隔着一千多年,想回去是不可能了,也仅限于想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