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酒菜上桌,程知节一时兴起,倒了半碗酒,咧着嘴道:“小子,老程又不是下山猛虎,有何可惧酒是男儿血,干了它,壮壮胆。”
见面前这位没预想的那么凶神恶煞,李成元也不那么拘谨了,顺手接过酒碗:“恭敬不如从命!”
说罢,仰面朝天,须臾间便喝的一滴不剩,还亮了碗底笑了笑。其实,五十度的酒想要一口闷,对他而言是不小的难度,喝的时候嘴像个漏勺,撒了足有一半。好在老程此时喝的五迷三道,眼神朦胧,没太看得清楚,笑呵呵的道:“好,好酒量!果然英多出少年辈,是条汉子,有资格与我同桌进食。”
以酒量评判身份标准,很是别具一格。李成元亦不推辞,正好肚子有点饿了,随便客气了几句,便坐下开吃,把酒言欢。席间,觉得程知节比较和善,没摆啥官架子,李成元索性回归了本性,借着一股酒劲,讲了几个烂熟于心的荤段子,逗得老程大笑不止。“哈哈,你小子,哪来的一肚花花肠子,对俺老程脾气。”
“我当年”醉意上涌,程知节说起了曾经的往事,主要是他当年参加瓦岗军开始、到为大唐征战的大小事情,战场上如何如何勇猛,冲锋陷阵,斩将夺旗什么的。不排除有自我吹嘘的成分,但李成元相信了八九分,毕竟人家‘左领军大将军’的头衔可不是走后门来的,有真材实料的。每个男儿的血液里都含有对战场的憧憬与向往,大则开疆拓土,保家卫国,小则是勇气与胆量的见证上马杀敌,方显男儿本色。兵戈之事,万分凶险,思之令人胆寒,但唯有直面恐惧,才能最大化的克服恐惧,疆场厮杀,是磨砺胆量最好的良药。聊到兴头上,李成元忘乎所以,对战场上的事心驰神往,老程见状笑得更是起劲:“小子,这有何难,等下回大唐出边塞作战,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啊——这不合规矩吧,我年纪还小,混在军队总得有个事做吧?”
言及此处,李成元有点嫌弃自己这副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就算上了战场,啥都干不了,只有挨刀的份。程知节一想也是,他离朝廷征兵的年龄还早着呢,小细胳膊、小细腿的,既提不动刀枪、也拉不开弓弩,去了没啥用啊。可这人平时鬼主意最多,眼睛一转就计上心来,大包大揽的道:“没事,到时候我给你虚报几岁,你小子烧的一手好菜,就待在火头营里,肯定受那帮兵崽子欢迎。”
“你是不知道,行军作战时,想吃好好吃一顿有多难,军鼓声一响,扔下饭碗就得抄家伙拼命去!”
李成元险些崩溃,这办法忒馊了点,难道他只有烧菜做饭的价值?但说起来,怪他年纪太小,上战场无异于送死,火头营比常规作战部队安全些,也是老程仅能想到的主意。此刻,李成元心急如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盼望长大。毕竟时间不等人,离眼下最近的大规模战役,是三年后的漠北之战,李靖率军千里突袭,一举攻克突厥王庭。如此酣畅淋漓的盛事,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碰不到。聊了大约俩时辰,老程感觉自己到量了,道声告辞,迷糊糊的站起来,迈一步晃三晃,不知道能不能上得去马,但临走都没忘了他嬴来的那坛酒。刚出门没两步,只见他忽然站的直挺挺的,喉咙发出作呕声,眼前一黑,就倒在街上。李成元嘟囔了一句愁人,赶忙让伙计上前,将昏睡不醒的醉汉扶到内院休息。直到黄昏时分,一个弱冠年纪的男子找上门来,开口便问:“我爹呢?”
李成元正扒拉着算盘,统计着今天的流水,随手一指后院:“你爹?说的是卢国公?里边睡得正香呢。”
“阁下是哪位?”
这时,年轻男子微微抱拳道:“小掌柜别多心,我乃卢国公的次子,程怀亮是也!”
闻言,李成元赶忙还礼,有句话叫子凭父贵,这家伙虽然名气不响,但在大唐算一号人物了,名副其实的官二代。并且,程怀亮在贞观七年娶了李世民的清河公主,未来的驸马都尉,官封左卫中郎将。简单交涉几句,确认无误后,李成元让他把人带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