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盛而言,崭新的生活即将开始。 按照书上的时间来推断,下一次重逢应该是在七年后。 燕十三放下了心中的执念,历尽沧桑,终于悟出剑法里的第十五种变化,成为神级高手。 谢晓峰放下了过去的辉煌,隐姓埋名,尝试着用酒水来麻痹自己,却永远也甩不掉心里的枷锁。 到那个时候,二人宿命般对决,会给故事划上一个句点。 不出意外的话,到那时陈盛也该离开了。 七年…… 还早着呢。 趁着记忆深刻,陈盛专门往偏僻的地方钻。 ——这里毕竟是冷血的古龙世界,说死人就会死人的,到处都是神经病。 他要把那两招剑术吸收下来,充当自己的“撒手锏”。 “仓……” “嗤!”
“嗤!”
“嗤!”
陈盛首先练习的,是他自身的剑法,名叫《大鹏十八变》。 原主人高通七岁就开始学剑,给陈盛留下了一个好底子。 《大鹏十八变》是高通自创的。 没错,又见自创。 那一年,高通在旅途中感觉口渴,就去小溪边饮水。 刚喝了没两口,他突然发现,有一只白色的怪鸟从天而降,落进小溪中觅食,接着,竟与一条水蛇打斗起来。 水蛇性情凶猛,体型要比怪鸟大得多,它昂着上半身,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不断用利口发动袭击。 怪鸟显得很冷静。 躲过突袭之后,它绕着水蛇兜起了圈子,开始用尖锐的喙部还以颜色。 双方你来我往打得激烈。 没过多久,水蛇因为笨重和体力不支,就渐渐败下阵来,头部被啄得鲜血淋漓。最后怪鸟把垂死的水蛇踩在脚下,得意地凿开皮肉,吞食了它的心脏…… 看见这一幕,高通如获至宝。 怪鸟的嘴巴太像一柄快剑了! 高通自幼便学习武功,头脑很聪慧,此刻他福至心灵,就创出了一套全新的剑法。 因为叫“怪鸟剑”不好听,还是“大鹏”来得更霸气些,所以便取名叫做《大鹏十八变》。 高通把新的剑术练成,境界陡然上了一个台阶。 从此之后,他在江湖上四处转战,击杀了十几位成名剑客,最终获得了挑战燕十三的资格。 高通当然是个天才,只可惜,他碰上的敌人更是天才中的天才。 要不是陈盛正好穿到他的身上,高通就没了。 因为大部分高手碰到燕十三或者谢晓峰,结局都差不多:先装逼,装完了一秒钟就得死,而且死的都非常脆。 “嗤!”
“嗤!”
“嗤!”
陈盛一剑在手,在外面辗转腾挪。 《大鹏十八变》多以刺击为主,总共具有十八路变化,招式刚猛而迅疾,讲究用最快的速度杀死对手。所以,高通才闯出了“一剑穿心”的名声。 说是十八种变化,其实则不然。 办法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你只要将剑招拆分开来,经过重新的打散与组合,那么十八变就有可能变成三十八变,八十八变,套路无穷无尽。 陈盛的动作越来越娴熟,出剑也越来越精准。 从此刻起,他才算真正地掌控了自己的身体。 “爽!”
趁着状态正好,他忽然改变招式,一剑慢慢地刺了出去。 这是毫无烟火气的一剑,味道跟刚才完全不同,看似很温柔,其实却藏着涌动的暗流。 ——谢晓峰的“灵鹊双飞”。 陈盛集中精神,把体内所有的真气都调动起来,反复的演练,特别是剑招从虚到实的转折之处,更是打磨了一遍又一遍。 练到第六日,陈盛终于露出笑容。 他随手挥出一剑,刺穿了一枚飘落的树叶,看似已经用老的剑锋却余势不绝,居然再次上扬,又把另外一片高处的落叶串起来。 前面的虚招逼真极了,又快又有力量,而后面真正的杀招角度奇绝,更令人叹为观止。 “嗡!”
两片叶子竟同时被震碎,散入到空气中。 这是多么精妙的变化,多么澎湃的力量! 陈盛欣赏着自己的战果,嘴里嘀咕着:“不容易,总算有内味儿了。不过谢晓峰可没有那么外露,他的剑意要更加内敛些。嗯,我还得继续改进。”
啃下谢晓峰的“灵鹊双飞”,下面就该轮到燕十三的“阳关三叠”了。 燕十三的“阳关三叠”虽然是为了对付谢晓峰而随机创作的,却也相当精妙。 他一剑既出,把一剑化为三剑,笼罩了咽喉、右胸、和心脏三个部位,其中有两剑是虚的,只有一剑才是真正的杀手。 仔细琢磨下来,陈盛发现,通过手腕不同幅度的震动,竟然可以调节那“杀手一剑”的虚实。 也就是说,咽喉、右胸、和心脏三个部位,你真正的攻击目标是可以更改的,并不拘泥于一点,想刺哪里就可以刺哪里。 太厉害了! 谢晓峰与燕十三,果然是一时瑜亮,绝代双骄。 陈盛这一练,就忘记了时间。 …… 三个月后。 长安。 长安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居民多达上百万。 这里有名门望族,也有落魄书生,有英雄豪杰,也有风尘女子,有富人,更有穷人。但不管是贫穷或者富贵,他们都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着,各有各的滋味,也各有各的喜悲。 陈盛来到这里,是为了挑战一些剑道高手,从而提升自己的境界。 长安城内卧虎藏龙,当然不缺高手。 在挑战之前,他抽空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把身上的金银器和瓶瓶罐罐都换成银票,只留了很小的一部分现钱。因为那个包袱带在身上太累赘,影响行动。 换成银票之后算了算,兜里又多了十几万两。 第二件:变装! 现在陈盛已经是个“名人”了,他的打扮一看就知道,特别的扎眼。对于一位剑客来说,你的特征越明显,碰到的麻烦就越多,只有低调才能活得更长久。 咳咳,毕竟最厉害的“保镖”燕十三已经不在身边,他有点心虚…… 陈盛换了一身崭新的袍子,又找了块黑布,将自己的剑包起来。 完美! 这下子果然立竿见影,少了许多关注的目光。 …… 长安城里有那么多人,要从谁先开始呢? 陈盛想了想,打算先找个茶馆或者集市什么的问一问,因为像这类的场合消息最灵通,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他走着走着就跑偏了。 前面是一处很大的建筑,散发着淡淡的胭脂味道,还不时有银铃一样的笑声飘过来。 ——绮梦楼。 “艹!”
陈盛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正事还没办,我怎么走到勾栏来了?算了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脑子或许有迟疑,身体却很听话。 陈盛几乎是飘着蹿进去的,速度贼快。 “小哥好,嘻嘻。”
一个老鸨赶紧迎上来,看她的模样能有三十来岁,年纪虽说稍微大了些,倒是颇有风韵。 “嗯。”
陈盛点点头。 老鸨贴着他的胳膊,把整个柔软的身子都靠了上去,然后仰着脸道:“这位小哥好生俊俏,却有些面生,你是第一次来吧?”
“停停停,别啰嗦了,你们这最红的姑娘是哪位?”
陈盛现在非常硬气,说话很直。 如果你的兜里也有几十万两,那保证一样硬气,甚至会更过分。 “……” 混夜场的老鸨眼光毒辣:这小子穿得不错,背后还插着沉甸甸的兵器,一看就是个江湖客。江湖客往往脾气暴躁,但给钱却痛快。 老鸨干笑道:“我们绮梦楼最水灵的姑娘叫做‘可人’,不过这丫头性子懒散,一般都不太见客的。”
哦…… 明白。 陈盛摸出张银票丢过去:“看在我很有诚意的份上,你能不能行个方便?”
老鸨看了看,眼睛里顿时冒出小星星。 那是张一千两的银票! 要知道在长安地界,普通的民房才卖几十两一套,这样的出手太阔气了。 大户人家啊! 老鸨迅速把钱抢过来,又说道:“小哥,嗯哼,其实前面还有些排队的老客户,都等了很长时间了,你想插队的话……” 陈盛连眼皮都不眨,又是一张银票出手。 “我加钱。”
“那好,快楼上请!”
甩开合不拢嘴的老鸨,陈盛信步上楼。走着走着,突然觉得“可人”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 到底在哪里听过呢? 他想不起来。 算了,也许是个艺名。 因为经常去勾栏欣赏音乐,陈盛还碰到过春兰、夏荷、秋香、冬梅……等等等等,画风都差不多,可能是把哪个姑娘记混了。嗯,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