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后,叶清风没有主动联系杜笙笙,他想再多相几个,找个家里条件好的,最好找个大老板的女儿,这样就能少奋斗好几年。但遗憾的是,接下来的半年,叶清风又相了好几次亲,女方的条件都还不如杜笙笙呢。杜笙笙虽然家境不好,但她好歹长得美,学历高,赚得也不少,而且杜笙笙是开咖啡店的,不是大企业的员工,以后他们有孩子了,直接让杜笙笙回家带孩子,然后吃咖啡店的股份就行。反正咖啡店,只要有店员盯着就行了,店老板不需要每天盯。这样想着,叶清风便又把主意,打到杜笙笙身上了,他特意找到了当初的介绍人,然后跟介绍人打听了杜笙笙咖啡店的位置,专程过来“偶遇”。这一次,他一定要把杜笙笙拿下。他快三十了,家里催婚催得很紧,他妈急着抱孙子呢,他急需一个漂亮老婆,给他生孩子,帮他还房贷,替他做家务。“笙笙,我最近升职了,现在已经不是副总经理,而是总经理了。”
叶清风自我吹嘘道:“而且我三个月前,刚才龙城买了一套房,一百多平,三室一厅,小区挨着地铁,位置相当不错,所以你别犹豫了,重新考虑下我吧,我比半年前更优秀了。”
闻言,杜笙笙笑了:“叶先生,您确实很优秀,但是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
“什么?”
叶清风非常惊讶:“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
说话间,叶清风下意识的,看向了杜笙笙的无名指。一般结婚的女人,左手的无名指上都会戴上婚戒。可杜笙笙的手上,空空如也,什么也没带。“笙笙,你在骗我吧?你手上根本就没有婚戒。”
叶清风说:“甚至你手上,连戴过婚戒的痕迹都没有,你骗不了我的,你肯定没有结婚。”
“叶先生,我没有骗你,我真的已经结婚了。”
杜笙笙说:“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家先生没给我买婚戒。”
听到杜笙笙这么说,叶清风露出轻蔑之色:呵,买不起就买不起呗,借口还挺多,说什么因为某些原因……除了穷,还能有什么原因?杜笙笙这是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穷光蛋啊,居然连婚戒,都舍不得给老婆买。“唉,如果你真的结婚了的话,我就不追求你了,我叶清风不是那种会插足别人婚姻的人。”
叶清风遗憾的说。他的老婆,必须得是处女,结过婚的女人,他看不上了。但杜笙笙长得太好看了,叶清风眼珠一转,又打起了坏主意。娶,他肯定是不会娶杜笙笙了,但是睡,还是可以睡一睡的。杜笙笙长得那么好看,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好,睡起来一定非常的爽。叶清风觉得,现在的杜笙笙,肯定非常好追,因为杜笙笙嫁了一个非常穷的老公,她老公连婚戒都舍不得给她买。这么一对比,他简直就是钻石王老五,只要他趁机,给杜笙笙买几个珠宝首饰,杜笙笙肯定会主动投怀送抱,往他床上爬。于是叶清风说:“笙笙,你的手这么漂亮,应该戴一枚戒指,女人的手,不能这么朴素,要多带些珠宝首饰,才好看。”
“商场里应该有首饰店吧?走,你陪我一起去逛逛,你老公不给你买戒指,我给你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