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出来打工,如此的落魄,非常真诚的招待。“瓜娃子,快吃肉,尝尝姨的手艺咋样?”
英姨夹了两块瘦肉,放到我的碗里,一脸的期待。说实话,从小到大,我真的就没怎么吃过荤。现在看到这香喷喷的猪肉,二话不说,夹起来就往嘴里塞。那一瞬间,我感觉猪肉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东西。比家里面的马铃薯,芋头,不知道要香多少倍。“姨,好吃!”
我重重的点头,满嘴流油。这是我一整天,最幸福的时刻。“好吃就多吃点,不够姨再给你做。”
英姨又夹了两块放到我碗里,脸上满是和蔼慈祥的笑容。我长这么大,真的没遇到这么好的陌生人。我与建国叔,英姨素不相识。他们是饭馆的老板老板娘,而我就是一个穷小子。可他们一点没嫌弃我,还给我做了几个好菜。雪中送炭的情义,永远都高于锦上添花。我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面铭记着叔和姨好。等我找到工作,赚到钱之后,一定要买些礼物,感谢建国叔和英姨。“娃,陪叔再喝两口。”
建国叔一脸憨厚的笑容,再度举杯。而我面色通红,明显是不善酒力。“建国,他还是个瓜娃子,正在长身体,不能够喝酒!”
“你这个大酒鬼,自己拿几个花生米,跑角落里喝去。”
英姨将我手中的酒杯抢下,对着丈夫笑骂道。“嘿嘿嘿……”“看到这娃,我想起来咱们的儿子。”
“一时高兴,脑袋瓜有些糊涂了。”
建国叔憨憨的挠着后脑勺,并不生气。倒是英姨,脸上的笑容,忽然僵硬住了。随后低下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脸上满满的都是心酸和苦楚,说不出的悲凉。“姨,你这是咋了?”
我并不知道咋回事,立刻问道。“没,没啥。”
“你吃肉,大口的吃。”
英姨强行的挤出一丝笑容,又往我碗里夹肉。我虽然不清楚情况,但从小擅长察言观色,隐隐的猜到了一些。刚刚,建国叔提到儿子,英姨才脸色大变的。若是没有猜错的话,肯定是叔和姨的儿子,出了什么事。我很识趣,立刻不再提此事,只顾着低头大口大口的扒饭。建国叔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一言不发的喝着闷酒。酒足饭饱之后,我立刻起身,拿起桌上的碗和盘,就准备去洗。在家里的时候,这些家务都是我来,已经形成了习惯。“娃,你放那里就好,姨来洗。”
英姨赶紧将碗筷抢下来,说什么也不让我动手。“娃,晚上有地方去么?”
“没有的话,就留在这里。”
英姨很热情,主动问道。“有,有地方去。”
“我订了旅店,就在前面不远。”
我心里过意不去,不想再劳烦建国叔和英姨。吃了他们这么多菜和肉,已经让他们亏了不少钱。要是再留下住的话,只会给他们添麻烦。所以,我笑着谎称,自己已经订了旅店。可显然建国叔和英姨,并不相信我的话。他们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饭都要多。这种破绽百出的谎言,怎么可能看不出来?我身无分文,饿得都开始捡剩饭吃了,哪里还有钱住旅店?“娃,你别见外,把叔和姨当自家人。”
“晚上没地方睡,就留在这里。”
“姨这边没多余的床,但被子还是有的。”
英姨并没有揭穿我的谎话,而是不停的劝我留下。但我真的不好意思,再受人恩惠。今天的这顿丰盛的晚餐,已经够让我脸红的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没有白吃人家的东西,今天是第一回。要是再厚着脸皮在这里住下的话,得给叔和姨带来多少不便?所以,不管叔和姨怎么劝说,我就是要走。建国叔和英姨拗不过我,只能够作罢。就当我扛起行李,准备道别的时候,英姨忽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二十块钱塞给我。“瓜娃子,我知道你们年轻人,都有尊严好面子。”
“但这点零钱,你一定得拿着,起码晚上得找个地方对付下。”
“一个人住旅店的时候,多留点心眼,晚上扒手多,别再被抢了。”
英姨是个实在人,拿着钱硬塞在我的手里。其实这个小饭馆,店面并不大,一天赚的钱也屈指可数。可是英姨心地善良,说什么也要让我住个旅店。我本就内向,不善言辞,现在更是话到嘴边,一句都说不出来。我只知道,我的眼眶湿润了,心里面暖暖的。这一路上,我先后两次遇到了坏人,骗光我所有的钱。但同时,也先后两次遇到了好人,让我看到了希望。“姨,谢谢你。”
“等我找到工作赚到钱,一定报答你和叔。”
我俯下身体,深深的鞠了一躬。“傻娃子,说什么谢不谢的?”
“以后没饭吃了,就来姨这边。”
“你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千万不能够饿肚子。”
英姨拍了拍我的肩膀,沧桑的眸子里面,霎时间有泪光在闪烁。一旁的建国叔,则是拿起白酒,直接对瓶子吹了起来。我能看出来,建国叔和英姨心里都有事,而且是关于他们孩子的。可是,为了避免他们伤心,我不敢多问。只能够多鞠几躬,表达自己的感谢。离开小饭馆后,我扛着行李,再度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这次我将二十块钱,紧紧的攥在手里,当作自己的命一样。不管是谁,都别想从我这里,再骗走一分钱。走着走着,看到前方灯亮出,写着旅店二字。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手里的钱,犹豫了很长时间,还是杵在原地。说实话,只要有个地方对付就行,我不要睡床。花钱住旅店,这对从小出身农村的我,真的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