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事要被警察带去做调查?什么狗屁道理?就因为自己打了张霞一巴掌?自己是当姐姐的人,愤怒之极打霞妹一巴掌怎么了?对着所长怒吼:“你们眼睛瞎么?文娟溺亡,尸体躺在水库边上,你们不处理这件事儿,你们围上来要把我带回派出所?”
宋珍这般吼开,所长才想起现场还有人溺亡,这才是重要警情。赶紧带着相关警员转身去文娟尸体身边。现场勘查照相,听周围人员描述事发经过。所长头大。目前掌握的情况,是张霞赵晨晨,带着文娟母子一起在水库边散步,然后,文娟母子掉进水中。是宋珍冲出来跳进水里,把孩子救上来,再把文娟尸体从淤泥里拖上来。所长眉头紧皱,两种可能都存在。一种可能,文娟母子是被人故意推进水里,可听大家描述,现场只剩文娟母子和张霞赵晨晨。是张霞赵晨晨将文娟母子故意推进水里?另一种可能,是文娟母子不小心掉进了水里,孩子救上来,文娟溺亡。如果是第二种可能,就不存在谋杀案。但救孩子一命的人,居大家反映,是宋珍姑娘。根据以往经验及相关案例,第二种可能性极大。但也不排除第一种可能。但小所长的体量和心胸,想不到更深层次的问题。所以,相关厉害关系人还是要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相关厉害关系人,是张霞、赵晨晨、宋珍,包括报警人,围观人等。晚上十二点,带这些人回派出所,令警员们头疼。令宋珍更头疼,她不愿去派出所,要去,也是张霞和赵晨晨去。所长勘测完文娟母子落水事发现场,又回到宋珍跟前,还是要带宋珍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张所,张霞和赵晨晨有重大作案嫌疑,你不带她俩回派出所,你带我去做调查?”
宋珍眼光咄咄逼人,口气凌厉。初步判定,宋珍是义无反顾跳进水里救人的人,见义勇为,怎么能把她带回派出所做调查?可她提出质疑,张霞和赵晨晨有谋杀文娟母子的嫌疑,这事儿就要宋珍配合说清楚。宋珍认为,以她的口才和人事关系思维逻辑,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