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你要把我肥死吗只要这些衣服能穿,他就会一直穿下去。等这些衣服都穿不了的时候,他就会把这些衣服好好的放到保险柜里珍藏起来。对霍长霆来说这些都是他的念想,是他不愿意撒手的过去。张小霜心里头不是很明白。霍长霆为什么不肯去呢?张小霜想了想突然就明白了,他是男人而且是干大事的男人。干大事的男人自然是不愿意逛商场的。看来还是要她买好了送给他。张小霜的家庭条件也不太好。她也经常去超市里买打折货。她知道霍长霆这一身衣服用不了多少钱。张小霜心里头有数了觉得霍长霆也是苦惯了的人。她只要买一件稍微好一点的衣服,霍长霆应该就会感激涕零了吧。就在这时,有外卖员走了进来。看到有外卖员走进食堂,公司里的人全都面面相觑。怎么会由外卖员走进食堂?就算是要吃外卖,这里的员工也应该到门口去拿。公司里的保安是吃白饭的吗?竟然把外卖员都放进来了。要是有歹心的人混进来,泄露了什么机密那就不好了。只见霍民对着外卖人员招了招手。众人这才明白点外卖的人是总经理。这就难怪了,总经理和董事长都是有特权的人。不是他们这些小员工能够比的。再看霍民点的东西。眼尖的袁峰发现了霍民点的竟然是糖炒栗子。霍民从外卖员的手里拿到糖炒栗子。霍民把糖炒栗子对着万锦晃了晃,“还热乎着,要不要尝一下?”
万锦看着唐朝栗子皱眉,“这东西剥起来太麻烦了,我还是不吃了。”
万锦其实还是挺喜欢吃栗子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剥栗子。霍民忍不住笑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
霍民把袋子打开,糖炒栗子的香味就飘了出来。看到万锦条件反射式地咽了下口水,他又忍不住笑了。他仔仔细细的剥了一颗香喷喷的糖炒栗子出来。然后将这枚栗子放进了万锦的餐盘里。万锦有些惊讶的看着。“是给我的吗?”
霍民点头,“你呀,跟以前一模一样,以前不也是我剥了栗子给你吃的吗?”
霍民说剥栗子给她吃这件事情,万锦一时间没有想到。等她想到她才反应过来,霍民给她剥栗子的时候,还是霍民痴痴傻傻的时候。那时候霍民总是缠着她叫她小锦。那时候的霍民能种出很多好吃的东西,也能烤出很多好吃的东西。他会把种出来的栗子放在火里烤,等栗子在火里爆开出了香味,他又会把栗子从火堆里一颗颗捡出来。万锦也是在那个时候吃了霍民烤的栗子。那时候霍民也是像现在这样一颗一颗的把栗子剥给她吃。往往一顿饭下来,霍民能给她剥了好多的栗子,他自己却是一颗都没有吃。那时候的霍民常说,“只要看到她吃的开心,他就开心了。”
想起这段过去,万锦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么多年过去了,万锦越来越没办法把现在这个温润儒雅的霍民和当初那个傻乎乎的霍民/联系在一起。万锦还在胡思乱想,霍民已经剥了半碗的糖炒栗子给她。万锦哭笑不得,“你这是要肥死我吗?”
“不过就是让你多吃点板栗,怎么就能肥死你了。你现在工作太累了,需要多吃点。”
霍民只恨自己不能够帮上她。万锦把霍民剥给她的糖炒栗子一颗颗的吃进嘴里。这糖炒栗子很好吃。却没有霍民烤的好吃。剩下的糖炒栗子,万锦不好意思再吃霍民的了。就在这时,他们的这张桌子震动了一下。有人走过来的时候撞到了他们的这张桌子。而万锦碗里的糖炒栗子洒掉了大半。万锦抬起头来就看到了霍长霆笑的人畜无害的脸。“原来董事长在吃糖炒栗子啊,真是不好意思啊,把你的糖炒栗子弄掉了。这样吧,我待会儿再给你买一份。”
她不是喜欢吃糖炒栗子吗,到时候他亲自剥给她吃。霍长霆一边说一边在万锦的对面坐了下来。“你还想吃什么,尽管跟老公说。啊!”
霍长霆这句老公一出口,万锦毫不留情的一脚就踢在了霍长霆的大腿上。霍长霆捂住自己的大腿根,这一脚差点就伤了他的根本。他的阿锦可真狠。这暴脾气,他喜欢。就在这时,广告导演也在他们这桌坐了下来。“万董事长,霍总监。你们坐在一起我就忍不住了。你们两个的CP感实在是太强了。”
“你们知道什么是CP感吗?就是你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太能够让人产生遐想了。你们真的太适合一起拍一支广告了。”
“你们一定要相信我的眼光,我做广告那么多年了,我的眼光绝对不会错的。”
万锦只觉得头疼,“我不会拍广告的。”
她更不会和霍长霆一起拍广告。广告导演还不死心,“万董事长,你不要说的这么绝对啊。你开这个公司不也是为了赚钱吗,你和霍总监一起拍一只广告绝对能爆的。”
“只要这支广告爆了,我保证公司产品的销量会以火箭式的方式增长。”
广告导演越说越激动,说到最后他的脸都红了。霍长霆对这个广告导演非常满意。这个活宝导演说的话怎么那么符合他的心意呢?霍长霆看向万锦,“万董事长,我身为公司的销售总监,我要对公司的产品销量负责。”
霍长霆顿了顿,然后很慎重其事的说道,“所以,万董事长,为了公司的产品销量,我申请和你一起拍一支广告。”
或许是霍长霆说的太正经了,再加上现在是午休吃饭时间。食堂里走来走去的全是公司里的员工。他们一个个的都朝万锦的这张桌子围了过来,全都不解的看着万锦这个董事长。好像是在询问万锦,明明为了公司好的事情她为什么不做?霍民把情况看在眼里,他瞟了霍长霆一眼,“霍总监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