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一个小时,姜华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从集贸市场晃晃荡荡地走了出来。 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隐私空间,可以憧憬着即将到来的浪漫生活,他一路没心没肺地低声哼唱着黄品源的《小薇》。 袁成旭的约法三章他记忆犹新,到了出租屋门口,收了声音,掏出钥匙,轻轻一拧,小心翼翼地推开了房门,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当他将采购的食材整齐地放进厨房的冰箱之后,洗了洗手,回到了客厅,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悠闲地点燃了一支香烟。 对于一个开饭店出身的人而言,不下厨就意味着死。 今晚,终于可以下厨了! 灶火烧起来了,有了烟火气息,就有了家的感觉,异乡打工从此就不再寂寞!漂泊不定的人生从此就有了温暖的港湾。 好久没有做西游鸡了!好久没有做钢管鸭了! 这样下去,曾经天下无敌的招牌菜技能就要荒废了。 美女们都是吃货,今晚一定要露一手,让小美女燕子长长见识!这么想着,他就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 每一次做菜之前,他都有热身运动的良好习惯! 突然,耳边传来了一阵幽微的佛音,很快引起了他的注意。 天啊!袁成旭竟然是一个佛教信徒!这个意外地发现让他非常震惊。 他轻轻地敲响了辛佟的房门,猫着身子走了进去。 “你买菜回来了?”
辛佟微笑着脸问道。 “是啊!”
“有什么事吗?”
“老同学,你有没有发现这个袁成旭有一点诡异?”
姜华将门一关,神秘兮兮地问道。 “不是诡异!是神秘,神仙的神!”
辛佟说道。 姜华白了他一眼,诡异跟神秘有什么区别吗?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袁工的修为已经抵达了科学的尽头,这种人的技术天下无敌,唯有神仙才能跟他们探讨学术上的疑难问题!”
辛佟的口中充满了赞美之词,老实说,他虽然也是一个学霸,却从来都没有达到过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 只有达到了这种境界,大脑中灵感会泉涌而至,助力实现芯片设计从0到1的突破。 “老同学,你也相信迷信了?”
“不是我相信迷信,而是这个世界可能真正存在一双无形的手,一切都有安排!”
辛佟说道。 一年为什么有四季? 春天为什么会开花? 一切都有规律,都被一双无形的手安排好了。 姜华甩了甩一头茂盛的头发,拍了一下青年的肩膀:“辛佟,你太天真了!”
虽然读书的时候是一个十足的学渣,但是最初浅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这个世界是物质的,并没有灵魂,也没有来世,也就没有佛。 天下都是靠自己打下来的,天天念经于事无补。 “老同学,人家的确不是平凡之人,我们不能用常人的眼光看待他!”
辛佟认真地解释道。 读书靠的就是天资,有人过目不忘,有人天天吃鸭蛋。 天资高的人,他们更加接近于神! 世上的高人,他们的身上都会散发出一些怪异的特质,尊重高人,也要尊重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 “咱们搬走吧,我受不了这种神秘的气息!”
姜华说道。 他一个做半导体生产管理的,干嘛要认识做芯片设计的人? 看上这间出租房,纯属巧合。 玉兰香苑如此之大,并不只有这一家有房子出租。 “老同学,请你冷静一点,既来之,则安之,你可别跟我胡思乱想了!”
辛佟拍了拍姜华的肩膀。 从老同学的表情看上去,他似乎有一点后悔了。 “辛佟,我要是答应住在这里的话,估计会被小燕子骂死!”
在姜华的眼里,这个袁成旭根本就不是什么大神,他其实就是一个神经病。 跟一个神经病住在一起,不变成神经病才怪? 租房子的时候,要是知道有一个神经病住在这里,就是免费让他来住他都不会同意,不用说花钱了。 “今天是星期六,你搬过来了,菜也买了,就住一个晚上,明天你再出去找房,不过,我已经打定主意要租在这里了!”
辛佟说道。 “好的!”
姜华点了点头。 谁也说服不了谁,能够说服自己就好了! 二人聊了一会儿,姜华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房间是主卧,足够宽敞,采光也不错。 真是遗憾,这么好的出租屋糟蹋了,竟然会遇到这么奇葩的一个二手房东! 那一天的晚餐极其丰盛,当姜华撸起袖子加油干,将一桌饭菜都做好了,小燕子也回来了。 看起来她很兴奋。 从集体宿舍的牢笼里出来了!自由了!解放了! 听见了美女的声音,袁成旭拉开门从出租房里走了出来。 他惊呆了,眼前的这个姑娘简直是七仙女下凡。 “她叫小燕子,是我们明月光封测厂的厂花!”
辛佟看见袁成旭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美女娇嫩的面孔,颇觉尴尬。 “原来是厂花啊!”
袁成旭赞叹道。 不愧是一代花痴,看到美女目光都挪不动了。 “她是我同学姜华的女朋友!”
辛佟提醒道。 “你同学是拆迁户吗?”
“不是!”
“他是哪一所大学毕业的?”
“农大!”
“噢!”
袁成旭应了一声。 美女为什么会喜欢上农大的毕业生?难道首都大学比农大差吗? 这真是一道比数学奥赛还难的题目,无限接近于无解。 “来!坐上来,咱们要趁热抓紧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姜华坐在餐桌上,甩了甩一头茂盛的头发,热情地招呼着大家。 “对不起,我不喝酒!”
看姜华提着白酒瓶给自己斟酒,袁成旭连忙推托道。 不喝酒? 真是一个书呆子! 一个男人不喝酒,这人世间就白走了半趟!如果这个男人还不好色的话,这一辈子就白活了。 “那你就喝饮料吧!”
说完,姜华在袁成旭的杯子里倒满了可乐。 一杯酒下肚,姜华夹着一个鸡腿塞进了小燕子的碗里:“亲爱的,你尝尝这个!”
平时出去经过烧烤摊的时候,小燕子总会点上一个鸡腿。 食堂的油水不足,肥美的鸡腿实在是太诱惑了。 辛佟也夹了一块鸡肉放在了袁工的碗里。 “对不起,我不吃荤菜!我是一个素食主义者!”
袁成旭双手合十! 姜华瞥了他一眼,晕死了!这么美味的东西都不吃,今后你想吃都吃不上! 曾经依靠着这道西游鸡的招牌菜,他像一个常胜将军,摧枯拉朽一般地横扫了整个江东工业区! 低下头,姜华用手抓起鸡翅膀就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将它收拾得只剩下几根骨架,然后伸出肥厚的舌头舔了舔手指,真是余味无穷啊! “那你多吃一点素菜!”
辛佟一边说,一边夹了一把青菜放在了袁成旭的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