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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我本是老天爷他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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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不敢进王府,转头去了知府衙门过夜。  之前晌午时,贾知府在前面忽悠完别人卖命,他转身就带着五六十个亲信从后门逃跑。  赤卫队一路追了下去。  贾元勋想掏钱买命,队长觉悟高,不同意。  知府老爷一怒开始拼命,两帮人战在一处。  赤卫队那两百来人还真不是贾老爷的对手,幸好大顺军武平孝带着一队人马及时赶到。  贾元勋仍然抵死拼命,最终力战而亡。也算死得其所。  怀庆府赤卫队是袁宗第发展的,靠近王屋山的济源实力强些,府城这边刚刚起步。这回也立了大功。  ……  一轮明月升起。  府城内各街道人烟绝迹,只偶有几声鸡鸣狗吠。  全城宵禁三日。  李自成正在看战报,好消息传来,他急忙赶到郑王府。  ……  王府地宫之内灯火通明,金银珠宝撒的遍地都是,某声某语不断,气味浑浊。  郑王爷举酒杯,大声唱——  “……都说俺河南出大户,就数俺还是个血穷酸。  皇太极他给我种过地,崇祯他给我掌过大鞭,孔老二他给我当伙计,张天师他给我看菜园。王母娘娘来做饭,九天仙女儿给我当丫鬟。  短毛贼他给我管过帐,好田地我有八万顷,好房舍我有八万间。我喂着八万骡子八万马,还喂八万耕地牛,还喂八万拉磨驴,磨嘞白面大家餐。  俏媳妇我有八万六,好儿孙我有十万三。  我本是老天爷他干爹,你看我体面不体面……”  “啪啪啪啪啪……”  李自成鼓掌致敬,唱的太好了。词好曲子好。  主要是,出自大统领手笔的文艺作品,就没有不好的。  有个醉醺醺的带刀侍卫摇摇晃晃站起来,抬手一指,“你,就是……果然,短毛……刺猬精啊……”  他要抽刀,结果脚下一晃,自己把自己绊倒了。侍卫哼哼唧唧爬不起来,又开始呕吐。  更多的人还在及时行乐。  肉虫遍地,蠕动不停,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李自成开口道:“王爷……”  朱载壐手一松,高脚杯落地。顶级金丝波斯地毯被雍正牌葡萄酒毁了。  “短毛,如果本王提前投降,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不会!”

“唉,一下子弄成了这样,你让本王输得很惨啊!”

“惨吗?朱老爷!你现在还喝着酒,还说着话。可我手下两百多个兄弟,我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而且永远听不到了。”

“你们两百个人,换我两百年家业,不合算吗?”

“怎么算账那是你的事。对我来说,钱是钱,人是人。”

“家财归了你,我认了。为什么要散给他们?”

“朱老爷,我问你个问题。”

“准。”

“你说是钱对我重要,还是你对我重要?”

“……”  朱老爷心想,若是打家劫舍的土匪,这种人只图钱财,不问是非,一定会认为钱更重要。  可短毛并不是简单的土匪。否则对方为什么要放粮给穷人?短毛就是个祸害,弄的自己名下一群佃户都不淳朴了。  朱老爷摩挲着膝盖上的熊猫皮,深深叹口气,“我重要!”

李自成呵呵一笑,“再想想。”

“不会是钱吧?”

朱老爷坐直身子,皱眉不解。  他内心起了疑虑,难道短毛在城外做的那些都是假象?只是为了煽动饥民作乱?最后还是为了钱财?放长线钓大鱼?  李自成:“再想想。”

朱老爷眉头舒展,“还是我重要。”

流贼攻破怀庆府当然是为了利益。谁家能比郑王府有钱?谁家能比郑王府有权?郑王就代表着财富和权利。流贼只是想取而代之。  李自成缓缓摇头,“你和钱对我都不重要。”

朱老爷呆了呆,“那谁重要?”

李自成一脚踢飞个镶宝石金夜壶,走前一步,“你知道我是谁吗?”

“……”  朱老爷歪着头想了想,忽然恍然大悟——  “你是个龟孙儿!”

“……”  李自成一把扯下六十岁的郑王爷,抬脚踹翻紫檀椅。  “没有你,对我很重要!”

“……”  这个答案击溃了朱载壐的最后一点矜持,他躺在地毯上呵呵傻笑起来,手舞足蹈。  “是啊,你是格命者!要革我的命,要革大明朝的命。你就是一个龟孙儿!”

古代很多起义和造反,其实并不反皇权。或者说绝大多数势力刚开始并没有一个长远的立意和打算。  俗话说:胸有凌云志,无高不可攀。  古往今来,一旦有人成为万众瞩目的大人物,那人们就会断定他从小就树立了伟大志向。  其实没有。  刘邦四十多岁了还在老家做溜氓;曹操说我以前没什么大胆想法;朱元璋说我本是沿路打劫不想弄假成真……  时势造英雄。  假如汉末不乱,曹操就是个京城宫务员,一生荣华富贵,顺便沾花惹草,和很多公子哥一样平平无奇;  刘备的草鞋生意也许时好时坏,估计永远没有杀猪的小康生活;  孙策孙权跟着孙坚,举个孝廉,当个官,游山玩水打个猎,小日子美滋滋。孙策可能会死于追一群野猪进山林,被二师兄群攻而死……  所以,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上天。此句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但是说明白了大势的重要性。  关键是飓风过后,猪怎么才能安全着陆?  如果风力减弱了,飞到半空的那头猪仍然是猪,而不是修炼成能腾云驾雾的天蓬元帅,真是死的不要太惨。  于是英雄造时势的大幕拉开了。  对于历朝历代的造反者来说,那就是若干天蓬元帅开始争夺江山。  原版李自成顶多进化成了小飞猪,所以他被淘汰了;现在的李自成开局就是天蓬元帅……夸张了,顶天了算是个猪八戒。  他是有纲领有路线的格命者,天生快人九十九步,赢在起跑线上,赢麻了。  “啊啊啊啊……”  隔壁屋子忽然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郑王世子朱翊钟带着几个亲信暴起发难,然而很快就被乱刀砍死了。  这边的朱载壐没啥过激反应,只淡淡说了句,“给本王来个体面。”

体面不体面的再说吧,先收监。  李自成还要忙着参观宝库。  白天只清点了一小部分,更多的财货还躺在账册上、仓库里……  珍珠玛瑙金银首饰堆满了两间房;人高的珊瑚树堆满了三间房;辽东人参堆满了四间房;貂皮虎皮狐皮堆满了五间房……绫罗绸缎堆满了二十间房……各色家具堆满了四十间房……粮食堆满了一百间房……  至于现钱,黄金五万两;白银六十多万两;锈蚀的铜钱三十万贯;百年前的发霉宝钞……没用的玩意儿管它有多少。  现金倒是不算多,李自成本来以为能搜缴五六百万银子。因为这年头有钱也没处消费,除了盖房子修花园,其他吃穿用度根本花不了多少。  一般土豪多去买田地,郑王爷又不用买,周边王爷太多,他也抢不到多余的田。两百多年的积蓄,大概被太监管家之类的糊弄去不少,再给子孙分一点,所以就没剩多少了。  郑王爷的不动产倒是庞大,可惜李自成又带不走,也不好变现。  当然,那些仅是郑王府里的财物,城里各处还有不少王爷的仓库,光一个盐库就有几百间房。城外面的田庄起码也能抄出几万石粮食。  总之,李自成血赚。  粗略估计,干掉一个郑王,缴获的财富足够大顺军潇洒五年。  这种王爷,大明还有三十多个。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  王爷的围廊式金漆拔步床从外形看就像一个小屋,李自成美美的钻了进去。  女人暂时就算了,不需要她们暖床。  睡个安稳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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