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的肉香似乎飘到了犁头山。“大哥,山上粮食只够吃十天左右了。鸡、羊等早已吃完,兄弟们已经好些日子不见荤腥了。”
说话的是负责钱粮的朱家老四,朱重木。当家方知柴米贵,山上唯有他的眉头皱得最深。朱重九也是心情郁闷,占王为王,不就是为了五脏庙吗?山匪断粮,作为资深山匪,他丢不起面子。他再次想起清城。清河县是产粮大县,若能再次攻下清河城,抢了清河县粮仓,再敲打一下其他地主富户,数千上万担粮食都会有。这些粮食足够他挥霍一阵子,顿顿白米饭,吃一碗撒一碗到大山里喂鸟。再带几个大姑娘小媳妇上山,神仙的日子有木有?他想起了会唱歌的窦英,小女初长成的云菲儿……他流口水流了一地。但见他猛一拍桌案,“明天,老子再次率领你们下山,那里的粮食、家禽、牲畜、女人,都是老子的!”
“大哥,不可冲动。”
朱家老二,朱重水出言相劝。他跟朱重九一样面白无须。但他身材修长,文士打扮有几分书生气。他算是朱重九的狗头军师,经常为朱重九憋坏水。“城里有三千官兵驻守,我们如果强攻,即使最终能拿下县城,损失必然惨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买卖不划算。”
“再不下山取粮,我们全都得饿死。”
朱重木愤愤说道。“唉,可惜我们初来乍到,都是生面孔,不然可以派人下山查探一下,看官兵是否还在。”
朱家老三朱重竹叹气。“官兵若不在,我们立即卷土重来;若在,就摸清楚他们布防情况,再搞个夜袭,我们未必不能再拿下清河城。”
“这些年,我们走出野猪沟,再纵横天下,跟官兵不少干仗,我们哪次不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
朱重木突然眼睛一亮,“三哥说得对,我们是谁啊?我们身上可是流着皇室血统的贵族,不就三千官兵吗,老子撒泡尿就将将他们尿死。”
“不过,我们虽然都是生面孔,但是我们可扮成外地商贩进城啊!现在正是收粮季,我们就扮成粮商进城,瞒天过海,假装贩粮,实际打探城中虚实。”
他一边比手划脚地说,一边用眼神挤兑朱重水,似乎嘲笑他身为军师面对困境却困手无策,还不如他这个管吃喝的人脑瓜子好使。朱重水选择性忽略,权当没看到。朱重九认可这个方案,剩下的问题就是派谁进城了。“还是老三去吧。”
朱重水说道。“他一直掌管钱粮,对于粮食优劣、价钱多少、产地都比较了解,即使遇上官兵盘问也能从容应对。”
朱重木张口想操朱重水祖宗十八代,忽然想起自己跟他是一母同胞,操他祖宗也就是操自己祖宗,于是他生生忍住了。因为有朱重九在场,他还按捺下掐死朱重水的冲动。但是他心中的愤怒难平。刚被山匪洗劫不到半个月的清河城肯定戒备森严,他一副陌生面孔,外地口音肯定是官兵盘查重点对象,稍不留神他就可能永远留在山下!山上有几百号人,朱重水却非要让他去,这不是让他去送死么?老子不就是脑子比你好使一丢丢,抢先想到筹粮办法么,你特么竟然公报私仇,让老子去送死!说好的一母同胞呢?三十多年的兄弟情份都喂狗了吗?他不是怕死。但他宁愿死在抢劫路上,最起码这种死法不憋屈,十八年后还能是一条好汉!“行,老三明天就进城,快去准备一下。”
朱重九大手一挥,重大军事决策就算定调。朱重木虽然心有不甘,但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只好叫上几个手下兄弟,让大家分头准备,明天一早随他下山。第二天,朱重木扮成粮商掌柜,另外几个山匪扮成伙计,拉着马车下山。他们还没出山口,就被孔方派出的探子发现。探子没有惊动他们,立即回城禀报。孔方得到情报,心里又是高兴又是紧张。他手下县兵都是刚刚穿上军装的平民,亲兵再牛逼也不可能花十几天时间就能将他们训练成英勇善战之兵。记得前世他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的带兵长官就说过,最好的训练场就是战场,最好的训练方法就是上战场跟敌人真刀真枪地干。一场仗下来,活着的新兵就是老兵,见过血的士兵才是合格的士兵。这方法虽然残忍,但它是最好的精兵速成法。所以他最想要的是趁洛文鹏和他的亲兵还在清河,双方协作好好跟朱重九打一架。当然他不可能头铁,主动去攻打犁头山,因为这样无异于送死。他一直在等朱重九来送人头。他吩咐守门亲兵放山匪探子进城,再派几个机灵的县兵,回到百姓中间然后寻找机会将县城只有三十官兵守卫的情报“泄露”出去。安排好一切,他马上召集洛文鹏、方世清、方世怡议事。他将山匪下山,以及自己的计划一一告诉他们。洛文鹏望着帐外的县兵深为忧虑,“我们县兵都是新兵蛋子,朱重九的人都是亡命之徒,实力悬殊。如果冒然开战,我们胜算甚小啊。”
方世清则展露她好战的本性。“师兄,话不能这么说。他朱重九也不是三头六臂,如果我们谋划得当,即使不能剿灭他,最起码能打疼他,让他明白清河人不是好欺负的。”
孔方听到方世清跟洛文鹏意见相左,心里甚是高兴。他假模假样地说道:“大战在即,洛校尉切忌灭自己威风,长山匪志气啊!”
“你……”洛文鹏被呛得翻白眼。“师兄莫生气,莫生气,开玩笑而已。”
孔方见好就收,不敢再踩洛文鹏。毕竟这场仗还得依仗他和他的亲兵当主力。自己手下的县兵如果没有他的百战亲兵带着,他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莫说剿匪,他们能不被山匪猎杀就算祖坟冒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