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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作案手枪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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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作案手枪被发现

“她没说过要去沙丘吗?”

“对,我如果听到她想去沙丘,一定会严厉阻止她。”

“那么你们在车站分开时,她是不是想去沙丘呢?”

“这我不知道。就算她心里有这个念头,但是她知道说出口就会被阻止,所以可能故意不说吧。她只对我说,要去她喜欢的饭店用餐,然后到本地一家有名的瓷器店看看茶具。”

尸体附近并没有发现这种茶具。虽然可能是跟手提包一起被犯人拿走逃跑了,也有可能是一开始就改变了要去买茶器的计划,而到了月夜的沙丘徘徊。

“嗯,暂时到这就可以了。你什么时候要回南光市呢?”

医生被这么一问,圆脸上露出了很困惑的表情。

我会找贺春的哥哥过来,遗体的火化才行,所以我想至少还得待在这里两三天。

“你会换旅馆吗?”

“说不准,得看贺春哥哥到来的情况。如果更换,我一定通知你们。”

“好。”

“那可以换我发问吗?”

肖龙客气地说道。

“当然可以。”

“警方有什么头绪吗?”

“目前我们觉得可能是住在这附近的流氓干的。”

那天晚上在金泽医学院的解剖教室里进行了尸体的解剖。贺春的白色尸体横卧在解剖台上,法医用手术刀割开躯体,以熟练而冷静的声音陈述意见,一旁的助手则在距他有点远的桌子上做笔记。

从结果可知,行凶时间是在昨晚的七点到十点之间,凶器是小型手枪。这是近距离射击,其中一发打中颈部贯穿,之后的两发则打入左肺及腹部。不管哪一发都可成为致命伤。但凶手又继续开了两枪,也许犯人恨她恨到就算杀了她也仍不解恨,再不就是极度害怕被害人会死而复生吧。

侦查是从隔日十号开始。因为低气压的锋面纵贯本地区,所以这一天从早开始就刮风,雷雨交加。田春达和助手从一部分当铺开始找起,调查被害人持有的手提包是否被抵押了。

“据说她的护身符里面有古金币,被害人持有的贵重物品,大概就是这个护身符了,说不定会有人拿古钱来抵押。希望你们能帮忙注意。”

刑警对当铺的人说。

其他刑警主要朝两个目标进行调查。一个是确定被害人在金泽车站与医生分开后,直到在沙丘被射杀前的行动;另一个则是寻找目击证人,以追查嫌疑犯。

经调查得知,贺春在金泽车站与肖龙分开的时间约在六点半。可能搭出租车或市内公交车去了欢乐街,七点左右出现在香林坊,并且在“月光”这家咖啡厅点了布丁与咖啡。只有她一人,没有同行的人。

贺春吃晚餐的地点,在位于香林坊稍微北边一点,东方大街的“喜来”饭店。她付了一百圆的钞票,店员还留有印象。这时候也只有她一个人。之后推测她可能搭公交车回金泽车站,然后再换乘长途汽车去沙滩。也可能是从东方大街搭出租车直奔至沙滩。所以侦查方向全力投入了交通工具上。

到了晚上,几乎没有搭乘长途汽车前往沙滩的乘客了,通常长途汽车都是拖着空荡荡的车厢在奔驰。

其他的刑警去查访出租车公司,可是也是一无所获。

还有刑警寻找犯人的逃亡路线或目击者。从事发现场的沙丘往回走约一公里处,就是长途汽车的终点站,距离火车站约三十分路程,距离金泽站则是八公里。推测犯人逃亡时使用的交通工具,还有出租汽车与搭便车。

不过花了两天的调查还是无功而返。不管是公交车的乘务员,或是出租汽车的司机,都否定那段时间曾经载过可疑的人从沙滩到金泽市内。放在目击者身上的希望也落空了。

另一方面,刑警们到处盘问聚在渔夫之间或市内的不良分子,也没得到有力的情报。使得侦查陷入僵局。

一个情报又让刑警振奋起来。九月九号那天,贺春在沙滩遭到杀害的隔天,当天早上南光车站内的邮筒里,发现一把小手枪,这是俄罗斯制造的。

令刑警关注的是,发现那把手枪时,火药味还很浓,除了证明它才刚发射过以外,上面附着的血液血型是AB型,而且六连发子弹中已经射出三发,还剩下三发,这种种条件,都和杀害贺春的所有条件吻合;贺春的血型也是AB型。凶手可能在检查贺春是否死亡时,枪支沾染了她的血液。

比对死者身上的子弹与邮筒发现的手枪弹痕,就得知两者是相同的,因此推测犯人是在行凶后,立刻就搭上列车,逃往南光了。田春达队长下令马上将其中一颗子弹紧急送往省厅的刑侦科学研究所,委托他们进行比较鉴定。

田春达又下令在南光市有前科的人员查找最近倒卖俄罗斯手枪的人。

第二天十八号下午南光市公安局来电话传来消息:从尸体取出的子弹,与南光车站内邮筒发现的手枪弹痕完全符合。

田春达队长派出郝东刑警去南光车站调查。

郝东见到了南光车站的邮箱管理人,笑着对他说:“我想知道手枪投入邮筒的时间。”

如果能知道枪支投进邮筒的时间,那么抵达的列车也就清楚了。甚至也可以确定犯人在金泽行凶的时间吧,刑警对此抱着期待。

“大概是在七点到九点半之间投进邮筒的吧。我第二次开邮筒的时间是七点,第三次是九点半。因为七点那次开邮筒的时候没有手枪,九点半打开的时候已经在邮筒里了。九点时刑警带着警犬来车站搜查毒品,那个持枪人可能担心枪支被发现,就把它匆忙扔进邮箱里了。”

管理人说。

“是这样啊。”

郝东拿着小本记录着。

“再说明更清楚一点,第一次开邮筒的时间是五点。也就是大概两小时会开一次邮筒。我负责的是快信用的邮筒,所以非得这么频繁地去开才行。”

“我知道了。可是你说七点跟九点半,正确来说是在七点、九点半这两个整点对吧?”

“没错。您只要去看那个邮筒,就会看到侧面写着开邮筒的时间。上面写着六点五十分与九点三十五分,当然每天可能会有三、四分钟差距。”

“那是当然的。对了,你第一次开的时候没有发现手枪,你确定吗?”

“嗯,非常确定。因为收邮件的时候我会一封不剩地全收走,所以那种危险的东西如果在里面,我不可能没发现的。”

投入凶器的时间既然在六点五十五分到九点三十五分之间,那么推估犯人就是在这两小时四十分之间,从抵达南光车站的列车下车的了。

郝东用电话向田春达汇报了调查的情况。田春达说:“我想去调查犯人是搭几点的列车从金泽出发的。”

田春达从手提包拿出火车时刻表,寻找符合条件的列车。犯人是在八号晚上杀了贺春,然后赶到金泽车站搭乘上行往南光的列车。这班列车在隔天早上七点到九点半之间,抵达南光车站。田春达的眼睛恍如陷进表中,追寻着小字体,好不容易找出唯一一班符合的列车了。

这趟开车是在二十点从金泽出发,隔天早上七点抵达终点南光车站。犯人X一定是想混进这个大城市的六百万人口中,好让他从警方的法网逃脱。

田春达又用睡眠不足的眼睛,仔细查看时刻表上的细小数字。结果能在关键的时间将凶器投入邮筒的,还是只有搭乘这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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