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一阵,肚子却是有些饿了,方凌便张罗着准备饭食。却发现不过几日而已,岳荀竟将厨房祸害成了这副模样。 不仅锅碗瓢盆乱七八糟地堆在一处,就连各类食材佐料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已经好得分不开家了。 几根老笋被胡乱地丢在一边,也不知岳荀是要用来编筐还是挑柴。灶上尚有一盘炒好的笋尖,方凌只尝了一口便忙不迭地吐了,心中不由得佩服起岳荀不愧为习武之人,就连牙口都比普通人凌厉许多。 而论及味道更是一言难尽,只一口便仿佛尝尽了世间辛酸苦楚,个中滋味,无法描述。也不知他连日来都是吃什么过活的,怪不得将她一坛好酒并着几样小点心都祸害光了。 方凌拎了门后的竹筐,寻了把小铲,将那犹自品茶的罪魁祸首揪着去了观后的菜园。 几日不见,小菜俱都长势喜人,绿油油,水灵灵的。旁边的竹林里新笋倒也着实不少,想来岳荀应是爱吃才尝试了这许多次。 遂拿了小铲挖了几棵刚冒尖的。见他无所事事,不是气定神闲呼吸吐纳,便是用石子逗引着小毛球上蹿下跳,惊起片片落红。 方凌将他一把扯了过来道:“你就不能干点正经事吗?”
“唯有一把铲子。”
岳荀说得有些无辜。 “你不是有把长剑的吗?”
岳荀无奈地抽出一把刃如秋霜,锋芒毕露的青锋长剑。但见他颇有些哀怨地看了一眼手中宝剑道:“未曾想有朝一日你竟落得如此境地,得罪了。”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如今发现两个人干活果真也同一个人干差不多。岳荀当真是合了中看不中用这句老话。不仅将笋子捣得稀烂还一不留神崩了方凌一脸的泥。 方凌三两下挖足了笋,便气呼呼地兀自将小毛球塞进竹筐里前面走了。 岳荀拿出一方雪白的帕子拭了拭长剑,似笑非笑地注视着背个小竹筐的方凌一路走远。 方凌是个麻利的人,很快便呈上了几碟香味扑鼻的简单小菜。 岳荀果然是爱吃笋的。只见他缓缓将一段笋尖放入口中,鲜滑细嫩,咸淡适口,不禁赞道:“如果撇开摄魂散不提的话,你烧菜的本事确实还不错。”
方凌还是不经夸,不由得被一口饭呛住。咳嗽半天才缓过劲儿来道:“那个事情委实是个误会,咱们可否就此揭过?”
饭后,方凌翻开诲极道长生前的一箱东西,自己法力太弱,左右总得有一两件趁手的兵器在手才行。 然而浮尘不会使,古剑又太沉,翻来覆去也没有一件合适的。 倒是岳荀,扫了两眼那无字灵位前供着的匕首,突然伸手取下道:“这个不错,轻巧方便,且煞气实足。”
方凌见状,忙一把夺了过去,恭恭敬敬好好地放了回去,转而又跪下磕了三个响头。嘴里不住地念叨着:“二大爷大人大谅!” 岳荀不禁轻笑道:“这无字灵位供得是你二大爷?”
“这是我爷爷至亲至敬的兄弟,那依着辈分我自然该叫一声二大爷!”
方凌一本正经地道。 岳荀看着方凌虔诚祷告的样子,不觉有些好笑:“既是你爷爷敬重之人,必定是位胸怀雅量,道法精绝的高人,必不会计较这些小事的。 便是这匕首,也断然不该就此蒙尘才是。岂不闻神兵皆有器魂?就此困于方寸之间,岂非埋没了去?”
“可万一二大爷怪罪怎么办?”
方凌仍旧有些担心。 “既是斩妖除魔,他怎会怪罪?”
说着复又将那柄匕首取了下来,略一出鞘,便见刀身处镌刻着“照影”二字。 岳荀怔了怔,便将其递到了方凌手上。 方凌想了想,亦觉有些道理,自己倒是狭隘了。 于是忙拿了块干净帕子仔细地擦了擦,贴身收好。也不知道自己日日跪拜供奉,与那二大爷有没有结下一星半点儿的好感?届时危急关头会不会照拂一二? 方凌收拾好东西时,但见岳荀单手托着下巴,一手执壶,随意地斜靠在海棠树下的一方青石上饮酒,好一副出尘洒脱的模样。 小毛球兀自趴在树上花间假寐。方凌不知岳荀到底是怎么诱骗了那毛猴,竟和他如此亲近。 方凌见他若有所思地摆弄着青石旁丛生的双生花,没由来地叹了一句:“终究是来得晚了。”
方凌以为他叹息花期已逝,便道:“并非你来得晚,只是它这几年都未曾开过花。 自打爷爷去世,他那株双生花便枯了。幸得我在最后一季花后抢下两粒种子。只是不知为何这种子种下直到今日都没开过一回。”
方凌被清风拂乱了发丝,随意地折了一枝海棠将其挽在耳后。枝条一扯一放,弹动间,惊得花间的小毛球一阵跳跃。花期将逝,一大波海棠花雨便落了下来。 岳荀扭头,好看的一双沉眸,如星河般凝视着花雨中正在挽着头发的方凌。 “你可是单只种了一粒?”
“此花一株只得两籽,花籽须得种花之人气血催动方能发芽。我见那种子尤为珍贵,便只舍得种下一籽。”
岳荀似乎对此有些兴趣,遂解释道:“此花名曰双生,不同于其他草木。气血催动花籽便是与它结成盟誓,人死花灭,绝不苟活。 但你可知何为双生?除了花开并蒂之外,此花须得两籽同种同出方可开花结果,且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是为双生。”
“原来如此。这样说来,若是现下将这一粒也种下,来年必得花开了?”
“倒不妨一试。”
方凌闻言将剩下的那粒花籽小心翼翼地塞回随身的小布袋中。 见方凌就势在青石的另一边坐下,岳荀顺手递过酒壶。方凌接过去摇了摇,又打开盖子嗅了嗅,比她的千霜醉味道浓郁了不知多少倍。 岳荀轻笑道:“想喝就喝吧,马上就要拼命了,就当壮胆。”
方凌看着岳荀,突然想起秦相何。 想来初次见秦相何时,也是那般惊艳,还被他无端戏弄了一回。曾经那么风流洒脱的一个人,自己总觉得他轻浮好笑,却从不知他所说得每一个笑话背后都是血淋淋的伤口。 方凌忍不住猛地灌了一口。 一股强烈的冰凉辛辣之感自喉头直达五脏六腑。这酒委实太过猛烈,到底不是自己的果酒所能比的。方凌忍不住一阵咳嗽。 岳荀坐直了身子随意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接过她手里的酒壶道:“这酒性烈,浅尝则滋味清冽,婉转绵长,厚味醇香。似你这般,猛灌一气,只图一醉,却是糟蹋了。”
方凌忍着满眶似是呛出的泪水道:“一醉方能解千愁,喝酒不就是图得一醉么?”
岳荀嗤笑道:“少年心性!”
见方凌似乎确实心事重重,便又继续道:“酒入愁肠,唯醉人一时而已。那些想不开,避不过,逃不脱的劫数终究还得自己去化解。 不过你不是打赢了官司吗?总不能因为当街打架打输了就自此一蹶不振,虽说也确实算得上一件十分丢脸的事。”
“这件事你还要打算记到几时?罢了,可叹春色雅致,总不能辜负了。况且今夜吉凶难料,也难说这是不是此生最后一场醉了。”
说着又夺过岳荀手里的酒壶,这回倒是将他的话听进去了些,浅浅地抿了一口。滋味虽依旧浓烈,香味也确实馥郁,但也确实太过烧心了。 想来岳荀怕是酒缸里泡大的,这么烈的酒竟如清泉饮水一般,只怕一颗心早就被泡成了酒糟,难怪性情如此怪异。 岳荀本来也是想着心事,听她这么一说,便也索性不再想其它。 于是,山水之间,竹林之畔,海棠花树之下,一人青衣白衫,一人红衣炫目,伴着清风徐来,醉饮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