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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公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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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身工》里有一句经典的话:黑夜,静寂得像死一般的黑夜!但是,黎明的到来,毕竟是无法抗拒的。还未入夜,宁州的天空就已经暗淡无光。雨,一直在下,没有停过,像古时在衙门前跪喊千古奇冤的妇人。一盏孤灯清冷。燕老坐在窗前,看着窗棂点点敲人心欲碎的冷雨凄风,听着窗外不住的断续雨声。他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两手交叉在一起,眼观鼻鼻观心,神情惊惧恭敬。“这雨,不知要落多久。”

燕老灰白眉毛皱了皱,似乎很不喜欢这种潮湿天气。那个像到吐蕃参拜神灵般虔诚的男人抬头,嘴唇动了动,却不敢贸然出声接话。“刘三,你喜欢雨吗?”

燕老轻轻问了一句,手里破天荒地没有端着茶杯。“不喜欢。”

那个男人低头诺诺应道,竟然是在宁州地下世界权柄惊天的黑道人物,刘三爷。“我也不喜欢。”

燕老淡然道。刘三爷暗暗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本来到了崩溃临界点,现在又回落了不少。“不过,我却欣赏雨。”

燕老又补充了一句,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冰冷扶手。一句话,又让刘三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自己怎么这么愚蠢,这都能揣摩错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燕老侧头静静望着他。“将军高见,我一个鼠目寸光的人,不可能知道。”

刘三爷谨慎恭敬道。燕老轻轻搓着右手有些干涩的手指,语气变得淡了起来,淡到没有感情色彩:“这雨呀,像女人,嬗变,春雨柔软,夏雨粗犷,秋雨苍凉,冬雨肃杀,因季节而变化,情调各异,让人难以琢磨。这雨呀,也通人性,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如果遇上心情烦闷时,就再笼上一层凄迷了,让人觉得它很懂人心。”

“真知灼见。”

刘三爷就一粗人,从来不会觉得这雨有多少门道,今日真是受益匪浅。“什么灼见,是拙见。”

燕老半闭着眼睛养神。“将军的思想境界,一般人是绝对无法企及的。”

刘三爷尽量挑一些好话讲。燕老瞥了眼他,转而又合上了眼,片刻才微笑道:“刘三,你很像雨。”

刘三爷浑身一颤,吓得扑通就跪在了地上,像古时的奴才叩见主子时的不敢造次。老人的这句话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说他嬗变,而且让人觉得自己很懂人心。这说明什么?不放心。燕老缓缓睁开眼晴,看着伏在地上颤颤巍巍的他,轻声道:“起来吧。”

“是。”

刘三爷干净利索起身,低眉敛目。“今天叫你来,是想通知你一声,是时候了。”

燕老摩挲着两只枯老手掌。“明白。”

刘三爷低声应道,之前为两个儿子归西的事苦恼懊悔的情绪早就抛诸脑后。“没事,你就先回去吧。”

燕老显得有些疲倦,眼皮开始断断续续往下搭。“将军,其实有一件……事。”

刘三爷欲言又止。“什么事?”

燕老精神了些许,疲倦之意一扫而光。“最近,在江南一带出现了一个新的组织,叫公子堂,势头很猛,听说水很深,连落雨社也忌惮三分。在上个星期,从未退让过的陶黑石竟然交出了浙吴省临安的地下掌控权,足以见得这个组织不简单。”

刘三爷探听到这消息之后,震惊得无以复加,在他印象中,还从来没有什么力量能使得陶黑石作出妥协的。“清楚党魁是谁吗?”

燕老深深皱了皱眉,又闭上了双眼,似乎在思考什么。“目前还不清楚。”

刘三爷如实道。“这事儿我会细细思琢,你回去做好准备,孩子随时都可能接手。”

燕老轻声吩咐道。“是。”

刘三爷见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恭敬行礼退出。那个保姆送着他走出去,毕竟这个小院有无数的红外线枪点,稍有不慎,命就没了。屋里很安静,燕老蹙着灰白眉毛,凝视着外面那九转百结百结欲断的凄雨,沉思冥想。公子堂?一个很新鲜的名词,连陶黑石都束手无策,看来这水深得确实有点离谱。天底下,选择和落雨社对着干的黑暗势力,多半没有好下场,不是被赶尽杀绝,就是被迫浪迹天涯。吃过陶黑石铁腕手段苦头的人,都会深深明白一句话的真谛: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所以,很多聪明的大枭都会默默生存,默默发展,绝不会不识时务地与其硬碰硬。但这个新秀公子堂却打破常规,小荷才露尖尖角,就急着对仗落雨社了,有意思。孩子有挑战喽。一想到那个孩子,这位不懂人情世故为何物的老人脸上忽然闪过一丝温柔,惊世骇俗。————————雨点,好像是千万支魔指,好像是千万条琴弦,弹出了千变万化的声音。这梦幻似的雨不仅愁煞了考生,也愁煞了接送考生的家长们。他们心急不安地等在考场外,风雨无阻,甚至比考场内的考生还要紧张。可怜天下父母心。高考第二天也已经结束了,许子衿应该是考得顺心如意,脸上写满了即将摆脱高三炼狱的兴奋之情,和叶云说说笑笑,随便在一家小饭馆解决了晚饭问题,然后便回到了状元旅馆休息,准备迎接最后一天的挑战。叶云自然不能留在旅馆,以免让丫头分心,所以他就按时回到了家中。曾叹昨日凄风冷雨,断了流年,枯了阑珊,瑟缩了枝头娇艳。而今夜雨絮依旧,夜色朦胧,雨丝飘飞。此时的雨,已经没有昨天的暴戾,柔柔的,典型的江南烟雨。轻细的雨花,像飘忽的雾,白茫茫的,轻吻着人的脸,微微觉着痒,轻轻濡湿着衣裳。邮电小区的一间屋内,一盏孤灯透着微光,叶云静静地倚在枕上看书,心内带着淡淡的喜悦,为被雨水冲洗而渐消的暑热、悄至的轻寒,为烟雨空蒙的清幽萧索,为雨中花木的明丽清新,为玻璃窗上斜斜滑落的雨线,为空阶上洁净的水痕,还有那栏杆上不断滑落又不断辍上的剔透水珠。窗外的雨声时急时缓,一时淅淅沥沥打在芭蕉上,一时又哗啦啦倾在雨篷上,像一个调皮的孩童。微风起,纱帘轻轻扬起,雨气携着花木的清气透进来,枕簟生凉,叶云不由得往上拉了拉薄衾。床头的暗绿色水杯里的栀子花开了,微灯下的绿叶白花逆着光越发显得水灵清透,像那个鬼灵丫头一样,一丝丝的香气缠绵,在夜里分外芳浓,不时被窗外透进的一缕湿湿的清寒冲淡,飘散开来。听到外面雨声骤然大了起来,叶云不禁望了眼窗台,一时担心那丫头在雨声中能不能安心入睡,一时担心在窗台上的茉莉花细茎细叶的含苞新芽会不会被打落,心里有些烦忧。不过,他决定放手不管花儿,养花也要讲究无为而治,有时候过于殷殷,反而容易揠苗助长。这些小植物,都是许丫头种的,还千叮嘱万叮嘱要他好心照顾,他当然不敢怠慢。女孩子的心思,永远要比男孩子的细。她们希望家里多点温馨浪漫,便会千方百计地用些小东西装点屋子。例如植物,譬如毛公仔。这些小植物不仅点缀了屋子,让屋子有了家的灵气,还给叶云营造了良好的读书氛围。清雅淡静,很适合枕上夜读。《大宝积经》:当舍于懈怠,远离诸愦闹;寂静常知足,是人当解脱。叶云对看书的环境要求颇高,并不是那种闹市中都可以捧着《漱玉词》看得津津有味的人。他最为向往的读书环境,便是文徵明题画小诗中描写的:“茗杯书卷意萧然,灯火微明夜不眠。竹树雨收残月出,清华凉影满窗前。”

他深爱此中清致。或是一窗深雪,灯下一枝腊梅,荸荠新爇,茶汤初沸,拥被读书,神仙岁月。即使是除了一灯一书一床一被,什么也没有,手倦抛书夜梦长也是美好惬意。此刻,他正捧着哈耶克的原版英文经济学经典名著——《通往奴役之路》细细品读,书间写满了笔注,要细细看的话,都是他自己的一些看法以及评论。人们往往羡慕成功人士光鲜的一面,却鲜有人了解他们为了走向成功之路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幽静的屋内忽然响起了一阵细细的敲门声。叶云放下书,起身开门,门外站着两个人。金爷微笑地向叶云欠了欠身,他身后站着一个右手打着石膏的青年,还带着一枚耳钉,冷峻孤傲,眼神里永远夹杂着淡漠,只是在见到叶云的那一刻,神色变得恭敬异常,如清教徒见到了《圣经》般虔诚。叶云微微皱眉,打量片刻,才记起这个陌生青年就是帮张啸挡飞自己石子的那个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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