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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任他斜风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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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过,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极少。

江山集团有了实产之后,办公场所却始终还没有落实。

这两天,苏湄为了找到一间价格合适的办公场所,开着大奔几乎跑遍了整个宁州。

叶云让李青鱼也跟着她去,自己却很不道义地躲进了仁爱医院,陪着苏墨砚喝酒聊天。

仁爱医院,养生园的一棵大榕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下来,斑斑点点,绿意盎然。

苏墨砚坐在轮椅上,大腿处放着一本周国平的《灵魂只能独行》,翻了有一大半了。也许是前不久刚做完第二次手术的缘故,他的脸色稍显苍白,可那双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睛仍是炯炯有神,深沉睿智,手持着一樽烧酒,轻轻小啜一口,脸上尽是满足之情。

叶云无拘无束地坐在他身旁的草地上,穿得很休闲,却恰到好处,就像他那一手漂亮的毛笔字,随意而就,双手撑在身后,仰头看着这棵大榕树,脸上那一抹柔柔地微笑,恰似天边飘渺的浮云,不可捉摸。

公司买了厂子之后,就没有流转资金了,苏湄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倒好,置身事外。

“小云,你仰着头半天了,在那看什么呢?”

苏墨砚轻声问道,又小饮了一口烧酒。

叶云微微一笑,侃侃而谈道:“在透过树叶缝隙看蓝天呢,若隐若现,这样的天空别有一番滋味。从性心理的角度来讲,一个身披薄纱的女子,要远比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性感得多。所以聪明的女人就不会把自己脱光了去献给男人,总是会留点给别人动动手,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乐事。”

苏墨砚连连咳嗽了好几声,脸色憋得通红,这小子的观点总是这样的独到辛辣,让人侧目,他差点没被口里含着的酒呛到,勉强咽下去后,失笑道:“这段话要是让你田姨听到了,她一定会奉你为知音的!”

叶云汗颜,嗫嚅道:“老苏啊,别喝太多,一会儿田姨知道了,准骂死我。”

苏墨砚大笑一声,如获至宝地抚摸着手中那樽烧酒,感叹道:“酒是好东西啊,多少忧,多少愁,多少泪水,只要一醅烧酒,便尽然消去,世上还有比这更能解愁的东西吗?三杯通大道,一醉解千愁啊!”

“话虽如此,但你也不能多饮,电视广告都劝世人: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喔。我好不容易瞒着田姨给你弄来一瓶乡下酿的纯正米酒,你可要珍惜啊。”

一朵毛茸茸地蒲公英被轻风吹起,恰好飞过叶云头顶,他调皮地吹起那朵即将远赴他乡的蒲公英。

“一定珍惜。”

苏墨砚慌忙不迭地点着头,将手中的瓶子当成心肝宝贝似的护在怀里,轻笑道,“小七,你可真够哥们儿,肯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给我弄来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是懂得投桃报李的,作为回报,我就给你透露湄湄的一个秘密,怎么样?”

“你真是苏湄她爸?”

叶云哑言失笑道。

“如假包换。”

苏墨砚拍着胸脯,没有丝毫廉耻地打包票道。

“天底下哪有像你这样的父亲,巴不得将自己的女儿往别人身上推?”

叶云狂汗,撇嘴道。关于苏湄和他的关系,叶云已经跟苏墨砚解释过很多遍了,是纯粹意义上的朋友关系,可苏墨砚却总是一脸怀疑地审视着他,那阵势,就像老丈人在考察未过门的女婿。

每当这时,叶云只能很无奈地看着这个人老心不老的中年人。

苏墨砚嘿嘿一笑,脸不红心不跳,狡诈道:“小子,你算是捡到宝了。我家湄湄可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要不是你田姨拦着,不知道会有多少富家少爷、高干子弟踏上门来提亲呢。不过,那些不学无术之徒,我压根儿就看不上眼,惟有你这个小家伙还有那么点意思,所以呢,我把湄湄交给你,也算了结一桩心事。”

“你别啊!”

叶云不禁咳嗽了几声,纵然是他这么脸皮厚的人,也微微有些发烫,苦笑道,“老苏,你今天没喝多少呀,怎么就醉了?古诗云:美酒饮当微醉候,好花看到半开时。你不能一次就喝个够,啥也不理,然后胡言乱语一通呀。”

苏墨砚没有答话,静静盯着叶云,脸上那抹意味深长的微笑让他毛骨悚然,浑身不自在。

僵持很久,叶云举起白旗,无奈道:“好,我承认我喜欢你女儿,这答案您老满意了吧。”

“我说什么来着!”

苏墨砚哈哈一笑,拍着手掌,像是一个赢得了玩具的孩子,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又浅啜了一口烧酒,赞叹道,“好酒,好酒啊。这酒没有二锅头的烈,没有老白干的浓,味醇而香,如同乡下的泥土芬芳,不沾世间污浊。小七,你果然厉害,连酒你都这么在行。”

“得得得,收回你这套马屁话吧。酒我可不在行,你当我是超人啊,啥都懂?这酒啊,是一个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儿,为了让她老爸解解馋,特意去到西山区的枫岭脚村,让当地的村民酿制的,我只是负责运送而已。”

叶云笑着道,从草地上抓起一只小蚂蚁,放在手心上逗着玩。

简简单单,一樽寡淡浊酒,清冽,氛氲,蕴含着父女情深,深似谷。

安静,没有言语交谈,苏墨砚出人意料地沉默了下来,定睛望着这樽来历波折的米酒。

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翠不凋的榕树枝叶上,显得那么肃穆。

绿色的草坪与白色的蒲公英相得益彰,微风的脚步是那么的轻起轻落。

境由心生,苏墨砚内心腾起一股感动,眼睛微湿,磨砂着手里这樽不知蕴含着多少女儿爱的烧酒,如同春风拂面,心里荡漾起万顷柔丝,良久,他才缓缓开口道:“三十年前人寻病,三十年后病寻人。这时间啊,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让人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啊。”

叶云皱了皱眉,不知他为何突然发出如此感慨,并没有出言搭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苏墨砚浑浊的眼睛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之中,幽幽道:“我还清楚地记得湄湄五岁那年,那是一个寒冬,天特别冷,宁州下起了罕见的鹅毛大雪。有一天,我正在单位帮老领导整理开会用的文件,湄湄在幼儿园的老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湄湄不见了。我当时整个人就蒙掉了,放下电话往外冲,回家找了一遍,没找到,就和你田姨发了疯似地,将亲戚家、朋友家、同事家都找了一遍,还是没有下落。我们不死心,又冒着大雪,走遍了她平时玩耍的地方,她喜欢去看书的书店,喜欢买小装饰的精品店,喜欢买雪糕的小商店,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仍然石沉大海。我们当时心急如焚,你田姨一路找一路哭,像个泪人似的,眼泪止都止不住。”

“那后来呢?”

叶云的眉头皱得弥紧,这事从来没听苏湄提起过。

“后来我们没办法了,就报了警,警察让我们回去等消息,我们也毫无头绪,总不能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飞一通吧,便回家了。结果呢,在那小丫头的床底下发现她的,她当时哭得已经没力气了,小脸苍白得吓人。”

苏墨砚的眼眶开始悄悄湿润了,像梅雨时节的窗棂回潮。

叶云内心沉重得像在溺水一般,无法顺畅呼吸,艰难问道:“她怎么了?”

“原来呀,是因为这丫头太受男生欢迎了,她班上的几个女同学不喜欢她,就把我送给她的一只小白鼬毛公仔给剪烂了。小丫头跟那几个女同学理论,被打了几巴掌,就赌气偷着回了家。这么冷的天,她就一直从幼儿园走回到丹青巷,一个大人走都要半个小时才能走到,她一个小孩,就足足走了一个小时。你田姨帮她洗澡的时候才发现,她的小脚全是血泡。”

苏墨砚泪水轻轻滑落,这是父爱之泪。

“就为了一个毛公仔吗?”

叶云心如刀割。

苏墨砚侧头瞥了眼叶云,轻轻道:“那只小白鼬对她来说,有特殊意义,那是她最忠实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你知道吗,小孩子的妒忌心,有时候会很重,重到大人无法理解的程度。湄湄因为太漂亮了,没有几个小女孩愿意和她玩,小男孩又不敢和她玩,怕其他小女孩不理他们。平时,其他小朋友都在开开心心做游戏的时候,湄湄总是坐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静静看着,怀里抱着小白鼬。回到家,也是一个人呆在房里和小白鼬聊天。我和你田姨看着看着,都会心酸地哭起来,这孩子太苦了。”

叶云极力控制着泪水的侵袭,轻声问道:“公仔被剪烂了之后呢?”

“我给她买过了一只新的小狗毛公仔,她没说什么,默然地接了过去。可是,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和新的毛公仔聊天,她也不会整天抱着新的毛公仔。每天傍晚的时候,她都会去巷尾的一棵柳树下看看,那里埋着一个她最心爱的朋友。”

“为什么不给她买过一只一模一样的?”

叶云隐隐有些怨恨,怪不得每次陪她去散步,到了那棵柳树旁,她都要停下来缅怀一阵子,原来那里有着她的一分牵挂,一份不舍,这种情怀,只要是养过狗的人都能体会。

苏墨砚当然也听出了叶云话里的埋怨语气,人之常情,轻轻一笑,苦闷道:“那只小白鼬是老领导去法国考察时,顺便给湄湄捎带的,是法国的一个知名玩具品牌Smoby生产的,当时只产了一百只,绝版了。”

“……”

两人沉默了下来,天地间,艳阳当空,夏风飒爽。

良久,苏墨砚拭干泪水,微微一笑,欣慰道:“这樽酒啊,我得留着,慢慢酌尝。”

“别让田姨发现。”

叶云反复叮咛,将那只在掌心里茫然徘徊很久的小蚂蚁放回了草地上。

“好。”

苏墨砚将两只脚伸直,压了几下腿,松弛松弛,这样长时间坐着,换谁都受不了,简单运动完毕,然后轻轻吟起了一首元曲《沉醉东风》,“月底花间酒壶,水边林下茅庐。避虎狼,盟鸥鹭,是个识字的渔夫。蓑笠纶竿钓今古,一任他斜风细雨。”

“避虎狼,盟鸥鹭?”

叶云皱了皱眉,好奇问道,“隐居而活,这是你的心声?”

苏墨砚叹息了一声,他很少会伤春悲秋得这么空泛近乎牵强附会,淡然道:“有什么心声不心声的,只是了表心情发点小牢骚罢了。如今社会上豺狼当道,好人遭殃,与其混迹其中,不如隐身丘壑,一任他斜风细雨。”

“你是指庞月明?”

叶云凝眉道。

苏墨砚抬头望了眼蓝天,苦笑道:“除了他,还有谁?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昨天在西山宾馆礼堂结束了,庞月明做的《宁州市委关于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建议》以及《宁州市委关于推动古城区全面整改的建议》两份报告经过分组讨论、审议,都获得了通过。”

“拆迁工作要全面展开了?”

叶云微微诧异,这个雷霆般的速度确实有点夸张。

“应该是吧,庞月明终究还是一意孤行了,唉,有野心的人,永远不肯低头走路。”

苏墨砚感慨万千,无可奈何道,“文明碎片渐渐湮没,文化遗迹慢慢消逝,这是我们国家在城市建设进程中留下的遗憾。可惜前车已覆,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叶云没有答话,朝着古城区的方向望去,仿佛听见了那片古老建筑在齐声哀嚎鸣冤。

那是一个民族在哭泣。

——————

临近黄昏。

叶云从仁爱医院出来,踩着一地黄杨落叶,走进这家左岸茶餐厅,简洁而幽雅。

客人不多,可窗口的位置却没了,他正想往靠墙的座位走去时,忽然听见有人说话。

“先生,可以请你抬起脚吗?”

一把清甜悦耳的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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