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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差点喜当爹了,这不是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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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艳彩住的房子与寻常百姓家还是有些区别,前面带了一个别致的院落。  西市这地段,刚才一路过来的时候,李长安留意了。  何艳彩住的屋子,比起别人家,绝对是好上不少的。  这里不像东市那般达官贵人云集,住的都是平民百姓。  像这种精致的雅舍,并不多见。  “当初买这屋子,应该没少花钱吧。”

李长安在外驻足看了一会儿。  一个飞身,翻墙进了院子里。  刚一进院子,便听到从里头传出来的乐声。  听着有些耳熟,他仔细一回想,便记起来,昨晚在梦华楼听到的琴声,好像就是这曲子。  他对乐律不是太懂,反正听着蛮不错。  他索性就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把整首曲子听完,等到琴声消失,才穿过院子,走了进去。  “何艳彩姑娘!”

李长安喊了一声。  “谁?!”

屋内,传出一个警惕的女声。  李长安回道:“受故人所托,前来探望。”

任天松说的是,如果何艳彩嫁人了,那就不要打扰她。  目前来看,何艳彩并没有嫁人。  她那个女儿,大概率也是任天松当年的种。  只是任天松当初走的时候,估计没有想到何艳彩居然有了身孕。  没一会儿,屋门打开,一个姿容俏丽,一袭白裙的女子走了出来。  她长着一张精致的鹅蛋脸,五官秀美,气质清冷。  一对杏眼,尤其好看。  光看外表模样,根本不会想到她已经是生过一个女儿的风韵少妇,反而更像是一位出尘脱俗,修炼有成的仙家女子。  名为艳彩,实则反之。  李长安给的评价是,相较于义母明艳的美,此女的美,更偏淡雅清丽,是需要细细品味的。至于林兰心,单论颜值不差,但这大小姐脾气,拉低了太多分,不能与之相比。  任天松眼光不错,只可惜没有享受太久。  “故人?哪位故人?”

李长安在打量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在看着他。  何艳彩见李长安仪表堂堂,打扮不凡,心中稍微安定了一下。  不然的话,她早就大声喊叫了。  她一个带娃的独身女子,家里有男人贸然闯入。  这种事情传出去,可不好听。  李长安道:“任大侠。”

何艳彩空灵的美眸中,顿时亮起一抹神采。  她忙道:“公子快快请进!”

她和任天松的事情,外人根本不会知晓。  不然,她作为朝廷钦犯的家属,早就被逮进去了。  对方既能说出来,想必是任天松极为信任之人。  李长安走进屋内,便看到一个三四岁模样的小女孩,正坐在里头。  小圆脸大眼睛,长得跟个瓷娃娃似的。  很萌很可爱,跟林兰月有的一拼。  看到李长安进来,小女孩的眼中满是疑惑。  “你好啊!”

李长安尽量挤出和善的微笑。  “爹爹!爹爹抱!”

小女孩忽然扑了上来。  “???”

李长安满头问号。  我怎么就突然喜当爹了?  小女孩抱着他的大腿,亲昵地喊着。  “爹爹抱抱!”

李长安哭笑不得。  何艳彩一看,连忙上去将女儿抱走。  “念念,这不是爹爹,这是爹爹的朋友。”

“不是爹爹吗?”

何念念的小脸上,满是失落。  李长安温和地笑道:“是啊,我是你爹爹的好朋友,替他来看你的。”

“爹爹为什么自己不来?”

何念念嘟起小嘴,很不开心。  “因为你爹爹很忙啊!”

李长安只能说一个善意的谎言。  何念念伤心道:“可我很想爹爹,你能帮我告诉他吗?”

李长安答应道:“那当然是可以的,到时候就让他自己回来看你。”

何念念:“不能骗人哦!”

李长安:“不骗人”  何艳彩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公子,实在抱歉。我一直跟念念说,她爹爹出远门办事去了。这么多年,我这屋子,你是第一个进来的男人。她肯定以为,是爹爹回来了。”

“明白,理解。”

李长安点头道:“要不,我们换个地方谈话?”

有些事情,就不要当着孩子的面讲了。  何艳彩道:“念念,你自己去院子玩,娘亲有话要跟叔叔说,好吗?”

“好吧。”

何念念倒是很听话,然后乖乖地走了出去。  李长安笑道:“任兄要是知道他有个女儿,一定会很高兴的。”

哪知何艳彩摇了摇头,回道:“公子误会了,这并不是他的女儿。”

额……?  李长安瞬间懵逼。  这是什么鬼剧情,转弯转得太快了吧,画风突变,把我这个风月界的老混子都给闪到了。  牛头人了?  似是看出李长安的震惊,何艳彩连忙解释,压倒声音,说道:“公子不要多想,念念其实也不是我的孩子,她是我梦华楼一要好的姐妹所生。我那姐妹也是个苦命人,与一书生相好后,一不小心搞大了肚子。”

“试问,青楼之中,如何容得下一怀孕的女子?不过我那姐妹倒是高兴极了,她觉得给人家生孩子,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嫁过去,就让那书生给她赎身。那书生一开始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会回家凑钱。结果后来,就无影无踪了。”

“那时候,肚子已经太大,只能生下来。结果,她遭遇难产。孩子生下来了,她却走了。”

“我心疼这孩子,便自己抱养过来了。否则,估计她活不成。”

听完何艳彩的话,李长生心里不由感叹。  风花雪月场所里的感情,果然不能信。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书生确实不是个东西,把人肚子搞大了就跑路,关键还要骗人!  李长安不禁道:“原来是这样,确实是个可怜的娃。”

何艳彩叹气一声:“是啊。”

李长安道:“可惜了,我本以为,这是任兄的孩子。”

何艳彩摇头道:“没有的事,我与天松是发乎情,止乎礼,怎么可能有孩子。他非常尊重我,曾说过,若是将来朝廷换了天,他就会回来娶我。否则,就让我忘了他,找个人家嫁了吧。”

朝廷换天?  这旗子竖的!  李长安听得直摇头。  不过他倒是真佩服任天松,确实高义。  放着这么个大美人能忍住不动手,真男人!  怪不得看着不像是生过孩子的少妇,原来的确没有人妻这个属性啊。  可惜了。  我为什么要感叹可惜了?  都怪曹贼,害我病得不轻。  李长安赶紧将这抹不对劲的念头清除干净。  他连忙岔开话题:“我忽然想起个事情,昨夜我在梦华楼听曲,那花魁弹的曲子,与你刚刚所奏,极为相像,似是同一首。但她好像,没有你弹得好。”

何艳彩回道:“公子不要误会,我离开梦华楼后,便没有再去那里卖艺了。只是我一女子,身无所长,又不好抛头露面,便教人弹弹曲子了。梦华楼里的一些姐妹,有时候也会来这边,照顾一下我的生意。”

李长安道:“这倒是不错。”

何艳彩问道:“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不知能否相告?”

“在下李长安。”

“原来是李公子,请问,天松近况如何?”

...........  (求追读!!!我写女人,肯定不单纯是为了搞后宫啊什么的,都是有用的,求大家继续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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