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时受不了他的聒噪, 将他赶了出去,才得以成功做出四菜一汤。 这两年她不在,他又不回宋宅,日常就是自己一个人在这边生活。虽然叫餐很方便, 但偶尔闲暇, 还是学了一点。 他最开始学的时候, 其实是以她喜欢的菜式入手。后来确实也将那几道做得很好, 只是她从不曾吃过。 等宋卿时一样样端出来时,小尼望着它们,简直大惊失色, “天呐, 这些都是你做的?”
他看上去则要淡然许多, 只朝对面抬了下下巴, “坐吧, 可以吃了。”
小尼咧开嘴,露出大白牙,真诚地奉上一句:“谢谢。”
他一笑起来,蓝色的眼睛更是如同海浪涌动。 宋卿时瞥去一眼, 只心不在焉地想, 这种类型的男孩子是不是很少让人抵抗得住?尤其是不经事的小女生。 不过她应该不算?怎么说也在他身边见过大风大浪,应该看不上这种天真型的? 他压下心底的些许担忧。 小尼捧着一大碗米饭, 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不忘夸赞:“宋, 你做的食物比我点的外卖要棒,你好厉害!”
宋卿时不以为意,但还是勾了下嘴角, 坐在他对面和他一起用午餐。 他以为她中午会回来一下, 但是看这样子, 或许是不回来了。 ……昨晚可能真被吓到了,他晚上回来能不能看见人都还不一定。 怎么这么不经吓。 他已经很是克制。如果真的放开,那她…… 捕猎的猎人在这里说着猎物不够大胆,多少有些厚颜。 他淡淡垂下眸,将一盘鸡翅推到小尼面前:“喜欢就多吃一点。”
小尼看看他,他无法否认这个男人的魅力。随意地说着英文,散漫的味道绕在舌尖,为他更添一分慵懒的贵气,像是英伦庄园里的王子。明明动作也很随意,但是举手投足就是不缺优雅,甚至还有一份矜贵的傲慢。别人的傲慢或许会令人讨厌,而他的傲慢却只使得他更加吸引人。 连自己都这样想,可见他在外面的杀伤力也不会低。那么逢在他面前,应该是很难抵抗的吧? 见小尼吃着吃着停了下来,宋卿时问:“你在想什么?味道不对吗?”
小尼摇摇头:“不是,我只是在想你和逢。”
“想我们什么?”
他不动声色地问。 小尼抬起眼来与他对视:“你很喜欢她,你想和她在一起。”
宋卿时连否认的意思都没有,很坦然地就收下了这一句话:“嗯,对。”
从头到尾,他本来就连遮掩都无,大方坦荡地将爱意置于天光下,所以他也不意外这个蓝眼睛看出来。看不出来才不正常。 小尼深深地看着他,眸色复杂。 他轻一挑眉,笑了:“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谢谢你的款待,你怎么会给我做饭吃?”
小尼却是忽然转了话题。 “你是她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照顾好你是应该的。”
他谦逊一笑,看起来好像真是如此。 而他所有的目的与野心,通通遮掩在了皮囊之下,这样单纯的小孩,是看不出来的。 小尼被他真诚的话打动到了,他抿紧唇,再次郑重地说了一句:“谢谢,我很感动,你说的没错,我们是朋友。”
宋卿时的谦逊更压深一寸:“那么,我的朋友,我能不能咨询你一点事情。”
“什么?你说。”
他毫不犹豫。 “待会吃完饭后,你能不能跟我讲讲她这几年的情况?我对她的这几年很好奇。”
他终于表明目的,只是态度诚恳谦逊,并不会叫人觉得反感,也不会叫人看出从刚才到现在,他铺垫已久。 小尼很大方地一挥手:“当然没问题!”
宋卿时笑得更加无害,他给小尼夹了一块糖醋小排:“这个很好吃,你多吃点。”
小尼感动不已,捧着碗,仍是大口地吃着饭菜,“真的太好吃了。”
他的胃已经被宋深深折服。 吃完饭后,宋卿时一摆主人姿态,收拾起碗筷,将碗筷都放入洗碗机。等他忙完,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小尼已经做完很长的一份纠结。回了趟房间,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这会儿正坐在客厅里等他。 宋卿时还未开口,小尼已经送上他准备好的、要送给朋友的礼物:“我有一张照片……是两年前我帮逢拍的。她那边有一张,也送了我一张,我想了想,这个作为礼物送给你,应该会很合适。”
看得出来,这人并不缺金钱,也不需要什么昂贵的礼物来回报他对他们的款待。既然如此,那就论心意吧。 ——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他其实犹豫了很久,站在逢的角度上想了想,又站在以前的逢的角度上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将它拿到宋的面前。 小尼很有信心,他会喜欢这个礼物。 他递出照片后,宋卿时的目光随之落在上面,下意识接了过来。 是一张逢夕的照片,她的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森林。她站在森林之前,倏然回眸,犹如不小心闯入森林世界的精灵。 这应该是毫无设防的抓拍,因为他看见了回眸瞬间,她眼中的纯真与茫然。她恰好穿的还是一条绿色的裙子,裙摆轻扬,长发也正好停在半空中,那是风的存在。所有的元素堆砌在一起,带给人的第一感觉才会像是森林精灵。 而精灵就是精灵,远离凡尘,不染俗事,并不属于人间。 这张照片其实拍得很有感觉,拍出了一种她要丢下背后这个世界,从繁华都市离开,闯进原始森林的遗世独立感,俨然是张大自然主题的大片。 可能是景好,可能是人好,可能是技术好。 也可能三者都达到了极佳的状态。 宋卿时的指尖慢慢捏紧,他的目光流连在这上面,久久移不开。 可是,当他看着这张照片的时候,他读出了一种她要离开他的恐惧与慌张。 “这张照片的背后有她写下的一句话。”
小尼补充,说完后又自顾自地咕哝了句:“她很喜欢在照片背后写字的,或者是当时的心境,或者是描写一些当时的情况,也有可能只是一点想说的话。她还有一本相册,如果你有机会看到的话,那个才叫精彩呢!”
宋卿时将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全都记在了心上,试图通过小尼的只言片语去窥伺更多那三年里她的生活。而且如饥似渴般的,求知欲旺盛,还想听更多。 ——因为这是他唯一能接触到她那三年生活的途径。 听小尼说完以后,他才翻过照片,看背后的文字。 [告别地球人的作秀,做一个自由的流浪的小怪兽] 他轻一弯唇。指腹轻抚着这些字,试图代入当时写下这些字时候的她。可是笑着笑着,又渐渐黯下去。 因为他也是“地球人”,“小怪兽”也不要他了。 还有啊,自由也就算了,怎么会“流浪”呢?她才不是流浪的小怪兽,他一直都在家里等着她回来。 这一行字实在很是适合这张照片,是很恰当的诠释与注解。就是有点令人心疼与心酸。 他心口泛痒,撩起眼,郑重与小尼道谢:“谢谢你将它送给我,对我而言,它是很珍贵的一份礼物。”
他触摸到了她的那三年。 小尼笑起来:“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
他顿了一下,又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存在,当时拍下这张照片后,我就是想送给你的。现在只不过是完成了当时的想法而已。”
宋卿时声音微哑:“怎么说?”
话匣已经打开,话已经说到了这里。小尼犹豫了下,还是同他说道:“我们刚认识没多久的时候,一起聊起过喜欢的人。她说‘我喜欢的人,可能已经娶了另一个女孩,我们之间不可能啦’。”
小尼虚虚地望着前方,忆起那个时候的场景。 当时人很多,大家都在一起聚会。她是笑着说出这句话的,可是那笑容却只教人觉得难受。大家不约而同地顿了一下后,默契地掀过了这一趴,开始新的话题。 他们难以想象,这个女孩得有多喜欢那个人,又得有多么让人心疼。 或许,这就是她离开家乡,来到异国他乡开始新生活的主要原因吧? 反正,在那以后,他们这群朋友都很默契地没再问过,也没再提过。似乎都已经明白那个是她心底最不可触碰的伤疤。 而看着眼前之人—— 小尼心想,这个人,极大可能就是逢夕说过的“她喜欢的人”。 宋卿时本就是抱着从小尼这里撬出更多信息的目的来的。不管是什么信息,只要是这几年里与她有关的信息,他全都想知道。 却没想到,挖出来的这些信息,一桩比一桩叫他难受。 小尼看他:“宋,你结婚了吗?或者,你有要结婚的对象了吗?你就是她说过的那个人,对吗?”
宋卿时身侧的拳头无知觉地已经紧握,手背青筋隐现,他只觉涩然,一时间,竟难以回答这个问题。 不是不知道答案,而是觉得惭愧难当。 他其实早就知道她的离开与这个有关,但是在从别人的转述中,得知她所说过的这句话的时候,仍然心痛得在抽搐。 他难以想象她是抱着什么样的心境说出这句话的。 那个时候,她已经断掉了国内所有的联系,所以她是不是已经猜测着,国内的他可能已经和章筠结婚了? 可是她不争不抢,不哭不闹,坦然接受,大方相让。 即使知道,也只是自己难过,自己去舔舐伤口。 是一只,受伤的小怪兽啊。 宋卿时抿紧了唇,他缓缓道:“我没有结婚,现在,也已经解决那些事情。我在等她回来,等着她想起所有的事情,等着和她解释清楚,等她原谅我,等她嫁给我。”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到最后几不可闻。他闭上眼,埋入自己的掌中,平缓着情绪。 可是他已经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愿意,也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记起他。 他想与这个世界抢回他的小怪兽,抚平她心上所有的伤口,然后,第一次,也是最郑重的一次,告诉她,他很爱她。 ——曾经我也如同你深爱我一般深爱着你,我从未和别人结婚,我只在等着同你结婚。 小尼看了他几秒,终于下定什么决定一般,告知他一件,自己从未与旁人说过的事情。 “医生跟我说过,她是选择性地遗忘掉了一些令她觉得痛苦的记忆,这可能是身体触发的保护机制。她的记忆里没有你,或许,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你们之间的爱情失败,所以她的大脑才会主动选择将所有与你有关的事情全部遗忘?毕竟,如果结局太令人难过,过程的存在,越是美好也就越会令人痛苦。”
- 昨晚结束的时候太过慌乱,逢夕回房间后直接钻上了床,没有照过镜子,而她是在今早起床洗漱的时候,才发现的异常。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镜子愣了两秒。 镜中的人儿,水眸盈盈,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哪里都很好,只是眼下有点黑眼圈,一眼便看得出来昨晚没睡好,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唇瓣也有点肿。但另一点,就肯定不是她的错觉了——她的指尖抚上白皙的脖颈间突兀出现的几点红痕。 可能是脖子太白的缘故,落在上面的那几点红痕尤其明显,像是坠进白雪里的几朵红梅,鲜妍绽放。 她的指尖停顿在上面须臾,唇瓣咬得愈发紧,唇瓣红得快要滴血。 她当然知道这是什么痕迹。 昨晚他吮得最多的地方,除了唇瓣,就是这里。他闭着眼,却对这里尤为钟爱,她被他弄到难耐地往后仰颈,试图躲避,可他很快就追了过来。 明明、明明只是接了个吻,但到最后却叫她累成那样,好像全身都被掏空。 被谁掏空?自然是某人。 就连现在想起,叫她形容,她也只能道一声糜乱、色.情。 秩序全乱了。 她捧住红透的一张脸,费了好些力气遮住那些痕迹后,换了衣服就出门去了。 昨天电视台那边与她联系,知道她想去商场的时候,主动又积极地非要派一个人陪她,她推拒不过,只能答应。现在差不多到了约定好的时间。 ——确实需要买点东西,但还有一个目的是,正好可以出去躲躲。她起码今天一点都不想看见他。 也难以想象经过昨晚之后再见到他该如何相处。 她只是想想都觉得尴尬。 昨晚……她说不清是不是酒后误事,明明他们都没喝多少,谁也说不上是醉。 大抵是他主动的蛊惑勾引,也可能是情动之下的自然牵引。 她不知道了。 电视台派过来的工作人员是之前一直与她对接的那个女生小禾。 她看得出来,北城电视台对她很有诚意,从她回国时,他们派人来接机开始,从头到尾都表现出了极高的重视。只要是她单独想做点什么,他们都要派人过来陪她。有来有往,这种礼遇也是后来她对他们的请求认真考虑的原因。 小禾远远地看见她,就朝她跑了过来:“逢老师~” 电视台派她对接不是没有原因,她是逢夕的粉丝,关注她已久,每次看到她时两眼都在放光。 而「FENG」和「逢」的发音差不多,喊着喊着,就成了逢老师。 后来逢夕认识的人里,大多都不知道她真正的姓氏。 比起逢夕长时间远离都市繁华,小禾对这些是要懂一些。问了逢夕主要想买些什么以后,她就轻车熟路地带着她开始逛起来。 “这家商场刚开一年多,但是人流量非常高。哦对了,逢老师,有一个超级火的牌子,这两年在年轻人里特别流行,我带您去看看?”
逢夕应了,走到那家店门口时,她抬头记住了这个品牌的名字。 ——「FX·桃夭」 她微怔。 每个人总会对自己姓名的缩写格外熟悉,所以她一眼就发现了这个巧合。 她笑了笑,好巧呀。 一开始逢夕只是在小禾的推荐下进来看看,但是她在看见展台上各式珠宝后,竟是一再驻足。 很难得的,这里的珠宝都很符合她的喜好。她的视线几乎粘在了上面,流连不已。 逛完珠宝区后,她手里多了两个袋子,都是刚出的新品。 逢夕对这家店的兴趣慢慢加深,她想,可能真的是缘分。 导购员给她们介绍:“我们品牌的创立有一个很浪漫的缘由,是我们总裁为他的爱人创办的。”
她说起的时候,脸上也不由带了笑。 这些故事在网上早已流传开,所以小禾一点不意外,只有逢夕微微讶然。 那确实是很浪漫。 她说:“他一定很爱他的妻子。”
导购员说:“不是妻子,他未婚。应该是……还没有娶到手?”
说起这个,网上还有很多感到遗憾的人。 在「桃夭」越来越火,逐渐风靡全国后,网上有不少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很多人都在等FX创始人结婚,每天都有人在FX的官博下喊话,说如果他们结婚了一定要来官宣,让大家都知道一下,为他们祝贺。 没想到一天又一天过去,桃夭都创立这么久了,大家都还没有等到。 很多人发出疑惑:难道已经BE了? 如果是已经在谈恋爱的话,应该不可能这么久了还不结婚吧?是不是根本不是在谈,而只是FX老板的一厢情愿? 可是这个爱情真的好戳人,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真的是会难过与遗憾。 逢夕听见这话也愣了下,随后笑道:“那应该是的。”
她了解得还不多,但是确实勾起了她的兴趣,她想等回去后好好查查这个品牌的资料。 逛完剩下两个区域后,逢夕收获颇丰。尤其是最新推出的香水,深得她的喜爱。她买了两瓶「遗憾」,一瓶送给了小禾。 小禾抱着偶像送的香水,推拒不过,只能收下,高兴得不能自已。 这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遗憾」,而是「圆满」啊啊啊!! 她们出门得晚,逛完这家,就到了中午,到了吃饭时间。 逢夕停下脚步,让小禾稍等下,她得给小尼发个微信。 她不太放心他一个人,得问问情况,再叮嘱他记得点外卖。 沈清鹤也在这个商场,他出来给他妈挑个生日礼物。不经意间瞥了一眼,视线就从在旁边站着的逢夕身上扫过。 他刚要点开微信给他哥发个信息,动作忽然顿了下,迟疑地皱了下眉心,重新抬眸看去,看向刚刚看过的地方。 那个身影太熟悉了。 他定定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那个低着头的人,视线逐渐变得灼热起来。 沈清鹤出了会神,明明就是她,但是那么难找的人这会儿自己就出现在了他眼前,他反而不敢确定了。眉心越皱越紧,他没有意识到,连呼吸都因为紧张而下意识地屏住。 他探了探头,试图再看清楚些,而逢夕已经给小尼发完微信,收起手机,准备跟小禾去找家店先吃个饭。 眼见她要离开,沈清鹤连想都不想,就已经着急地冲了过去。 ——他顾不上想那么多了,不管是不是,反正不能让人走掉。 这几年,家里找她都快找疯了,怎么也找不着。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像她的人——不,不是像,她一定就是逢夕! 他好不容易才遇到,绝不能放她走。 沈清鹤大脑一片空白,他只顾着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她跟前,直接横出一只手拦住她们的去路。 逢夕错愕地看着突然出现的人,脚步被迫逼停。她下意识蹙起蛾眉,犹豫了下,刚要开口,不想,对方比她还要快一步。 离得近了,沈清鹤已经肯定她就是逢夕。见她皱眉,他就知道她并不想看见自己——但他自己心里原本也是有数,就跟林衡说的那样,她又不喜欢他,她连其他人都不想见,又怎么会愿意看见他? 沈清鹤一时着急,他怕她走,也怕她先说出什么赶他的话,于是他便强抢在她开口之前飞快道:“姐——姐姐!我错了,我都知道错了,当初都是我做得不好,我承认我确实很过分,我那时候……很恶劣,很糟糕。我一开始是没法接受你,也没真正把你当姐姐,但我对你真没什么恶意。……反正我肯定是错了,不管怎样我这样就是不应该,我知道我惹你生气了,也让你很失望,我知道错了,我真的错了,全都是我的错,我肯定改,我跟你发誓,以后我绝对绝对不可能再那么做,你别生气行不行,你别走了,姐……” 因为他跟逢夕相差不大,逢夕又是在他懂事以后才回来的,“姐姐”的称呼他总觉得不太自然,扭捏着不好意思喊。加上她一来,家里就有两个姐姐了,都叫“姐”的话实在不好区分,所以沈清鹤有时候喜欢直接喊“逢夕”。他倒不是不认她,压根没想那么多,只是叫着比较习惯,而且还觉得好听。 平时说话也不用老是称谓,所以在他的记忆里,他都没有一口气喊过逢夕这么多声“姐姐”。今天这一遭,他就跟要把这几年里没喊过的、这些年少喊的全都给补上一样。 这一回,他半点不敢逾矩,一声“逢夕”都没有,全都是礼貌的称呼,恭敬到极致。 因为他比逢夕高,所以说话的时候他是微弓着背的,看起来就像一只可怜的小狗。可是这只小狗又很霸道,俨然堵住她所有的去路,用力地揪住她的衣服。 跟林衡打过一架以后,他闷了很久,一直走不出来。自己呆着的时候想过很多,再久一点,他也扭捏地想过道歉的话,甚至脑海里还营造过那个情形。想着要是哪天见到她了,他就规规矩矩地站她面前,跟她道个歉。 想是想过,稿子也想过,但今天的情况实属意外,他一点准备都没有。又见人要走了,一着急就什么也顾不上了,只赶着先莽冲上来把人拦住再说。拦住以后,那就要说话啊,他又没有准备,只能硬着头皮讲。 噼里啪啦一通说完,他都不敢看逢夕,也不确定自己这个歉有没有道到位。但一秒也不敢歇,紧接着便见他紧拧着眉、拉住她的衣服低声与她商量:“你可以不理我……但你能不能回去看看爸妈?”
她还未发一言,他已经自己给自己定了死刑。 如果逢夕还记得往事的话,一定会很意外。因为在她的印象里,沈清鹤惯常都是意气风发的少年脾性,永远都是昂着头的小狮子,从不曾见过他这样小心翼翼地卑微过。 她一定能看得出来,他其实并不是想自己不理他。他再说出那句“你可以不理我”的时候,声音近乎哽咽。 只可惜,她已经不记得了。 就算记得,眼前这个人,也并不是她最喜欢的弟弟。 莫名被拦住,再莫名听完这一长篇大论。等对方终于停下,给她留出说话的机会后,她才无奈地笑了下:“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
沈清鹤紧张到心脏都被攥住,不敢面对她的反应,却又不得不迎着而上。可他想过千种万种反应,不管是拒绝还是驱赶,甚至连厌恶地躲开他都想过了,唯独没想过这一种。 他一愣。 她的面上没有厌恶与排斥,也没有抗拒与生气,有的只是陌生的疏离。很礼貌地淡笑着,与他说着他认错人了。 小禾也被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吓到了,一听逢夕说不认识,她立马站出来道:“这位先生,听见了吗?你认错人了,请你不要拦着我们,谢谢。”
她浑身充满防备地看着来人。虽然穿着很正经,这一身打扮看着也知道不便宜,但是谁知道是不是坏人呢? 电视台派她来,除了让她陪着逢夕逛街以外,也是让她保护逢夕的安全。 毕竟这位的身份,她上头领导的形容并没有夸张——她的归来,是祖国的瑰宝。 如果被某些人知道了,那肯定会惦记,出来抢人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这里,小禾更加防备了起来,目光不善地打量着沈清鹤。 沈清鹤是真懵了,但他的理智还没丢,他还紧紧拉住她衣服不敢松手,“不是……什么认错人,你怎么可能不认识我。姐,我知道你在生气,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好不好?你别装做不认识我啊。”
逢夕低头去掰开他的手指,在他紧皱着眉的注视下,一根一根掰开:“你真的认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