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自己又在床上滚了三遍才睁开眼。昨晚的那个梦还很清晰。梦里女神穿了白色的婚纱,娟秀的妆容,隔着一捧红色的玫瑰冲我微笑。“刘岩,没想到是我打赢了那个赌吧。”
女神说。梦里我是接到女神的电话后匆匆赶到礼堂,然后就是满堂的宾客,和白色婚纱的女神。本来是打算继续睡过去的,结果手机响了起来。女神的号码,女神的名字,女神的声音。“喂,是刘岩吗?”
“女神,是我。”
我说。“那我同你讲个事。”
女神说。“我先给你说个事。”
我说。“那你先说。”
犹豫了一下,女神缓缓开口。“昨天晚上我梦到我们结婚了。”
我说。“哦。”
女神有些心不在焉。沉默了片刻,她再次开口道:“你说完了?”
“嗯。”
女神的表现,让我心中不免有些失落,隐隐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那我说了。”
女神试探着说。“嗯……”我心中不安的预感在加深。“刘岩,我们分手吧。”
女神说。“....”“刘岩,你在听吗?”
女神问。“嗯。”
“我说,我们分手吧。”
女神一字一顿地重新说了一遍,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法官,宣判了我的死刑。“哦。”
我感觉喉咙有些发紧,也许是早上起床没有喝水的缘故。“那……后会有期。”
女神准备挂断电话。“等一下,是因为彩礼的原因吗?”
我艰难地开口,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沙哑。电话那头,是很长的一阵沉默,而后便是更长的一阵忙音,听得我头疼。我扔了手机,慢吞吞地爬下床。今天是一个阳关明媚的周末,可惜风有些大,窗台上的树影晃个不停,不然倒真的是个约会的好天气。02我的女神名叫陆小语。和《不能说的秘密》中的女主角同音但不同字。我第一次遇见小语的时候,刚刚升大三。正是怀揣梦想,斗志昂扬的年纪。我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很慵懒的午后,我在校外某巴克一个邻窗的座位旁码字。那时的我,刚刚入行网文圈,拿到了自己的第一份保底合同,对于未来,我有着与大部分新人同样的自信,坚定地相信自己就是下一个唐家三少或是天蚕土豆(网文圈的顶流作家)。那时的我,还沉浸在对未来无限美好的幻想中,一道很轻柔的声音将我的思绪从九霄云外扯回到了现实。“同学你好,这里其他位置都坐满了,我能坐在你对面吗?”
我将视线移出屏幕外,是一张五官娟秀的脸。“当……当然。”
她微微一笑以示感激,抱着电脑坐在了我对面。不多时,对面也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打字声。“该不会也是一个签约作者吧?”
我心中不由得泛起了嘀咕。当时的我,显然并不知道这会是以后一段很长很美的旅途起点。03第二次遇见女神,是三个月后在校外的一家清吧。那天我刚和当时的现女友,也就是昨天的前女友,现在的前前女友分手。她叫楚钰,和我同级,当时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两年了。我和她是在大一新生的联谊活动中认识的,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她是从农村来的,是她们村近些年来,唯一考上985的。她很漂亮,但当时最吸引我的,是她身上那种质朴的气质。她很黏人,像一条离开水里的鱼。我很爱她,愿意把原本就不算多的生活费,节省下一大部分,花在她身上。我们去过北京城的很多地方,她慢慢地学会穿搭、打扮。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的话题开始变少,她不会主动找我,每次出去玩,我都要同她约很久。我还记得那是我同她最后一次一起逛街,她在西单某个知名商场内的某个著名品牌的橱窗前驻足了很久。“刘岩,你觉得这个包好看吗?”
她问我,语气中隐隐有些期待。我看了一眼价签,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没有作声。“不好看。”
她叹了一声,快步走开了,留我一人呆立在原地。04五位数,对于一个月生活费只有两千的学生而言,意味着要不吃不喝大半年。也是从那天起,我决定要做一份兼职。于是从小喜欢创作的我,选择了写网文。我至今还记得,拿到第一笔稿费的我,火急火燎地一个人跑去西单,去到那家店,然后买了一个基础款。我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个比礼物本身要大出很多倍的橘红色包装盒,挤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赶到楚钰的宿舍楼下。我本想将礼物送给她,却换来她的一句分手吧。现在的我,可能无法记起当时的更多细节,只是分手的理由,我至今记忆犹新——她说我们都还不够成熟,不懂什么是爱。她又说,她对我连喜欢都做不到了。她还说,我们分开吧,希望我找到那个对的人。我当时以为,她一定是得了绝症,不忍心让我难过,才提的分手。直到当天下午,我看到她一条胳膊挂着那款她心仪已久的包,一条胳膊亲密地挽着一个学弟,两个人谈笑风生地钻进一辆停在校门口的名贵跑车。“呵,女人。”
05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去清吧。所谓的清吧,在我看来就是平价的,适合学生消费水平的变种酒吧。我和同宿舍的两个哥们每人点了一杯马提尼,学着电视中看到过,成功人士的模样,一边摇晃一边品。可是不论怎么摇晃,都无法掩盖内心深处,不断泛起的阵阵苦涩。心里也像是盛满了酒,不敢动。就在我几欲垂泪的时候,邻桌传来争吵声。“你别碰我!”
说话的声音很熟悉,我似乎在哪里听到过。我连着眨了几次眼,将眼角的泪水倒流回心间,也终于看清了起争执的几人。一个面容娟秀的女孩子,一个带着金边眼镜,西装革履却身材走样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尖嘴猴腮,身形干瘦宛如麻杆的年轻男人。那个女孩子我认识,正是三个月前在咖啡厅坐在我对面码字的那位。“一起出来喝酒,开心最重要了!”
西装男笑着说,脸上的横肉堆在了一起。一边说着,一只手还不安分的去揽那女孩的腰。女孩一脸厌恶地准备起身离开,却被瘦子拦了下来。“陈总都说了,很喜欢你写的书,至于后续如何出版,你们不得再聊聊细节?”
女孩不情愿地坐回去,迎上了我还不曾离开的目光。四目相触,她怔了怔。我知道她也认出了我。也许是失恋带给了我勇气,也许是她略带恳求的目光激起了我的保护欲。我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连酒中泡着的橄榄也一口气吃掉。我站起身走到她那一桌,装作生气的样子道:“亲爱的,他们是谁,你怎么和他们一块儿出来喝酒了?”
西装男明显愣了一下,他的目光在我和女孩之间反复游走。“这位是?”
他的目光最后停在了女孩脸上。“他是我男朋友……”“刘岩。”
我接过话头,冲她使了一个眼色,“走,和我回家。再让我遇见你别的男人鬼混,当心我揍你。”
我尽可能装出一副凶狠的模样。她很聪明,顺势起身走到我身边,乖乖地垂下头道:“我错了嘛,以后再也不敢了。”
我假意揽住她的腰,其实并没有碰到她的身子,朝着已经看傻眼的两个室友迅速使了一个眼色,一行人火速地逃离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