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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改革从奏疏制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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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煦如今成了皇帝,而朱棣禅位后当起了甩手掌柜。

  朱棣连太上皇帝的尊号也不要,一心谋划着出海巡洋之事,近几日常常与海外诸王回忆往昔,了解诸王在海外建国的趣事。

  朱高煦知道若要推行新政,改革朝廷体制,必须一步步来。

  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会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出现不可控的局面。

  朱高煦要的是大明越来越强,而不是内乱、内耗、内斗不止。

  因此,他决定先从皇帝每日皆要批阅的奏章开始改革。

  奏章,也叫奏疏、奏议,是历朝历代臣僚向帝王进言使用文书的统称,属于上行公文。

  战国以前臣僚向君主进呈文字统称上书,秦统一六国后始称为奏。

  汉代臣僚上书有时也称上疏,疏是疏通的意思,引申为对问题的分析。

  唐宋以后上奏文书统称奏议,多数称为奏疏。

  奏疏的文种名称,汉代有章、奏、表、议等,魏晋南北朝时期除沿用章、表、议等外又增加了启文,隋、唐、宋时期一般用表和状两种,宋代增加札子,是大臣上殿奏事前先期呈递的程式比较简便的文种,元代有奏、启和表章。

  历史上的明代,有题本、奏本、表、笺、启四种奏疏。

  洪武年间,臣民言事于皇帝只用奏本,永乐二十年以后规定,诸司有急务不能面陈,许具题本盖印投进,专用于公事。

  即例行公事用题本,个人私事用奏本,题本要加盖官印,奏本不用印。

  凡遇朝廷举行庆典,内外臣僚皆需照例进贺“表”或“笺”,“表”用于皇帝和皇太后,“笺”用于皇后。

  至于臣工言事于太子、诸王则用“启本”,其程式与奏本基本相同。

  题本的外形是用纸折叠而成的折子,内中每幅六行,每行二十字,平写十八字,抬头两字,首幅上方正中写一“题”字,是为本面。

  自第二幅起为正文,首书具题者官衔姓名及题报事由,接叙所报事情的缘起、情节及处理意见,文尾以“谨题请旨”或“谨题奏闻”结束。

  末幅正中写具题年月日,月日下列具题者官衔姓名,封面及文尾俱加盖官印。

  明代的奏疏与以往朝代的奏疏相比,显得比较高档。

  因为大都用的是昂贵的蜀锦、杭缎做底子,将要写的东西裱在上面,至于丝绢的颜色则是根据官员的品阶来决定。

  通常情况下,一品至四品用绯色丝绢,五品至七品用青色丝绢,八品至九品与不入流皆用绿袍色丝绢,这也与官员的官服颜色相符。

  之前朱棣曾晓谕天下臣工规定,官员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凡至任、升转、加级、记录、宽免、降罚,或降革留任,或特荷赉谢恩,或代所属官员谢恩等事,概用奏本,其余钱粮、刑名、兵丁等地方例行属公事者,皆用题本。

  但因公私事务难以明确区分,官员上奏时往往错用文书。

  故而,朱高煦登基数日后,再次向天下臣工谕明题本与奏本的使用范围,规定凡钱粮、刑名、兵丁、马匹、地方民务,所关大小公事概用题本,用印具题,至于本身私事皆用奏本,虽有印信之官,亦不准用印。

  他本想规定题本只限于五品及以上文武官员使用,准许少数负有言责的科道官也可以具题谏言。

  不过,仔细思量之后,朱高煦发现,若是这样规定的话,将来会使得基层官员失去具题谏言的机会。

  最后,他打消了这一想法,决定还是允许所有官员上题本奏事。

  朱高煦鉴于不限题本字数而至文字过长,命内阁作贴黄式样,令进本官员自撮本中大意,不过百字,粘附本尾,以便皇帝阅览。

  这便是后来逐渐形成定制的题本贴黄制度。

  对奏章进行分门别类之后,接下来便是批阅奏章的流程。

  依照朱棣批阅奏章的惯例,凡地方官员的奏章须先送通政使司点查验收,同时上奏者要备揭帖送往关联衙门,其中揭帖为奏章的抄件,内容与奏章基本相同。

  通政司点验之后,会把奏章送去内阁,经内阁票拟后再呈给大明皇帝裁定。

  所谓票拟,就是内阁顾问对奏章中所奏之事提出处理意见,写于小纸票上,夹在或粘在奏章之中上呈给朱棣御批。

  一般情况下,朱棣批示后的奏本,会由通政司送回给上奏者。

  至于经过朱笔御批的题本,会被称为红本,之后会由通政司转送六科,由六科发抄关联衙门施行,并别录二份,分别成册。

  一份送往内阁,供史官记注,称史书,另一份送储本科以备编纂,称录书。

  六科会在年终,将红本的原本汇交内阁,存于红本库。

  其中,凡是朱棣御批的题本、圣旨等谕令,内阁当值中书官皆要逐日逐件汇抄成册,名“丝纶簿”。

  永乐年间,朱高煦多次监国,期间他批阅奏章的流程与朱棣一样,并没有做过多的改动。

  这套批阅奏章的制度,目前来看并没有什么漏洞,反而利于大明皇帝腾出时间去主抓军国大事、要事。

  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到,特别是过去,如唐宋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就有中书、门下、翰林院,比较分散。

  洪武年间,随着丞相制度的废除,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内阁众顾问成为了皇帝的私人秘书。

  内阁有了票拟权,便相当于把唐宋时期分散的审核奏章之权归拢到了一处,这就极大的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

  若是有皇帝惰政、懒政,直接对着内阁票拟批示即可。

  毕竟,此举十分符合儒家“君逸臣劳”、“垂拱而治”的理想治国模式。

  但若皇帝想要按照其个人意志行事,内阁众顾问也无力阻止,因为采不采纳票拟,皆由皇帝决定。

  永乐年间,朱棣但凡有空的话,通常会亲自批阅奏章,并不需要内阁票拟,只有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才会询问内阁顾问。

  朱高煦监国期间,与朱棣一样,大多数时间都是亲自批阅奏章。

  除非奏章挤压太多,或者他要外出巡视,才会把奏章分给内阁顾问票拟处理。

  再有就是建立一套题本副本的收存制度,以防止档案遗失或被人篡改。

  永乐二十五年,九月吏部文选清吏司失火,所有档案被毁。

  因此,朱高煦当时下令,凡内阁收存的题本和各衙门应存的档案,皆应于正本外另立一副本,分别收贮。

  题本之副本应按正本的批红用墨笔抄录存案,其他档案之副本可另用钤记,以与正本区分。

  在京各衙门卷牍收贮处所均派笔帖式轮班值宿巡查。

  各省三司题奏之件,另有副本送通政使司,事后一并送往内阁,待朱批之后,内阁将副本遵照红本的批字用墨笔批录,另外存档。

  在京各部院复奏本章,亦照此办理。

  各部院一切档案,应另立一册,将全案备录,印信钤盖,挨次编号,其贮存之所,亦酌派笔帖式值宿巡查。

  这项制度与寻常文书拟办过程中的副本制度不同,目的在于对档案的安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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