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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何人不嫁赵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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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乾宫。  林贵妃的兴奋简直无以复加。  她一直都知道,皇帝无比宠爱赵家的那个纨绔,自己的儿子在皇帝面前,甚至连赵昊的一根脚指头都不如。  但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皇帝竟然那么看重这个纨绔。  公主郡主随便挑?  这是什么神仙待遇?  林贵妃当然想跟镇国公攀上交情,但她也知道,别家有公主的贵妃,肯定也和自己是一样的状态。  储君之位,悬而未决那么多年。  皇子足足有十九个,虽然年龄相差极大,但谁不想争一争?  但皇帝就是一直在储君之位上含混其词,就算群臣怎么样力荐,都没有动立储君的意思。  僵持了这么多年,这件事情都没有一丝苗头。  但现在……  苗头出现了!  若自己女儿嫁给赵昊,镇国公有理由不支持自己儿子么?  到那时,别的皇子拿什么跟我的儿子比?  林贵妃一开始还有些发愁,如何才能把别的公主踩下去,让自己的女儿脱颖而出。  结果刚开始发愁,头还没开始挠,乐阳公主的贴身婢女就悄悄地找了上来。  林贵妃一听赵昊还曾经为自己女儿作了一首词,当即心中就是忍不住的狂喜。  毕竟她出身名门,还是有诗词鉴赏能力的,一看就知道这阙词绝非凡品。  虽然不太像是情诗,但如此绝美的意境,怎么可能是平白作出来的?  而且绿肥红瘦,明显指的就是自己女儿啊!  这不稳了么?  于是她当即就把姜乐清找了过来,却不料女儿一听要嫁给赵昊,当场就不乐意了!  “什么!”

“娘!你竟然要我嫁给那个登徒子?”

“我不嫁!再有文采也不嫁!”

林贵妃顿时沉下了脸:“这可是你得天独厚的优势,你怎么说浪费就浪费?赵昊的诗词,京都多少姑娘求都求不来,他却丝毫不求便为你作了一首,足以见得他对你的真心!”

“屁的真心!我们两个都没有正式见过,他就是偶然见到我的容貌,见色起意馋我的身子罢了!”

姜乐清有些生气,但看见林贵妃脸上的怒容,声音顿时就小了下来:“娘!难道您忘了么,我和秦公子有婚约的……”  “这……”  林贵妃也犹豫了。  她虽然现在贵为贵妃,在后宫之中身份只比皇后低一级。  但其实她出身并不高贵,进宫之日父亲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自己封贵妃之后,才堪堪提到了知府的位置。  可以说,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拼出来的!  靠山?  老娘的就是靠山!  但毕竟底蕴太薄,而姜乐清口中的秦公子又是礼部尚书的独子。  若姜乐清真能嫁给赵昊一切好说,但若是上赶着攀高枝最后失败了,那就彻底把礼部尚书得罪死了。  虽说自己膝下有一个皇子还有一个公主,秦家不能拿自己怎么样,但太子之位就真是想都别想了。  镇国公那边的高枝儿他想攀,礼部尚书的面子她也不敢落。  真是为难啊!  要是秦家主动来退婚该有多好啊!  但那可能么?  母女俩静静地对视着。  良久良久,林贵妃叹了一口气。  看到林贵妃叹气,姜乐清则是微微松了一口气,心中出现了一抹庆幸的情绪,仿佛劫后余生了一般。  嫁什么赵昊?  秦公子不香么?  ……  永寿宫。  “娘!父皇让赵昊随便选公主,你听说了么?”

“听说了,怎么了?”

“若是能嫁给赵昊,那就相当于获得了镇国公的支持,这可对我们大有裨益啊!”

“的确……”  “娘!我怎么感觉您无动于衷啊,难道你就没有想法么?”

“可是为娘……”  “娘!别的妃子一个比一个野心大,咱们可不能坐以待毙啊!”

“可是……”  “真不真爱的没有问题,从小就长在深宫之中,还要什么真爱?”

“可……”  “一入皇家深似海,从此真情怎可追?嫁给一个纨绔,又有什么呢?”

丽妃沉默了良久,终于缓缓开口:“话是这么说不假,但为娘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啊,琉儿!”

她看着自己的儿子,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认清自己的性别。  姜琉:“……”  他回忆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是十皇子,而不是十公主。  母子俩对视了片刻,齐齐地叹了一口气。  原来咱家没有公主啊!  那没事了!  但姜琉怎么想怎么不甘心,不依不饶道:“要不您跟父皇再生一个?年龄小点没关系,先把婚事定下,等几年再成婚也没有什么关系对吧?”

丽妃沉默了。  姜琉也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丽妃才幽幽地说道:“其实也不是我不想,你父皇也想多生几个,不然为何七十高龄还夜夜在后宫操劳?但……你瞧瞧后宫多少年没诞生小皇子小公主了?”

姜琉:“也是……”  母子俩又寒暄了几句,姜琉便告辞离开了。  看着自己儿子失魂落魄的背影,丽妃不由有些自责,自责自己没有给他一个女儿身。  ……  边疆。  逐夷城!  顾名思义,这座城乃是荒国驱逐异族之后,为了防止他们反扑建起来的雄城。  如今,更是封了五皇子为苗王,终身镇守边疆,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这结果有好有坏,毕竟所有皇子中,大多没有实权,只有两个就藩之后手握重兵,比现在京都里面的咸鱼皇子们要强多了。  当然,付出的代价就是储君之位和他们没关系了。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两个藩王的母亲乃是投诚的异族部落之女子,现在边疆还有相当一部分异族居住,与本地人通婚、生子,由具备异族血脉的藩王统治最为合适。  巧的是,苗王有妹妹。  而且是两个。  就在今日,他养的鸾凤蛊死了很多。  所谓的鸾凤蛊,乃是一种十分珍惜的苗疆蛊虫,这种蛊虫生存能力极强,只要不用特异的毒素毒杀,无论多么极端的环境都能生存下来。  这种蛊虫有一种特性,就是在幼年的时候便会双双结为伴侣,只要其中一只死亡,另外一支无论多远都会立时暴毙。  在这世界,乃是最快的传讯方式之一。  只需将鸾蛊和凤蛊分开,按照顺序编在网格养殖笼里面,分置两地,便能轻松传递暗号。  这种瞬时传讯的速度,完爆了齐国引以为傲的箭鸽。  很多人都以为,异族当年被驱逐的时候,为了不让荒国得到这种神物,已经将鸾凤蛊全部毁灭了。  但谁都不知道苗王偷偷留下了一批,并且繁育了下来。  还让派人秘密带到了京都一批,就是为了时时刻刻监视京都的一举一动。  而今天,他这里的鸾蛊死了一批,根据暗号……  “赐婚赵昊?”

苗王狂喜,当即就站起了身。  “妹妹呢!我的好妹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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