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原主也是满怀理想,跟着村里的一批同龄人出去外面闯生活。他先后在桃源县的码头上干过搬运工、店小二等等职业,可是他干的工作没有一个能够持久的。都是干不到三天,他就会被老板给炒鱿鱼了。原主被炒鱿鱼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太懒了。每天早上没到九点钟之前,他是不会起床的,在干活时也挑三拣四的,重活累活都不想干,还经常地偷懒。你说有哪个老板愿意收留他这样的人呢!毕竟老板花钱请人来是去干活的。老板要的不是要供起来的“孙子”,也不是要请“大爷”,所以只能把他给炒了。就这样,原主在外面闯荡还没有两个月,就灰溜溜地回到村子了。原主不回来不行呀,出门时,父母和家里给他的二两银子都快花完了。如果他不回家的话,估计就得饿死在外面了,这点原主还是清楚的很,所以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也不管是不是很丢脸,先回家了再说。也许原主的父母也非常清楚自己儿子的德行。所以自己这个儿子这样从外面灰溜溜地回来之后,两位老人除了叹气之外,对原主也没有多说什么。可怜天下父母心,原主的父母也知道自己的儿子的这个德行,也就不再指望自己这个儿子能够为自己养老送终了。原主的父母甚至怀疑,自己老俩口子百年之后,自己这个懒的要命的儿子估计连饭都会吃不上了。自己儿子好吃懒做,胸无大志就不说了,如果成家后想来应该也是没有什么一家之主的样子的。原主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管林母要钱,然后接着去县城里的酒馆潇洒去了。他是家里的一根独苗苗,林父和林母疼他,舍不得打他和骂他,除了常常除了叹气之外,连重话都不敢说他两句。这就越发让他变本加厉起来,同时他的名声也越来越不好了。本来像原主这样的人,在农村是一定会讨不到媳妇的。而且林父林母,也对原主彻底失望了,所以原主的父母只能把希望放在自己的孙子那一代身上。但两老要想有孙子,首先得要有一个儿媳妇才行。所以通过各种关系,原主的父母在人口贩子的手里给自己这个懒儿子买了一个媳妇。原主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虽然不懂什么大唐律例,但也知道卖媳妇在大唐是不犯法的。就是让皇帝知道了,也是不会犯法去蹲监狱的。虽然买来的媳妇,不如娶来的媳妇知根知底。可是两位老人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毕竟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桃源村附近十里八乡的有几个人是不知道的。谁会把自己家的闺女嫁给这样的懒汉啊,那可是会害了自己闺女一辈子的事情。就算远一点的人家也不行,毕竟谁家的人都不是傻子。说媒之前都会提前托人打听一下情况,桃源村林风家的情况,原主这个人的品行性格,这也是骗不了人家的。所以大家也都不会把自己家的闺女嫁给原主这样的懒汉的。当然也有几家的闺女愿意嫁给原主的,只是原主的父母看不上。因为对于原主的父母来说,自己家就只有一个儿子,自己的儿子再怎么差劲,也是一个身体正常的人。要让自己的儿子娶一个傻妞或有残疾的女孩子,这是林家两老所不能接受的。所以原主的父母只能咬咬牙,花了二十两银子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给原主做媳妇。其实如果不是黄花大闺女的话,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在桃源县的价格也就五、六两左右。不过对于相对保守的原主父母来说,自己宁可多花点钱,也要给自己这个儿子娶上一个黄花大闺女。要不然两老百年之后,他们夫妇都没有脸去见林家的列祖列宗了。也多亏原主的父亲早些年出去闯荡,省吃俭用积累下了不少存款。林父给自己的儿子讨了一个漂亮的媳妇后,又把村南一户人家的一片二十亩的永业田都买了下来,分家时分给了原主。但这也把林父林母两人多年省吃俭用存下来的存款差不花完了。现在在原主的名下,自己分户后县里发放的二十亩永业田,再加上分家后原主父母买下来分给他的二十亩永业田。这样原主的名下一共就有四十亩永业田了。并且原主还有后山六十亩的山地,这也算是林父给自己儿子和儿媳妇留下一笔不小的家业了。要知道在唐朝初期永业田一般是不允许私人买卖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买卖的。加上这只是大唐法规是这样规定,但在现实中大唐还是有很多人,是不按法规去做的。林父运气好就遇到一户这样的人家,所以就用银两把二十亩永业田给买了下来。因为从永业田这个名字就知道在唐初实行的是土地终身制,就算父辈都过世了,这个土地也是可以让子子孙孙传承下去的。(假设你性别男,出生在初唐,那么,当你18岁成年的时候,朝廷就会分给你100亩田地。在这100亩的田地中,有20亩田地叫永业田,这是可以传给子孙的,相当于是你家的私产了。另外的80亩田地,叫作口分田,等你六十岁之后,是要还给朝廷,也就相当于是租给你耕种,但是你要交税。交多少税呢?每丁每年向朝庭交纳粟二石,换算成现在的计量单位,大约是200斤谷子左右。这个赋税,可以说是非常轻的了。收入缴纳比例,大概是四十税一,也就是说,你耕种收成40斤谷子,要交1斤谷子税收。在汉代时是三十税一,唐朝贞观年间与汉代相比,已经是减轻不少了。这种朝庭配给农民的田地,就叫“租”。各位可以在心里默算下,如果你有100亩地是什么概念?嗯,妥妥的小地主。虽然80亩田地要还给朝庭,但那20亩永业田,三代传承下来,你家也有60亩私产了。但要注意,你家的永业田,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除非是遇到特殊情况:如民户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可听卖永业田。这看似很不自由,其实对普通农民来说是个好事。因为不能私卖土地,一来可以防止土地兼并,二来,可以防止那些“崽卖爷田不心疼”的败家子败光家产。经过隋末战乱,到李唐统一全国时,民生凋敝,人口不足300万户,比隋朝巅峰时期的900万户,减少了三分之二。人口急剧减少,田地大量荒芜,所以唐朝延续了“均田制”,将土地分给人民,轻徭薄赋,使得生产快速恢复,国力迅速得到了提升。)林父也不指望自己的儿子有什么大的出息,就算最终原主离开桃源村这个破落的小山村,有了在村里的这上百亩土地。就算原主自己不种,租给别人种,一年也能收个七、八两的地租。虽然穷苦一些,但也不至于把自己这个懒惰的儿子给饿死。过了不久之后,林风躺在床上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后,也不想想太多了。反正以后在唐朝他就是林风了。原主的所有一切归他了,而林风也非常愿意接受原主的这一切。可能是因为睡了一觉的原因,林风明显感觉精神好多了,就是自己身下这张床太硬了,让自己睡得浑身难受,腰更是像是快要断了一般。“咕噜咕噜”林风听到了自己肚子的抗议声,管它呢!反正天是塌不下来的,饭还是要吃的。干饭人,干饭魂,干饭才是人上人。“小青,我饿了,家里还有什么吃的吗?”
自己这都睡了一天啦,昨天原主也只是喝了酒,也没吃饭,现在自己感觉是前胸贴后背,像是被饿鬼缠身一样。所以林风在房间里四处乱瞄。看看有什么是可以吃的。林风看完整个房间,就只看到小茅草屋中,除了一张破旧的矮桌子,角落里一个关了门框的破旧柜子,还有三两个陶缸。而且在地上还摆放着,几床破旧的草席,草席之下铺着一些稻草,草席上还放着几床破旧且脏乱的被子,其他的也就再无他物了。林风瞧着这个家中寒酸的样子,心里难过的流了一把辛酸泪,以后这里将是自己这一世父母所生活的居所了,不管是贫还是富,这至少也算是一个家吧。“哥哥,阿爹阿娘去地里干活了。”
小青学着娘亲的样子,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探了探林风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受一下自己哥哥有没有发烧。随后,满脸紧张的模样轻松了下来。“哥,你还渴吗?我去给你再打一碗水来吧。”
小青轻快地爬起身来,端着缺了几个口子的陶碗,又去了灶房,打了半碗水过来。“谢谢你,小青。”
林风在床上坐起来后,一口气就喝下了这小半碗水,这才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归位了。肚中的饥饿感也稍稍有所下降,可肚中依然有些轻微的绞痛,自己感觉浑身有些无力,现在好似能吃下一整头牛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