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你的情形,觉得好笑。”
皇后也笑了。那个时候,她是明三爷,拖着病躯前来,一眼就相中了她。她若男子,要娶落锦书这样聪慧沉稳的女子为妻,分明什么都看穿了,却能淡定若素,与你做一场心知肚明的戏。像狐狸似的。她就爱狐狸,尤其是医术高明能让人顺畅呼吸的狐狸。皇后叹叹气,“要回宫了。”
真不舍啊。这或许是她出嫁之后,最自由的时光了。这里的人都很可爱,对她露出最真的笑容。一个坦率真诚的人是可贵的,但是一个分明有面具,却愿意对她卸下面具的人,是可贵又可爱。锦书伸手遣退左右,轻声问道:“回宫的日子只怕也不好过,你心里头都有计划了么?”
“有分寸,计划嘛,有些事情是不用计划的。”
“别的人,我觉得你能应付得来,魏贵妃玩不过你。”
锦书微微地蹙眉,“但有一个人,我只担心你……”“陛下么?”
皇后淡淡问。“还爱他吗?”
皇后瞪了眼睛,“你怎能这样问?我是他的皇后,我能说不爱他么?”
锦书心头直直一沉,“啊?”
还爱吗?皇后瞧着她的神情,笑了,下意识地翘起二郎腿。待看到锦书瞪过来的白眼,便挠了一下左屁股,再慢慢端坐好,表示自己不是要翘腿的。“作为皇后,自然是要爱皇帝的,帝后同心嘛。”
“但小慈我嘛,我爱他么?爱过啊,当初嫁给他的时候,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光这皮囊便能叫人着迷的。”
锦书道:“若论皮囊,他比不过少渊的,没少渊高,没少渊俊,没少渊有气质……小慈是您的闺名么?”
“你要叫我皇嫂或者皇后,小慈不是你叫的。”
皇后顿了顿,“但你说得没错,他样样比不得少渊,但我嫁给他的时候,少渊还没出生呢。”
那年她十六,他十九,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他对她一见倾心,捧在了心尖上。她对他第一面,限于皮囊,那时肤浅,觉得好看的皮囊一定有高贵的灵魂。他们爱得轰轰烈烈又莫名其妙。回想起来,不过是年少男女刚萌生感情,那头脑发热的片刻冲动罢了。所以,后来魏贵妃顶着那蔷薇那般热烈的容颜出现的时候,他眼珠子就钉在了她的胸口和屁股上。他像公狗一样追着魏贵妃,眼底灼热。什么情啊,爱啊,原先是跟她说的,后来都说与魏贵妃听。她当时很伤心啊,问他为什么变心了。他很懊恼,说当初与她时不懂男女感情,以为是爱,实则只是喜欢罢了。喜欢罢了?听听这话,是不是多少无耻了?他继而诉说对魏贵妃的爱有多深,第一眼见她,魂魄都被勾走了。他希望她能理解这份爱,因为这份爱惊天地泣鬼神,天下间没有任何东西比得过她,他愿意为了那个漂亮大胸膛的女人失去一切。包括他的生命。她现在都还记得,当时他说这番话的时候,眼底是有多狂热。就像是狗见了新鲜热辣辣的屎,恨不得立马就饱吃一顿。那时候的她啊,也是很傻的,竟然很伤心,日他娘的伤心咧,那样的狗满大街都是,换做如今的她,瞧他一眼都污染一双凤眸。哭啊,哭得心都碎了,燕窝粥端过来,她竟然都不要吃的,直接打翻在地。怎么都不相信自己的爱情就这么被埋葬了。唉,好恨,好恨那个时候的自己。浪费粮食可耻,这道理是做了粮商之后才领会到的。最后她妥协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让她接受了男人的三妻四妾。但是之后的每一次同床,心里都像被刀子捅一样。说实话,那狗是捅不痛她的,太小了。这么高的男人,怎么就那么小呢?这或许可以问问锦书,她是大夫,应该知道的。但话又说回来,那样的,她还怀孕了。怀孕对一个失去夫婿宠爱的女人而言,是值得高兴的。以为有了孩子,他的心多少能抢回来一些。小慈多傻啊。傻到委曲求全,却落了个滑胎的惨淡收场。那时候怀孕四个月,狗男人确实是高兴了一阵子,也总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即将就要拟定太子人选,有了嫡长子,太子人选也可以早早定下。其实太子基本是他,没跑了,燕国就这点不好啊,皇长子若是嫡出,就要被册封为太子。虽然知道他会是太子,但一天没定下来,总是有变数的。所以他也心急啊。也因为那段日子他总陪伴着她,给了她一种错觉,觉得他终于知道那大胸的女人虚有其表。所以,府中有人报信,说有人要行刺他,她就慌了。但那日偏生他行踪成迷,派出去的人都找不到他,她就更慌了。到后来魏大胸告诉她,说他昨晚提过一嘴,今日要去云清湖。怀孕的女人蠢一些是可以原谅的吗?不可以,因为就是这样的愚蠢,致命。云清湖是皇家地方,属于皇家别院,有很漂亮的湖,叫云清湖,别院也以云清湖命名。只有皇家的身份才能去,所以她怀着身孕亲自前往。在赶往云清湖的路上,她还在马车里想着,如果要在云清湖下手,那么必定是收买了里头的人。他一定不会防备自己人的。他会很危险的。确实,是自己人被收买了,她到了云清湖之后,没有看到他,也没有看到杀手刺客。只有一个人从她的身后,把她狠狠地推下了湖,当时数九寒天啊,那湖就缺了一个窟窿,要埋葬她与腹中孩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