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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老鬼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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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天刚泛鱼肚白,便蹑手蹑脚起床出门。李重楼权当不知。一夜下来,大腿上的伤已经好了大半,这也是因为那枚子弹没伤及筋络。皮肉骨伤对羊皮卷心法来说,那叫对症。但要伤到了经络,那可就真得好好躺着了。“李兄,早饭准备好了。”

不一会,宁朗轻推房门,探头唤道:“今天能走动么?不行就别去了。”

他每天习惯五点半起。天蒙蒙亮就到了院子里打太极拳,见江玉心出来,就收了功来骚扰李重楼。李重楼伸了只手,做了个OK的手势。掀开被子,下了床,自如走动了两步,出了门伸了个懒腰,贪婪地吸了几口空气。这深秋的早晨,露水重,但空气相当清新,一出门就闻到扑面而来的荷叶清香。宁朗一脸惊奇加羡慕,咂舌道:“没想到还真好了,我当年要是有你这个恢复能力,就用不着受那么大罪!”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 都知道枪伤在一夜之间痊愈根本不可能。李重楼肯定在装,但就算装,至少装的像。要是刨根问底那就没意思了。混社会,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不止他惊讶,就连门外已经洗漱完毕的江玉心见他自己下床,也美眸圆瞪。以为他昨天随口吹牛,没想到真是一天就能下床了。其实依稀还能看见李重楼走路,左腿使不上什么劲。再怎么掩饰,也有点瘸。没办法,这是人的本能,毕竟中了弹动了刀,跟完好无损能一样么。庭院里,宁朗让人端了张小叶紫檀的桌子出来。上面摆了五只碗。一大盆荷叶稀饭,跟一大盆豆浆。看样子都是自己做的。还有四碟小菜跟油条馒头,普普通通,但又很精致,勾人食欲。郑秀梅身体不好起不了这么早,其他人包括张东旭很快都被宁朗逐一叫醒。好在众人都不是贪睡的主,不然往后的日子可就太严峻了。几人聚在一块,吃了顿早饭,赞不绝口。“这才是过日子,宁兄这江湖混的,返璞归真了。”

林颖嚼着萝卜干由衷赞道。她一辈子可能都过不了这种返璞归真的田园生活,在这倒是能好好过过瘾。至于李重楼,实际上前世后半生也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无比习惯。江玉心比较淡然,对怎么过其实没太多欲望。只有张东旭,一脸苦涩,也不知道是加了莲子心的稀饭苦,还是嘴里淡出鸟来苦。但苦在心里却又不敢有任何表示。只能硬着头皮干了一碗,便自称吃饱,连忙起身离开。“李兄,等你吃完,我们就出发。”

宁朗碗一放,呵呵笑道。“那走吧。”

李重楼也不拖泥带水,一口干掉碗里的稀饭,起身出门。门外,郑锐早已打开车门候着了。一个多小时后。永安市中心,最热闹繁华的地段,银座CBD大厦。八楼。这一层,不同于银座的其他任何楼层。层高近三米,整层都被打穿,只留下部分承重墙体。将近两万个平方的空间,被布置成了一个巨大的展览馆。靠墙摆着数不清的玻璃展柜,标注的都是防弹玻璃,里面锁着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此刻才八点半不到,里面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有青春活力的礼仪小姐,有头发花白,老沉持重的老者。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中年人。油头大耳的老板,跟粉嫩主题的男性小年轻。形形色色交头接耳,热闹非凡。礼仪小姐们,一盘盘水果美食端上,俨然一个大型聚会趴。宁朗一进来,便有不少人跟他打着招呼。但他像压根没看见似的,连笑都懒得笑,通通无视,径直带着李重楼找了个位子坐下。介绍道:“这个鉴赏会的举办者,就是银座的老总,他本身也是一个古玩爱好者。”

“跟我还有点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没办法才来捧个场。”

“一会我还是嘉宾,你跟我上台坐。”

说着,指向抬上正在安排的座位。“不必了,树大招风,我就坐这挺好。”

李重楼淡淡拒绝:“不用担心我,有事你去忙,当我不存在就行。”

宁朗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过来参加这个鉴赏会。估计也是因为他的位置不同其他人。主办方的嘉宾。带他好,还是不带他好?除此以外,估计还有另一层意思。这种装逼的场合,他来的唯一作用,就是帮主办法装逼,撑撑场面。李重楼在场,他装的时候难免会放不开手脚。“那我不跟你客气了,你吃着喝着,我去聊点事。”

宁朗知道李重楼是在刻意给他面子,也不矫情。打了个招呼,起身离开。虽然是圈内人,但这种以炫耀为主题的鉴赏会,他是真没兴趣来。要不是银座的老总苦苦请求,再加上要跟他谈笔生意,他宁愿在宅子里喝喝茶打打太极。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手下还有那么多兄弟要养。正事还得干着。鉴赏会九点半才正式开始,现在就是随便玩玩。以李重楼的本事,呆在这里大概也没人敢惹,倒没什么不放心的。宁朗走后。李重楼站起身,步伐微瘸一个个展柜观赏着。一圈下来,最终停留在一个乌龟驮简筒的鎏金器前。见上面写着名称叫鎏金霸下。不禁摇了摇头。这东西是唐朝时的一种鎏金烛台,叫“论语烛台”。下部底座为龟形,上部分的简筒为圆柱体,名为烛台实则是用来放酒令筹的。这个银座的老总,虽然收藏品众多。但一眼扫过去,至少有八成都是假的。国宝帮无疑。李重楼依稀记得,这几年国宝帮非常流行。因为社会发展进入停滞状态,很多以前挣大钱的老板,跟不上市场变化停滞不前。开始涉及古玩行业,美其名曰换个领域投资。这些老板无一不是社会精英,自信甚至自负,对事物发展跟人性都有着一定的了解。于是他们把做生意那一套东西,带进了古玩圈。只要符合他们的认知,哪怕再离谱的东西,都是对的。因为他们有资本,所以不少专家纷纷为了资本而折腰,把假的说成真的迎合。一来二去,国宝帮便诞生了。这个银座的老总,就是其中之一了,怪不得宁朗提起鉴赏会时的表情是那样的。“你为什么摇头?难道曾总的收藏还入不了你的法眼?”

就在这时,一个满含讽刺的声音在李重楼背后响起。随之香风扑鼻。是个涂着眼影的青年男子。穿着粉红色的小西装,下面纯白的裤子跟尖头鞋,扑面而来的一股腐GAY气息。声音矫揉造作,让人作呕。青年身边,还跟着几个看似正常的中年人。以他为中心,很明显,青年的社会地位比这些人要高。“我只是摇了个头而已。”

李重楼淡淡说道:“不要这么过敏。”

表面风轻云淡,心里却在暗笑,现在古玩行真是什么人都有。国宝帮也就罢了,这种货色居然也是来参加古玩鉴赏会的。看来永安的古玩圈子的底蕴,看来确实不如秦州。“过敏?”

粉红青年冷笑道:“这件东西,可是曾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托我爸帮他找的,你凭什么摇头?”

“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是宁朗的跟班吧?狼居然养起了狗!”

“宁朗居然找个瘸子当跟班,也不怕跌势子!”

一连串尖酸刻薄的话,连珠炮般从那张涂了口红的嘴里射了出来。听的李重楼眉稍轻颤。原来这个粉红青年,针对的还不止是自己。看来他跟宁朗是旧识而且似乎还有仇怨,趁着宁朗不在把怨气发泄到自己身上了。“曾总是举办者吗?”

李重楼皱眉问道。“当然,谁不知道曾总的身份,明知故问!”

粉红青年冷笑更重。下一秒,李重楼接着问道:“那请问你是曾总的狗吗?”

刹那间,粉红青年的脸色便凝固了,因为打了分的缘故,看不清变成了什么颜色。但他身边的中年人,却已变脸了:“放肆,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小子,祸从口出,我劝你说话当心!”

粉红青年表情一抽,伸手制止手下的暴怒,眼神闪着阴毒道:“瘸子,你挺有种啊。”

“以为仗着有宁朗做靠山,就敢目中无人是吗?”

“就算是宁朗亲自来,也得赔我几分笑脸,你算什么东西!”

“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

说话时,手还做兰花指状,差点让李重楼把早饭给吐出来。就这种货色,也能威胁人?这世道是真荒唐。但结合他的话,刹那间李重楼脑袋里闪出一个人,脱口问道:“你不会就是那个做高利贷的西城老鬼吧?”

以宁朗的身份地位,不应该有人在他面前这么嚣张啊,就算是萧家也不至于一点面子不给才对。他能想到并且可以肯定的是,老鬼是宁朗的对头,这么多年谁也奈何不了谁。除此以外,他对永安一片空白。“找死,我们老大的名字是你能叫的?”

粉红青年身边的中年人,瞬间暴起。但再一次被粉红青年拦下,声音阴柔恨道:“老鬼是我爸的绰号,你敢对他不敬。”

“今天就是宁朗来了,也保不住你这个死瘸子!”

“让他给我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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