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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似是故人来(4.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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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像潮水一般涌来,罗纳德·唐站在巨浪之前,水汽迷茫了他的双眼,这次他没有同往常一般恐慌。

  熟悉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仍旧是那个稚嫩的声音。

  “哥哥,要开战吗?”

一个瘦弱的身影站在自己身旁。

  少年温润地看向自己,“周围都是敌人,哥哥。”

  “不要害怕,康斯坦丁。”

老唐看见自己伸手摸了摸少年的头,少年的眼睛里满是崇拜。

  那一刻,被这个声音折磨好久的罗纳德·唐忽然恍惚起来,好像自己真的有这么一个弟弟,自己其实不是孤身一人。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不害怕……可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哥哥都能冲破。”

  一股荒诞的感觉充斥在老唐心间,如同刀割般,他尝试张嘴说话,可是全无用功。

  “哥哥怎么会去吃掉自己的弟弟?”

老唐这样想到,“如果是我,珍惜还来不及啊...”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就太孤单了,几千年里,只有你和我在一起。”

  罗纳德·唐听着自己的声音,双拳逐渐握紧。

  “可是死亡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哥哥,我不害怕死亡,只是不想和你分开。封闭在漆黑的盒子中,看不到,听不到...想伸手试探边界,却什么也摸不到...”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哥哥……竖起战旗,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少年稚嫩的声音回荡在老唐耳边,老唐终于是忍不住地用尽全力,像是要对整个世界发出咆哮。

  “不会啊!!!”

  巨大的声响冲破壁障,老唐发现自己可以动了。

  第一次,在这个像是梦的世界中,自己能说话,可以动,他猛地抓住了旁边少年的肩膀。

  “你是他的弟弟,他应该很爱你,如果实在打不过,大家可以一起相拥死去,而不是靠着牺牲某一个然后征服世界啊!”

  “这是没有亲人,朋友也几乎只有一个的,我这样的烂人都明白的道理啊!”

  老唐大喘着粗气,周围场景逐渐模糊起来,他看见少年苍白虚弱的脸上挂着的微笑,眼眶不自觉就湿润了。

  罗纳德·唐,是个全职赏金猎人。死因是大早起床,站在洗漱池前,抱着洗脸盆大声地喊着中二的话而被路人意外记录,当场社死。

  老唐捧起清水,狠狠地砸在脸上,冰冷的自来水将混沌的脑袋唤醒,脸上的泪痕被冲刷干净。

  他觉得如果自己会死,墓碑上刻着的故事一定是上边那段话。

  今天自己唯一的朋友,大头熊明明来赴约,他要早早起来做一些准备,在洗脸的时候再次陷入那个梦中。

  自从收到路明非送来的印章,他就很少在做梦了,睡得安稳。

  老唐摸了摸口袋中的印章,从抽屉中拿出一张黑卡,草草塞入上衣口袋,拿起桌上的一封信件,小心翼翼地贴着衣服放好。

  ...

  “喂,废柴师兄,你确定没搞错吧?”

路明非看着身旁翻着地图的芬格尔,声音略带一丝丝质疑。

  芬格尔有些许不满于师弟对自己专业水平的不信任,“没错没错,我们就去约翰肯尼迪机场,相信师兄,我可是老手了!”

  路明非翻动着手机,皱起眉头,“可是我查到距离布鲁克林最近的是拉瓜迪亚机场啊,而且肯尼迪都说很堵!”

  芬格尔得意道,“这你就不懂了师弟,我们订的是头等舱,专用VIP通道,不管外边多挤,你甚至能从VIP通道一路横着滚到外边去。”

  路明非忍住了一巴掌拍在芬格尔头上的冲动,还是一脸无奈地和芬格尔上了飞机。

  高档按摩椅让芬格尔昏昏欲睡,睁眼的时候发现路明非脸和自己贴的贼近,他吓了一跳。

  “别把脸靠这么近啊师弟!”

芬格尔用手抱住了自己壮硕的胸大肌,像即将被侵犯的良家少女,嗓音尖利。

  “这是我的台词。”

路明非一巴掌拍在芬格尔脸上,芬格尔这才擦了擦因为歪头睡觉半边流出的口水。

  随后恶狠狠地盯着几个看过来的同程者,“看什么看!”

  于是飞机降落在位于纽约市皇后区西南部的肯尼迪机场,正如芬格尔所说,两人背着背包从宽敞的VIP通道走出。

  芬格尔一脸气派地走在前边,这是他应有的待遇。

  路明非一眼就看到了在人潮中的老唐,他带着一顶印着夺宝奇兵的鸭舌帽,极低的帽檐也没能掩盖住他身上那股气质,穿着一身牛仔夹克,刚入初秋不久却围着长长地围巾。

  一对浓密的眉毛一上一下耷拉着,顶着一张喜相的脸,五官单个来看是很好看的,合在一块就不对劲起来,老唐左右张望,在人潮中找寻自己的身影。

  “快,到你了。”

路明非踹了一脚昂首向前的芬格尔,后者则是有些不满地嘀咕着。

  “到丢脸的时候就记得师兄我了...”,芬格尔撇着嘴,手上却是不慢,麻溜地从背包里掏出了地摊上买的扩音喇叭开始大喊。

  就像地摊叫卖,“我是路明非,我在这里,我是路明非,我在这里...”

  老唐顶着人流激动地冲了过来,和路明非狠狠地击掌,VIP通道上的巨大声响吸引了人潮的目光,三人毫不在意。

  “这位是?”

老唐看向芬格尔。

  路明非挎着老唐的肩膀,热情地说道,“这是我的废柴舍友师兄,陪我一起来玩的。”

  于是老唐很是郑重地说,“你好兄弟,我是罗纳德·唐,是个美籍华人,明明和你说过吗?我是个赏金猎人...”

  两人的手掌刚接触在一起,一种志同道合的感觉都冲上对方的心头。

  “亲人纳!”

芬格尔直接拥抱老唐,老唐也一只手钩住芬格尔的脖子,两人像是异姓兄弟,就差点上浓香当场结拜。

  他们身上都有着一股子不是那么正经的气质,两人一见如故。

  ...

  出了机场,路明非看着前边勾肩搭背的两个人头对着头不知道在嘀咕些啥...于是悄悄地举起了手机,准备拍一张回去发论坛。

  相机的声音让老唐和芬格尔如狼一般转头,于是一左一右将路明非架在中间,双脚离地。

  “老唐,拍照!”

芬格尔下令。

  “好嘞。”

老唐麻溜地掏出自己的诺基亚对准了路明非,路明非则是甩着头大喊,“老唐,咱俩才是一伙的!”

  芬格尔冷笑,哼哼唧唧地说道,“迟了,师弟,刚刚我和老唐已经结为异姓兄弟了,你才是那个外人...”

  三人爽朗的笑声肆无忌惮地炸响在快节奏的纽约街头,笑容是会传染的,街头行人看着着三个人的身影,脸上也不自觉拉起一抹微笑。

  老唐指了指路边缓缓行驶而来的巨大巴士,车身上印着一条奔驰着的灰狗,略微有些得意地朝路明非说,“明明,上车,今天这辆车只属于我们!”

  “其实灰狗最有感觉的就是和不认识的人一起乘坐,大家随兴上车,随时下车,到哪都符合每个下车人想去的未知目的地...”

  “最近我做任务狠赚了一笔,明明,我带你们看看纽约的繁华!”

老唐歪起嘴角,像极了街边的流浪歌手。

  路明非感受着街头吹来的风,勾搭着老唐的肩膀,“今天我们来做司机!”

  “好!我们带着一大伙人去冒险!”

芬狗两眼发亮,三人对视一眼,于是缓慢的灰狗巴士像是填充了最强的兴奋燃料,三人唱着歌,开着老唐包来的灰狗巴士,沿着灰狗线展开一场奇妙的旅行。

  ...

  老唐开车,芬格尔做在副驾驶,路明非则是在两人中间探头。

  路明非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一脸神秘地看着前边的两个人。

  “看过Saturday Night Live吗?”

  芬格尔猛然转头,“你是说《星期六之夜》?”

  “对,金凯瑞那集。”

路明非身体已经开始摇晃。

  老唐有点迷糊,他很少看喜剧节目,芬格尔点开了视频,路明非则是调整着车内的电台。

  于是《What Is Love》就震响在车厢内,一股子欢快的气氛猛然爆发。

  三人的嘴角先是微微翘起,随着音乐的节奏,头和身体开始有节奏的晃动。

  此刻他们就是舞王,芬格尔看着路明非脖子甩动,像是在平移,不知觉笑的更开心,甩头也更用力。

  巴士随着车流,向着他们也不知道的目的地前行。

  老唐感觉过去的人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快乐过。

  过去的他窝在屋子里,吃着可能过期的方便面,最大的快乐就是星际争霸,他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一个小兵,控制着自己绝杀对手,短暂的快乐之后是无尽的空虚...

  现在他开着租来的车,车上放着莫名其妙吸耳带感的歌声。

  两个今天才见第一面的好朋友在旁边抱着自己晃着脑袋和身子,车厢内的乘客也跟着一起舞动。

  欢呼将自己包围,路明非和冯格尔的热情让他眼眶温热,朋友这两个字传达的温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

  他忽然就理解了什么叫铁哥们,伤心的时候他们可以陪你一起喝酒,糟糕的心情和垒起来的酒瓶会被他们像打保龄球一样击碎。

  开心的时候,他们可以陪着你一起疯,他们毫不在意别人怎么看,甚至在人群中公然起舞蹦迪,只是为了和你分享喜悦。

  芬格尔忽然探头出去车外,高亢的声音吸引了整条街上的行人,“芜湖~我们是疯狂三人组~oh year~let's go!!!”

  老唐撇了一下头,悄悄把眼泪擦在了裹着的大围巾上,低声嘟囔了一句,“有朋友真好,认识你们真好啊...”

  芬狗好像听见了什么,“你说什么?”

  老唐随即甩了一下头,中长纯黑的头发摇摆间,他也大声地喊叫,“我说,音...乐...声...太...小...啦。”

  芬格尔则是朝路明非挤了挤眼睛,“明明,老唐聋了,或者是快疯了。”

  “今天我们F3闹翻纽约!”

  路明非大睁着眼睛,心中情绪也随着音乐掀起阵阵波澜,他有些不明白这是什么。

  “或许这就是单纯的快乐。”

路明非笑着。

  “这就是快乐!”

  于是今天一天,纽约市大大小小的酒吧多出来三个传奇。

  他们带着奇怪的音乐,跳着魔性的舞蹈,他们疯狂又快乐,他们点着最贵的食物,名贵的酒被摇晃着倒进插着手机的酒杯...

  路过一家网吧,老唐拉着两人冲进去,熟练的开机器。

  看着路明非问老板要了一副红点键盘,老唐有些摸不着头脑。

  路明非则是轻蔑地撇了老唐一眼,“平时都是让你的,今天必然让你看看哥们我的真正实力。”

  然后用着红点的路明非酒被老唐和芬格尔联合击破。

  “不公平,不公平,重赛!重赛!”

路明非在椅子上扭动,芬格尔在一旁笑的极其开心。

  “你看师弟像不像耍赖的小孩。”

芬格尔指着路明非。

  老唐仔细端详了一下,粗壮的眉毛一上一下的跳动,身体微微抖动,终于是憋不住地大笑出声。

  “像,太像!”

  快乐似乎环绕着三个人,笑声像是装上永不尽的电池,贯穿在罗纳德·唐的整个人生。

  ...

  芬格尔订了总统套房,老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他还没摘下裹在脖子上的围巾。

  “明明,为什么一直用红点呢?”

  路明非则是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整个纽约,听见老唐发问转过身,微笑地看向他。

  “我朋友不多的,老唐。”

  忽然的寒颤打击在老唐内心深处,路明非继续说道,“因为你是老唐,所以我会让你赢。”

  “因为我们是朋友,我会让你赢,罗纳德·唐。”

  路明非的声音击碎了老唐内心的屏障,“朋友吗...”

  他忽然坐起身来,眼里闪闪发光,“谢谢你,明明。”

  芬格尔忽然开门探头进来,嘟囔一句,“我以为你们背着我偷吃宵夜呢...”

  “滚蛋滚蛋,吃了一天了还没吃够啊你。”

路明非朝芬格尔笑骂。

  ...

  夜深,老唐房间。

  月光穿过洁净透明的巨大落地窗洒在书桌之上,宽敞的总统卧室被分隔成两半,老唐半隐在书桌前,靠着月光在信件上写写画画,喜相的脸搭配着塌塌的眉毛让人分不清他是笑是哭。

  自己就像藏在阴沟里的老鼠,天天看着天上的明月,没人会在意自己的生死,一生安静地活着就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直到有一天忽然出现了两个人,他们在井盖上探头,然后向自己伸出了手,自己犹疑地拉住了他们,感受着从来都不曾知道的“快乐”是什么感觉。

  他姑且借着阳光看清自己了,原来自己也是个“人”,自己也能有朋友,毫无顾忌的一起唱歌跳舞是如此让人血液沸腾。

  今天的他如此幸运,如此幸福...

  ...

  路明非看着信件很是沉默,芬格尔刷着牙走到路明非身旁,桌子上放着一张黑色的银行卡和一个红色的印章。

  上边印着“下一个印第安纳·琼斯”的章。

  “师弟起这么早?”

芬格尔瞅了一眼信件,忽然也沉默了。

  “老唐把自己的财产都留在卡里了。”

  “他说自己可能得了绝症,一个声音一直在呼唤自己,他必须去,可能回不来了。”

  “他说认识我们他很开心,他这辈子都没这么开心过...”路明非低声说道。

  芬格尔低下头,“老唐脖子上有龙鳞...他一直戴着围巾的...我其实看见了。”

  路明非转身看向他,芬格尔晃了晃脑袋,用自己粗壮的胳膊环住了路明非,一只手猛的把牙刷摔在了地上,满嘴牙膏沫子喷了路明非一身。

  “老唐就是老唐,龙是个什么东西,师弟,我们去把老唐找回来!”

  “我的铁哥们除了师弟就剩下老唐了,他可不能悄悄走啊...”

  看着芬格尔一脸认真,路明非笑的很开心,“是,我们得去把他找回来。”

  芬格尔恶狠狠地看着桌子上的银行卡,“这家伙怕不是要逃单,抓回来必须让他请我们吃大餐!起码一只...不,三只澳洲大龙虾!”

  信纸上末尾,老唐歪歪扭扭的笔迹汇成了诗句。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

  “认识你们,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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