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哈维尔就送来了好消息。有一个据说与顾春兰同在剧团工作的女人是塞维利亚本地人,前几天出门探亲刚刚归来,沟通后,她对顾春兰的女儿很感兴趣表示可以一见,双方约在王宫附近的一家餐厅吃午餐,地点是对方选的。他们赶到时,对方已经先到了,虽已年过半百但这位名叫丽莎的妇人精瘦挺立,泛着白的头发在脑后梳了个低马尾,饭点已过,餐厅二楼靠窗的几个位置上只有这一桌坐着人,丽莎一眼就认出了顾念远,笑着挥手。“你就是春兰的女儿吧。”
她会说流畅的英文,“你们长得很像。”
二十七年前,丽莎与顾春兰是剧团同事。彼时,塞维利亚有许多剧团,他们的剧团处在中间位置,偶尔会全国巡演,顾春兰就是在马德里加入的,她会流利的西语和英文还略懂葡语且有一手颇为出色的缝纫技艺,便跟丽莎一起在服装部工作,后来随着剧团三个月走了半个西班牙,最终回到塞维利亚。期间两人混熟后,丽莎才知道顾春兰是为了初恋来到这里,他们本是大学时的恋人,毕业后男方出国进修,女方在国内等待,原本约好三年后回国,可没多久男方就失去了消息,她来到巡演的剧团求职,就是为了一边赚钱一边找人。“她找到了吗?”
“找到了,还真的就在塞维利亚,可惜那位先生已经有了爱人。”
辛辛苦苦千里追夫,没想到夫不是夫而是渣男,顾念远替母亲不平道:“太过分了。”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那位先生还想脚踏两只船,甜言蜜语企图哄春兰做情人。”
丽莎说起这人时也是满脸厌恶,“不过,春兰可不是那种傻女人,她这样的好姑娘有的是人追,比如那个巴塞罗那的路易斯。”
丽莎顿了顿,使劲想了想又道:“他本名好像是……李……李荣山!”
“李?不是顾吗?”
“当然不是,对,没错,是姓李,我记得很清楚。”
丽莎坚定颔首,“路易斯真是个好男孩,他在巴塞罗那遇见她后,追着我们跑了好几座城呢,要到了春兰的联系方式后,他就经常趁着周末来找她,可惜春兰那时一心都在那个坏男人身上,不怎么搭理他。”
然而,李荣山不是个容易放弃的人,当他得知顾春兰心里还有别人时并不着急,反倒更加耐心的追求,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一次演出结束,顾春兰的初恋照旧来纠缠甚至一度要强吻,正好被赶来的李荣山撞了个正着,他跟初恋打了一架,打的对方鼻青脸肿,还放话见一次打一次。“他太有意思了,打完架嘴角还流血呢,都没忘了把带来的玫瑰花送给春兰。”
丽莎回忆起当年忍不住又笑起来,“把我们全逗笑了包括春兰,后来他们就经常出去了。”
记忆中的父亲在母亲在世时确实很活泼,甚至活泼的有些不着调,屡屡被母亲数落,但每次都是笑着数落的,母亲去世后,父亲性格大变,他变得沉稳寡言,极少再做那些不着调的傻事。或许是那时她年纪小不关心,又或者他们真的不爱追忆往昔,在来到这里之前,顾念远全没想过,自己的父母会有如此曲折浪漫的爱情故事。像是拂开了蒙尘的叶子,发现叶底藏着花。丽莎的故事断在了春兰回国。那时春兰与李荣山还没完全确定关系,是自己做主回国,丽莎自然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她好奇的向顾念远发问,在得知李荣山成功了之后,颇感欣慰:“真好,我当年就很支持你父亲,觉得他们很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