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门外清静,凌之谣从耳房里找到一件披风,又用帕子做了面纱遮面,同时用一块木头钉在鞋底平衡双腿长度,这样走起路来,舒服很多。她翻出侧窗,趁着家丁不注意偷偷从后门溜出去。平都城内繁华似锦,街上行人如织,小商小贩吆喝不绝,这种空前盛世在凌之谣眼里却多少带着讥讽,上一世,她身为工部尚书嫡女,却因又痴又瘸,从没有机会好好看这平都城。而凌锁心虽是庶出,却是无限风光,常常倍受瞩目,常常受到各个官宦家眷邀请赴宴,想想,也就够让凌之谣感慨的。“大夫,求您帮犬子再看看吧,再看看,您别让他就这么早去了……哪怕是拖延时间呢,我和他娘也算是有个安慰啊!”
一个身穿平民粗布襦袍的男子跪在益荣堂药铺子前,苦苦哀求,一旁的板车上拉着一个面色枯槁,形将就木的年轻男子,看起来气息奄奄。“赵老爷,不是我不帮你公子医治,已经是无药可治了,现在只能喝点药减轻他的痛苦……你跪在这也无用。”
药铺大夫叹气摇头,一副为时已晚的样子,回到药铺,不再理会两人。“这不是以前的御前侍卫赵平贵吗?现在怎么落得这般下场?”
“你别说了,得罪了苏家,哪个有好下场的?”
几个乡民议论。凌之谣想起来了,安元成跟凌锁心谈话的时候提到过赵家,这男子叫赵平贵,本是三品御前侍卫,儿子赵佑更是争气,曾任平都城八十万禁军教头,奈何得罪了苏家,就被人弹劾,落了一个私藏逃犯的罪。赵家不仅被贬为庶民,那赵佑也被充军,一场战事中,被战车车轮碾断了双腿。“不行,无论如何您得给我儿治啊,哪怕是用人参吊着,也要给我儿一条活路啊……”“人参吊着?你有那钱吗?你现在穷到裤子都快当了吧……不是我说,赵老爷,你可是要识时务啊!”
大夫的话直戳人心,那赵平贵老泪纵横,曾经的英雄气概,此时已沦为了灰尘。凌之谣走到板车前,掀起那破被,立刻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旁边的百姓更是捂鼻就躲,“啊,好臭!”
“姑娘,你别动了,那腿都成烂泥了……”有人提醒凌之谣。她身为医者,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一旁的赵平贵见此,多了一份微小的希望,“姑娘,你可是懂医术?”
“权且一试!”
凌之谣实话实说,她重生归来,对自己这苦读医书,从未实践的医术实在是没有十成的把握,但她知道,只要有一点希望,她这医者都该拼尽全力一试。这时益荣堂的大夫走出来,上下打量凌之谣一眼,年轻姑娘,戴着面纱,不过十一二岁光景,说话稚声稚气,敢夸海口治这么重的病人,怕是个傻子吧!“喂,小姑娘,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这治病救人可不是开玩笑,他都快死了,你还说一试?你是想试试他怎么死得更快吧!”
益荣堂大夫话音落,引起几个看热闹平民的附和声。“总比你见钱眼花,见死不救强很多!”
凌之谣冷冷一句,噎得那位大夫到不知道如何说好。“银针!”
凌之谣伸手。现下要紧,是先帮着赵佑吊着这条命,然后再慢慢诊他的病腿,这伤如此严重,凌之谣可不想治到一半他就挂了,那可真自砸招牌了。那益荣堂的白大夫见此,也到是愿意看看这小丫头出丑,这样能给他这益荣堂更提高点知名度,于是让店铺学徒拿来了银针。凌之谣接过银针,当下行针,三五针下去,只见已经奄奄一息的赵佑回过气来,只是疼痛难忍,再一次哼哼起来。“这姑娘有两下子啊,姑娘师从都城的哪位大夫啊?”
“小小年纪,行针手法娴熟,还能起死回生,到有些本事呢!”
群众的眼睛到底是雪亮的,一下子就看出凌之谣并非是夸海口,而是真本事,这到把白大夫给臊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冷哼,“半死不活地可不算,要治好腿才算,要不然生不如死,也是活着受罪!”
不多时,苍蝇也闻着腥臭飞过来,在赵佑残腿上盘旋。凌之谣迅速检查赵佑的伤势,骨肉分离,肌肉腐烂,更重要是有许多的坏死肌肉发黑,如果再不及时去除,这个人救下也是废人了。“他的腿一部分肌肉已经坏死,我到要看看,你怎么能保住他的腿……”白大夫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样子。她没敢耽搁,立刻给腿上行针保持血脉畅通,然后对赵平贵说,“回去,抓两只苍蝇,准备二两猪肉,让下蛆,每天更新肉质好生养着……三日后,我登门为公子治疗腿伤,切记!”
“真的有救吗?”
赵平贵眼睛都亮了。云谣点头,“七八成的希望,我送令公子一根人参,每天煎水,每次一小勺,分十次饮!”
赵平贵感激涕零,他知道自家儿子已经是濒临死亡边缘,现在就算是这位姑娘治不好,他也不会有半分责怪,有这分热心,他已经感激不尽了。“三天?三天不到他就咽气了,我看姑娘这是给自己找台阶下吧……”“就是啊,腿都烂成那样了,臭了,我不行还真能化腐朽为神奇,那还真是活菩萨下凡了。”
凌之谣懒得跟他们废话,径自走进益荣堂,把方子拍到柜台上,“抓药!”
凌之谣看不过这益荣堂大夫那副嘴脸,但奈何几味药还真只有这才能买得到,凌之谣念道,“续骨青、生肌草……”“这都是长肉和骨头的,姑娘这是要给谁抓药啊?”
那大夫听出来了,这方药不仅药味极重,而且药性配合十分巧妙,是治疗肌肉腐坏,接骨生肌的,显然是出自高手。要说这药,到是对赵平贵儿子的腿有些疗效,只是这药太贵了,没点家底,还真用不起……